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的买卖交易不只是进行在城市里,在农村,同样也有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说到村房屋买卖合同,很多人都没听过这样一种合同,但是村房屋买卖合同对于农村房屋的买卖来说是必须的。那么,本文就让我们来讨论一下有关村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问题和注意事项。
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农村房屋买卖的合同的效力的认定,是民事的审判实务中为疑难的问题之一。由于立法不明确、理论研究的不足等原因,判决的结果历来不一。
《物权法》的立法过程中,各界对农村的宅基地流通的争论分歧很大,正式颁布的《物权法》又没有直接对农村宅基地或房屋买卖问题作出明文规定.使得这一问题更加扑朔迷离,给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判断留下了很大的争论空间。
同时,随着《物权法》的出台.平等保护原则、物权变动与原因行为应当区分等制度的确立.也给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妥当处理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的房屋买卖日趋频繁,纠纷不断。而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并不完善,导致法院在审理此类纠纷时出现不同的判决,有的判买卖合同有效,有的却反之。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乡人口流动加强,农村房屋买卖活动日益增多。现行法律、法规对此类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未作出明确规定,使该问题在民法理论和司法实务中引发诸多争议。
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存在法律和政策方面的脱节,由此引出的判决缺乏统一性,从政策和法律上厘清这一社会问题。
我国土地资源稀缺和地少人多的矛盾,决定了现阶段必须实行严格的土地法律制度,一户农村村民只能占用一处宅基地。为在资源有限的前提下确保农民生产和生活的稳定性,要求严格限制农村宅基地流转,不允许农村宅基地进入市场自由买卖。
基于不动产房地一体的关联性,农村房屋流转亦应属于法律禁止之列。建议有关机关尽快研究并出台相应立法,这是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途径。
以上,就是我们关于村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和需要知道的内容做出的总结,希望我们的文章可以一定程度上的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