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打工的人都知道要办理暂住证,办理暂住证是为了在外地可以长期留下来方便工作。那么在防城港同样也需要办理暂住证。那么防城港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手续?去哪里办?今天小编就来说一说,给大家介绍一下。
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手续?
1、年满16周岁跨县(市)的暂住人员、拟在暂住地从事各种职业超过一个月的,应当自到达暂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明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警务站登记,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
2、暂住居民家中的,由户主携带户主户口簿携同暂住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
3、各省市办理居住证的手续不尽相同,上面的程序是国家法定的基本程序,办理前好电话咨询当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后应遵守如下规定:申领了《居住证》后,除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外,按照公安部《居住证申领办法》规定。
去哪里办理暂住证?
1、暂住在本市居民或者农民户内的人员,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户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向暂住地派出所集体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内的人员,由本人持户主(出租、借房主)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房(户)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应申领《暂住证》的人员,由店方向所在地派出所集体申领《暂住证》。
5、应持以下证件证明材料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手续:居民身份证或者原籍乡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或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手续,去哪里办理暂住证呢?对证件和证明材料齐全、符合条件人员,暂住地派出所应当场办结,发给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