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财政部部长楼继伟的一个简单表态,将已进入“静默期”的房地产税再度带入公众视野。目前房地产税立法的初稿已基本成形,按照财政部之前透露的推进计划,房地产税有望2017年实施。落地后的房地产税会是什么样的呢?届时几家欢喜几家愁呢?
房产税到底如何计算呢?
国家目前规定的计算公式如下:
1、从价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一减除比率)×1.2%
2、从租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12%
有关房地产税,实际早在2011年就开始在上海和重庆两地试点。上海试点的情况是在上海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按人均计算,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进行房产税征收。
比如一个三口之家原来已拥有的住房面积共计180平方米,刚好人均60平方米,现又新购一套100平方米的住房总价100万,那么其一年应该缴纳房地产税4200元左右(上海适用税率暂定为0.6%)。而按新规定,以后购房者每年在支付房地产税时,还需要额外支付新增加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地产税征收,谁哭了?谁笑了?
1、房价被打压,炒房客哭了。
据相关统计,在目前的房价构成中,土地占有的税费太多,是形成房价过高的直接原因之一。而房产税的到来,从消费环节的前期一次性征税,逐渐转向保有环节的征税。持有成本提高,收益预期降低,或将催生“买房容易养房难”的局面,从而遏制房地产的投资需求。
2、财政收入有了保障,地方政府笑了。
开征房地产税无疑是一项可靠的财政收入,作为财产保有税,它甚至可以不必在意当地房地产业是否过热或过冷。据称,此次改革将房地产税的定价权有条件地交给地方政府。有分析认为,地方政府将能够在一定的区间范围内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自主确定具体税率。这对化解困扰已久的土地财政难题,具有积极的意义。
3、调节贫富差距的计划,真正启动了。
房地产税是直接税,比间接税更有利于发挥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功能。房地产税向保有环节(房产税)的征收转变,实际上意味着中国开始征收财产税。财产税的征收,表明中国真正启动了调节贫富差距的远大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