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是我国的核心,但是中小企业想要融资是不是很难呢?有没有具体融资的案例可以分析?今天小编整理了中小企业融资例子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哦!
中小企业融资
中小企业融资是指金融机构针对中小企业推出的定制化融资解决方案,由现有企业筹集资金并完成项目的投资建设,无论项目建成之前或之后,都不出现新的独立法人。贷款和其他债务资金实际上是用于项目投资,但是债务方是公司而不是项目,整个公司的现金流量和资产都可用于偿还债务、提供担保;也就是说债权人对债务有完全的追索权,即使项目失败也必须由公司还贷,因而贷款的风险程度相对较低。
中小企业融资案例 1.
“原来工行考察企业并不问大小或出身,而只问经营状况优劣和发展潜力。”——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老板●企业描述:
民营科技型小企业,产品主要出口到美国、日本。
●中小企业融资需求:
今年,公司接到了个大订单,由于短期自有资金有限,生产资金出现不足,无法进行生产。该公司找了好几家银行申请贷款,但由于没有可抵押的房产,仅有的固定资产也是机器设备,因此无法得到银行的贷款支持。
●转机:
该公司老板正在焦头烂额之际,一个偶然的机会,听朋友说工行开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于是找到了工行进行咨询。
●工行的解决方案:
工行对该公司进行综合考察、分析后,发现生产经营正常,销售稳定增长,现金流充足,与国外客户有长期稳定的交易记录,公司及股东个人的信用记录也都良好。因此,工行认定,该公司作为民营科技型企业,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只要银行能够对企业资金流进行有效监控,对该公司信贷支持是可以控制风险的。
工行为该公司制定了中小企业融资结算综合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首先,工行为其提供中小企业融资支持,以机器设备作为抵押担保,银行主要通过对企业现金流的控制来控制风险。
其次,由于该公司国外市场业务比重大,工行有针对性地根据他们的需求向公司力推出口押汇业务,使这家企业在获得银行出口中小企业融资的同时可提前办理外汇结汇,规避汇率风险;又使银行能够及时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及销售情况,有助于企业及时归还贷款,减少财务成本。
第三,银行为这家企业提供综合结算服务。工行网络遍布全球114个国家和地区,能够为企业提供全面快捷的结算服务,包括代发工资、国际结算和网上银行等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中小企业融资收获:
综合服务方案执行后,该客户在工行成功获得首笔流动资金贷款300万元,解决了这家企业的资金问题,使企业成功扩大了生产。
●中小企业融资感受:
该公司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非常感慨地说:“本来以为工行这么大的银行,像我们这样的小企业是难以贷到款的。经过这次尝试才发现,原来工行考察企业并不问大小或出身,而只问经营状况优劣和发展潜力,还能根据企业的规模、经营特点、结算方式等制定个性化的服务方案,帮我们小企业更加规范、持续、稳定地发展,真正支持了我们小企业做大做强。”
中小企业融资案例2.
“我们将银行业务都转到工行办理了,我还动员了一大批中小企业到工行贷款。”——小型商贸企业老板●企业描述:
小型商贸企业,主要代理国内外知名品牌大米的销售,为深圳市的大型商场供货。该公司业务经营良好,保持着一定的销售增长速度。
●中小企业融资需求:
由于资金缺乏,该公司无法满足日益增多的订单要求,只能忍痛割爱,放弃一部分订单。该公司曾四处寻找银行中小企业融资,但均因公司规模小、抵押少等原因不能获取中小企业融资。又由于该公司涉及进口业务,需要银行为其提供国际贸易服务以及相应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对银行的需求比较多,所以一直没能与银行达成满意的合作。
●转机:
在工行创新推出供应链中小企业融资产品后,该公司看到有关的报道,遂立即与工行进行沟通。
●工行的解决方案:
工行根据该公司的业务特点和资金流特点,针对为大型商场供货的情况,首先提供了订单中小企业融资,即该公司在获取订单后,即可向工行中小企业融资,用于采购和组织备货;在该公司供货后,为其提供应收账款中小企业融资,在收到货款后再归还中小企业融资。
通过工行的中小企业融资方案,该公司从接到订单起,就可以利用银行资金而无须动用自有资金开展业务,大大解决了企业的资金瓶颈,可以大胆地接收订单了。另外,针对该公司的进口业务,工行还为其提供了进口开证、进口押汇等国际结算及中小企业融资服务,而且提供汇率优惠、国际业务咨询、国际金融市场信息等全方位的服务。
●中小企业融资收获:
该公司完全采纳了工行为其设计的集国内供应连中小企业融资和国际贸易中小企业融资、国内结算和国际结算相结合的一揽子金融服务方案,经营进展顺利,业务量突飞猛进,业绩明显改观了。
●中小企业融资感受:
这家商贸企业的老板说,他现在简直成了工行中小企业部客户经理。他说:“我非常惊讶,工行竟然能够为中小商贸企业提供这样全面和细致的服务方案,我们公司现在将全部的银行业务都转到工行办理了,我还动员了一大批中小企业到工行贷款、办理业务。”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一直以来是中国经济发展中的问题,通过分析其制约因素,可以归结为外部环境因素及中小企业自身因素,对制约因素的分析是解决问题的先决途径。
环境因素
1.政府因素
中国的社会性质决定了政府对国有企业的重视程度。长期以来,国家扶持政策一直实行向大企业倾斜,而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不够,这是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历史原因。大型企业能够容易地在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上得到资金,而针对中小企业的融资门槛却相应被提高了许多,中小企业要取得贷款必须付出更大的成本。
2.金融机构因素
(1)银行金融机构的运作机制约束中小企业融资。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各国政府为有效地避免金融危机带来更深层次的危害,都采取了谨慎性原则。这一宏观调控,使得中小企业贷款首先受到伤害。金融机构内部清理整顿,使得银行收缩信贷规模,尤其是对中小企业的“惜贷”。(2)缺乏与中小企业相适应的金融机构。在国有商业银行中,中小企业的规模歧视依然存在,大银行从节约成本费用角度出发,不愿向中小企业投放资金。虽然城市商业银行、信用社和地方性商业银行等成为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主导行,但是这些金融机构的资金实力不能完全满足中小企业的需求,最终还是制约着当地中小企业的发展。
3.信用担保体系因素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还不完善,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的机构少,并且担保基金的种类和数量远远不能满足需求。民营担保机构受到所有制歧视,只能独自承担担保贷款风险,而无法与协作银行形成共担机制。由于担保的风险分散与损失分担及补偿制度尚未形成,使得担保资金的放大功能和担保机构的信用能力受到较大制约。
4.直接融资因素
企业的直接外源融资主要是通过发行股票的股权融资和发行企业债券的债券融资。从股权融资来说,上市的门槛太高,使得大多数中小企业无法通过这种方式解决急需的资金。虽然创业板的推出,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的特点将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但创业板在中国还处于初级阶段,还存在着不足,或许能相对缓解融资问题。从债券融资来说,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远远落后于股票市场和银行信贷市场的发展,而且中小企业往往达不到债券发行额度的要求,因此,中小企业要通过债券融资几乎没有可能。
5.法律体系因素
中小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一直缺乏比较有效的法律保护,尽管《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少数法律对中小企业有一定的规范,但是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担保、上市等融资方面的保护甚少。2003年出台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在经济法制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是中国真正走向市场经济的标志之一,也是中国实现经济民主化的重要一步。但是,《中小企业促进法》也存在着局限性,中小企业的法律保障体系还有待完善。
自身因素
中小企业自身因素
1.中小企业素质较低,信用状况较差
中国中小企业的素质普遍不高,有相当一部分是城乡企业,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较弱,缺乏竞争力,市场风险高,这使得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敢向其发放贷款。中小企业大多为私营企业或合伙企业,管理水平落后,经营风险大,信用观念差,财务制度不健全,信息不透明,使得金融机构不能把握中小企业的贷款风险,增加了放贷风险。
2.中小企业缺乏担保物
无论是什么企业要求贷款或者担保,都需要有担保物来提供保证。中小企业仅有的抵押品就是其有限并且价值低廉的土地、房产和机器设备,其规模也就制约了这些抵押品的价值。
3.中小企业人才匮乏
中国大部分中小企业为私营企业,企业领导者的素质不高,缺乏现代的管理理念和领导力,而企业的发展需要管理者能表现出一定的远见卓识,具有先进的融资理念,为企业规划出合理的融资方式,以较低的融资成本来筹集资金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同时中小企业员工的整体素质较低,留住人才的能力弱,使得企业新鲜血液注入少,先进理念和技术难以运用于企业,制约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