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将与大家分享的是关于儿童圣经故事《路得记》叙事问题的相关古代文学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摘 要:该论文采取文体学对比研究的途径,分析圣经《路得记》以及其作为儿童圣经故事的改写两文本之间的异同。本文探讨了文本母体与衍生文本是如何形成诗学上的差异,更关键的是,揭示它们在传教和释经的意识形态上达成一致。经过上述两种价值的操控后,改写者寻求关怀目的读者群期望与需要的综合途径,改写文学的魅力最终得以封存,原着得以延续生命。关键词:《路得记》改写,叙事文体学,圣经话语,基督教,单一主神教 论文正文:浅谈作为儿童圣经故事的《路得记》—个改写视阈下的叙事文体《路得记》的改写版本源自《圣经史话--讲给孩子听的故事》一书。本文在叙事文体学的框架下,全面地体察《路得记》及其改写之间的得与失。按照勒菲弗尔的主张,对原作的改写无论是采用翻译、文学史、参考丛书、文集、批评或再版,“改写者改变,操纵笔下的原作,某种程度上,使其迎合所处时代主流或者其中一股占优势的意识形态或诗学思潮”(勒菲弗尔1992:8)。本文将细致地研究改写版《路得记》的变异特征,包括被扭曲的圣经话语和突显的意识形态意图,从而可预见到迎合儿童的口味,需要什么样的艺术和神学的共鸣与反响。与此同时,改写中的丢失也不容忽视。
1.圣经《路得记》叙事上的文体分析《路》使用第三人称叙述者,这属于外部聚焦,维持隐含作者与角色之间的安全距离,同时方便在虚构现实中描述行动和事件。另外,因为隐含作者掌握着文本世界所有的信息和知识,该聚焦结构是全知全能,文本聚焦因此趋向于客观,冷淡、不可一世以及更为可信。
在人物塑造方面,人物形象的二元对立是圣经叙事的特色,福斯特的人物类型观很好地阐明这种结构对照:扁平人物和圆形人物。前者是二维的,不复杂,在作品展开中变化不大;圆形人物则是性格复杂多变,会给读者带来惊喜(福斯特,2009)。路得出身异邦,丧夫,她与婆婆在糟糕的环境下相依为命。她请缨到陌生田地上捡拾余留的麦穗,解决温饱。这个举动显示了对家庭的责任感和女性的勇气。除了服从婆婆对婚姻的每个指示,她在晚上给波阿斯提亲时礼数周到、自爱自律。相反,拿俄米的儿媳俄珥巴被劝诫离开了婆婆,是受责备的。
话语表达的主要模式是对话。有两处直接引语属于文体变异,因为原本可以处理为间接引语。一处是“她说,请你容我跟着收割的人,拾取打捆剩下的麦穗” (路 2:7);另一处为“他对我说,你要紧随我的仆人拾取麦穗,直等他们收完了我的庄稼” (路 2:21)。直接引语能证实路得与波阿斯的说话内容,因为惟有得到波阿斯的允许和慷慨解囊,路得的请愿才能生效,一家才不会饿死。
故事开头的社会风气、地理位置和时间顺序等无一例外都是轻描淡写。如“当士师秉政的时候,国中遭遇饥荒”(路 1:1);“耶和华眷顾自己的百姓,赐粮食与他们 (路1:6)”;“于是她和两个儿妇起行离开所住的地方,要回犹大地去”(路 1:7);“于是二人同行,来到伯利恒”(路 1:19) 。缺乏对细节的实质性的描写,读者充满困惑。近乎去前景化,过分不完全叙述的叙事构成了故事背景。
德国文学评论家奥尔巴赫在其大作《模仿论》中试图探索圣经故事的文体特征。他主张圣经故事并不为取悦读者感官,而是通过指定经书的编纂和汇编,建立自身专横独断的现实和历史观。由此一来,圣经剥夺了叙事的精妙细节,人物或者语言的修饰润色,时间环境的说明以及背景知识的补充。他辩论道
圣经对真实的声称不仅仅要比荷马史诗更紧迫,而且是专横的;它排除了所有其他主张。经文中的世界不以标榜历史真实性为满——它强调这是唯一真实的世界,必然服务独裁统治。其他场景,议题和法令没有权利独立于它。圣经并非愉悦我们的口味,他们不奉承,讨好和迷惑我们——他们力图奴役我们,假如我们拒绝被奴役,我们就是叛徒。(奥尔巴赫 1974, 14-15;作者自译)
他论述道,驱动圣经文体的核心原因是圣经背后的教条和应允,即让异教徒改信基督教或者建立上帝教诲终极崇高性的野心。所以这些简洁、过于简单、美学性缺乏的故事要求读者做大量阐释。圣经叙事的绝对权威在于征服我们的生活,将其纳入圣经世界,并将我们的存在化作宇宙历史结构中的元素。但是我们的历史环境越来越远离经书,圣经话语的改编难免须通过解释性变形。
2. 改写的《路得记》,文体变异的各个方面与原作相比,改写过的《路》突破了圣经话语的许多叙事规范。与其同时,各维度的文体变异使得再创作的文本完成“小说化”,也更具试验性。
首先,儿童版《路》追求的是“丰满化”的历史现实,增添内容符合时代特征和原作精神。以往乏味的叙事被肉体化,展现了人物人性和弱点。引入现代叙事技巧,比如思想表达、感情流露以及人物形象化等,实现了小说艺术化,儿童读者因此更愿意和容易与故事产生共鸣,同时也能轻而易举地分别善恶。这种被润色的、动态的、图像化的儿童体裁打破了原有圣经叙事的特征:“某些部分被突显,其余则显得晦涩,唐突、暗示着意想不到的‘背景’性质的影响” (奥尔巴赫, 1974, 23)。
其次,使用第二人称,提供了隐含读者与角色之间的交流空间。由于全文的视角是第三人称,因此这种变异非常怪异,更不用说在重写中人物不具备与隐含读者反驳的权利。例如,隐含读者与以利米勒和拿俄米单方面的互动构成了一种超现实主义般的历史感。问题不断地抛向作为接话人的“你”,这仿似营造了永恒进行中的审判现场:以利米勒逃避上帝惩罚,上帝对他有罪的举证和抨击不断地在第二人称的话语模式中被再现。与干瘪的母体相比,改写版本更有生气。
第二人称的入侵也暴露了隐含读者的显现。隐含作者的干预无处不在,排除了多种解读以及弹性意义的可能。圣经并没有解释路得为何对拿俄米“依依不舍”,基于文内对话,我们可以推断她的奉献源自对亡夫的忠贞不渝和对婆婆关爱孝敬。
但在改写中,她含糊的动机只允许一种解读,即拿俄米帮助路得皈依为基督教教徒。“上帝赐给了拿俄米一颗新心,她爱上帝,愿意与媳妇分享上帝的恩典。她把上帝在以色列人身上行的神迹奇事和他对以色列人的应许都一一讲给媳妇听。” (冯罗敦希尔, 2005) 这行动促成了路得沉思,继而决定 “她决定不再拜摩押的偶像,她发现他们不过是假神,她的心向往以色列人的上帝。”
诗学形态有两种部件:“其一是形式库,包括文学手段、题材、母题、原型人物和情境以及象征;其二是文学充当什么角色的概念,或者说在整体社会系统中文学应担当什么角色” (勒菲弗尔1992:26)。考虑到适应儿童的需求,在选择主题以实现原文影响的点上,前后两个诗学要求却发生了分歧。显而易见的是,在重写中,抛弃摩押偶像而拥护以色列上帝这一“非此即彼”的二元取向会在儿童心中得到强化。小孩子们则会被说服“到了以色列地,就是不能结婚,没有将来可言,也算不得什么。只要她有地方住,可以一生一世敬拜真神,也就心满意足了。” (同上, 2005)
在阐释圣经传奇时,选用儿童文学的题材,让原作改头换面,不但引发了绝对一元解读的局限,而且需要填补儿童圣经文学的社会效用缺口。
3.上帝话语中单一主神教的突显,契约与应允鉴于驱动圣经叙事的根本动力是上帝的意志,我们可以看出上帝的神学原理与人类的功利追求是如何牵涉一起的。
首先,圣经语言充满了强烈的神圣意蕴和明显的精神指引,即神谕。作为叙事的核心要素,上帝的评判成为了推动一切向前发展的驱动力。此外,重中之重是一个信条:相信唯一的真神。与路得相比,俄珥巴回到自己的民族、土地和摩押偶像。在儿童故事里面,注释成为了补充信息,读者了解到降临以色列人的惩罚来源于他们错误的偶像崇拜。因此,单一主神教,即信仰单一至高无上的神明,尽管并不一定排斥对其他次要神明的存在,应该是对当时正义信仰更准确的概括。摩押与以色列宗教之间的强烈对比将以色列上帝独一无二的神性前景化了。
更进一步来说,上帝“以神迹显灵”与永恒的“重返伊甸园”的母题交织一起,编纂《路得记》的意图昭然若揭:“因信称义” (鄢, 2007)。路得牺牲自我,保护拿俄米,成功地赢回了上帝的眷恋。家里男性先后离世,经济赤贫,拿俄米被迫回到应许之乡。过去的厄运是上帝愤怒、警告、定罪的前兆,但路得皈依基督教后,她的生活焕然一新:爱、婚姻以及后代。这些福气都归因于她对婆婆的奉献和对信仰的虔诚。同样地,拿俄米也重新取得了上帝的恩宠。这两个人物通过决定相信和赞颂哪一个上帝从而获得新生。路得的圆满结局强化了基督教的神学真理:进入上帝王国并成为其中一员的途径是信守真正的信仰,这与国籍、种族、性别和血缘无关。
《路得记》中事件的取舍无与儿童的宗教教育和接受能力息息相关。意义最重大的删节行为是以片言只字一笔带过第三、四章:“小朋友,下面我得长话短说了,故事的发展有些复杂,不容易明白。总之,最后路得嫁给富有的波阿斯,她不需要再下田里拾取麦穗。她成为以色列人的一分子” (冯罗敦希尔, 2005)。这两章记叙的是路得是如何高明地向波阿斯提亲,以及波阿斯如何圆滑地从近亲的手中取回赎回权。这些内容涉及到在圣经时代再婚的合法性,当然改写者有足够理由删去它们,因为主要目的是宗教教化,而非普及民俗。
再次,大量注释填充新文本,定下了一个说教式的基调。比如“上帝禁止以色列人变卖家产”;“摩押是上帝咒诅的地方,没有上帝的祝福”;“上帝禁止以色列人娶不信上帝的异教女子,他们与摩押人联姻,自然不被允许”等。外加许多呼格,如“小朋友,我要郑重地劝戒你:“当趁耶和华可寻找的时候寻找祂,相近的时候求告祂”(同上, 2005)。实际上,故事最后一句出现在以赛亚书55:6中,这借用了圣经材料的互文性,从而定型文本为布道式的儿童故事。
4. 结论无论《路得记》经书如何朴实和难解,还是改写成品如何充盈着感知快感和教条式诉求,无可否认的是,上帝在圣经的叙述话语中无处不在。尽管伪装成不同的文体,编纂儿童故事的意图十分清晰:注入传道士高昂的基督精神和文学家虔诚的创作热情。然而文学在社会文化系统中的角色并不止于教化,以叙事文体学的途径审视改写的文学作品,我们得以领悟到故事内容和形式上是如何被改写的,即在诗学形态与意识形态的张力中,改写者寻求关怀目标读者群期望与需要的综合途径,改写文学的魅力最终得以封存,原着得以延续生命。
参考文献奥尔巴赫 埃里希. 2002. 摹仿论: 西方文学中所描绘的现实 [M]. 吴麟绶. 周建新. 高艳婷译. 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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