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占个人和家庭财产的很重要的一部分,房屋产权的确认就显得重要了。下面,法律快车房地产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涉及房屋产权确认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
查询一个房屋的权属是否有抵押或已经买卖的查询方法如下: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权利人确认,是拥有房屋产权的直接证明,这有《物权法》的直接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房屋产权归属和内容的确认根据。不动产登记簿所记内容由登记机构负责管理。不动产权中属证书说记载的相关事项,必须与所记载的不动产登记簿保持一致。
产权证登记人确认的重要性一目了然,但是它并不是房屋产权确认的独有依据。可以让产权人到房管局查询一个调档信息,查询方法如下:
1.带上身份证到房管局找到自助查档机
2.把身份证放在感应区
3.选择名下房屋信息
4.打印出来后看下一栏,如果有抵押或其他信息的话就会显示在下面,如果只是有房子信息的话就证明这个房子没有问题可以正常过户。
房屋登记部门在发放房屋房屋产权证时,会先审查是否有土地出让手续、建设许可、如果是商品房还要有预售许可,具备上述证书,则可以说明该房屋具有合法的来源,可以发放权证书。合法的房屋来源包括购买、转让、继承、遗赠等。
房屋产权确认纠纷
1、如果一方出资购买房屋后,将产权登记为自己和他人所共有,双方长期共同管理使用该房屋的,可视为出资方赠与他方,产权归双方共有,出资方反悔的,不予支持。出资方因某种原因将产权证一并登上他方姓名,但既无赠与他方的表示,又长期不让他方知道,多年后,他方知道并主张产权的,一般不予支持。
2、公民之间因房屋产权登记而引起的产权纠纷的处理,如果双方或多方出资或以合伙经营期间的资金共同购买房屋,产权共同登记过户后,应由出资人共同。
3、主张产权为个人但均提不出有力证据的,不予支持。但如一方在产权过户时主动放弃登记,又无其他约定,在他方已登记过户后才反悔而主张产权共有的,应认定产权归登记过户一方,并由登记方退回放弃登记一方的买房款。
如一方在登记时未明确表示放弃产权,只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但多年来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管理,登记方既未退款又长期无异议的,发生纠纷后,可实事求是地认定产权归出资双方共有,并应将产权证更改过来。
一些别有用心的不法分子就在他人财产上做手脚,所以个人财产要重视,要随时确定财产的归属权,才能避免因自己的疏漏而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