网络信息的发展在带来生活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弊端。在二手房买卖相关网站上充斥着良莠不齐的虚假信息。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买家和买家为了省那笔二手房公证费用导致了某些别有用机的人利用,从而给自己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那么二手房买卖公证费具体是哪些费用呢?
一、房屋交易的公证费用
这主要是指买卖房屋的双方当事人一方为境外人,新政策规定,在进行房屋交易时双方当事人一方为境外人的需要经过公证处公证才会生效。如果不进行公证则无法送达交易备案。所以在房屋进行交易买卖时需要进行公证。根据公证处新政策规定,交易总价为人民币00000元以下的,所需公证费用为总价的0.3%+120元;房屋总价为人民币600000元以上的,买卖合同公证费为交易总价的0.25%+450元。
二、委托公证
主要指房东或客户方无法亲自办理相关房产过户手续,只能委托其他人或中介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由于手写委托书交易无法确认其真实性,交易一般会要求无法亲自到场的当事人出具公证后的委托书方为其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由于现在上海房屋大多通过中介公司来交易,中介公司为方便交易大多会要求客户办理委托公证手续,所以不论是境外人或本地人在房屋交易中大多会办理相关的委托公证手续,而委托公证费则因委托内容的不同而分为人民币300-500元不定。
三、贷款合同公证
就境外人在上海购房如须贷款则其贷款合同必须经过公证处公证生效,只有公证处公证后的贷款合同,交易才会受理并办他项权利证。贷款公证费为贷款额的0.3%+100。
四、赠与公证
在目前的二手房交易中还有一种方式即赠与,原房东自愿将房屋赠与给他人,并要求将房屋产权人名字进行更改,在一般人心目中会以为将房屋赠与他人,费用会比出售房屋少,其实不考虑房屋价格的情况下,赠与所产生的税费比买卖产生的税费要高,因为发生赠与行为,要前往交易办理产权更改就必须将赠与协议进行公证,仅就赠与公证费就是合同总价的2%,所以现在如赠与房屋则不如转为办理买卖手续,以一个合适的价格进行买卖交易,只要实际不存在房款的交接则为赠与了。
二手房买卖公证费包括房屋评价费用和相关公证费用等,总体费用也就是几百块钱就可以搞定。所以在权衡利弊之后,选择负担这笔二手房公证费用对我们来说是正确的选择。且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自己前去,不要听信一些骗子的包证费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