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分房其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计划经济时代所特有的一种房屋分配形式。在市场经济中房屋是具有价值的,人们需要用货币去购买交换。国企改革解散福利房应如何处理?国有企业福利房拆迁补偿标准?
国企改革解散福利房应如何处理?
1、企业破产程序终结以后,如果原职工要求将其居住的公有房屋使用权买断为权,可要求尚未撤销的破产清算组或原企业上级主管单位办理公有房屋出售手续。
2、房地产交易部门对原企业主管单位出售房屋主体资格提出异议的,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可以法院名义出具证明,表明原企业上级主管单位有合法资格处理破产企业职工福利性公有住房的出售事宜。
3、破产企业为全民企业的,根据《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以及《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规定,破产清算时破产企业职工的福利性公有住房不计入破产财产。
4、企业破产程序终结后,如果原职工要求将其居住的公有房屋使用权买断为权,可要求尚未撤销的破产清算组或原企业上级主管单位办理公有房屋出售手续。
5、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房地产交易部门对原企业主管单位出售房屋主体资格提出异议的,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可以法院名义出具证明,表明原企业上级主管单位有合法资格处理破产企业职工福利性公有住房的出售事宜。
国有企业福利房拆迁补偿标准?
1、主要是看你是否取得了房屋权。被拆迁人是指房屋的权人,如果福利分房仅指你与单位之间为承租的关系,一直没有办理购买或产权变更手续,则你不能作为被拆迁人而享有拆迁补偿,但你可以作为承租人要求单位给予你一定的经济补偿或继续承租其新取得的房屋;
2、如果已购买了单位的公房,则你作为被拆迁人享有包括面积补偿在内的拆迁补偿。如果没有购买单位公房,也可以与单位协商,现在购买单位公房,然后作为被拆迁人享有拆迁补偿的权利。
3、拆迁已购公有住房,拆迁人应当按照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政府对被拆迁人不再提供经济适用住房。被拆迁人住房超过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的,拆迁人应当扣除超标部分的补偿款中属于应当上缴财政或者返还原售房单位的部分,并分别上缴或者返还。
以上就是“国企改革解散福利房应如何处理?国有企业福利房拆迁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现代商品住房推向市场化是很好的抉择,已有住房保障问题解决不好,归根结底不是住房市场化造成的,恰恰相反,而是市场化不深入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