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就其本质而言,就是平等;越缺乏平等条件的地方,就越难看出在刑罚平等上有什么司法。下面小编带給大家的是有关法律知识手抄报:
有关法律知识手抄报资料1:法当有常狄仁杰是唐朝有名的大臣,仕宦历经高宗、武后两朝。他任大理丞时,一年之中断滞狱一万七千人,时称平恕。有一次,武卫大将权善才误砍昭陵柏树,狄仁杰奏罪当免职。唐有宗勃然作色,下令立诛权善才。狄仁杰又奏权罪不当死,高宗说:“善才陷我不孝,必须杀掉他才解我心头之恨。”左右的人听到这里,都朝狄仁杰使眼色,叫他离开殿廷,狄仁杰却不慌不忙地说:“臣闻逆龙鳞,忤人主,自古以为雄,臣遇以为不然。居桀、纣时则难,尧、舜时则易。臣今幸逢尧、舜,不惧比干之诛。陛下作法,悬之象魏,徒流死罪,俱有等差。岂有犯非极刑,即令赐死?法既无常,则百姓何所措其手足!陛下必欲变法,请从今日为始”。一番说既婉转得体,又顾全了高宗的面子,其态度才缓和下来,善才幸免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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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法律知识手抄报资料2:多名“偶像”因吸毒被曝光
明星是最为人们所熟悉的公众人物。百度指数显示,关键词“明星吸毒”在今年以来,出现多个关注波峰,波峰最高值达2992,是最低时候的近15倍。
几次波峰分别出现在3月中、6月底、7月中、7月底和最近一周。与之相对应的是,8月4日,演员高虎因吸毒被抓;7月31日,演员张默二次吸毒被抓;7月14日,演员何盛东在北京某公寓内涉嫌吸毒被查获;7月2日,演员张耀扬因在北京某酒店内吸毒被查获;6月24日,编剧宁财神在北京一公寓内涉嫌吸食毒品,被警方当场查获;6月13日,导演张元在北京南站被警方控制,其尿检呈阳性并承认吸毒;3月18日,歌手李代沫因与朋友在出租房吸毒被警方带走调查。
再往前推几年,公众人物涉毒事件还有歌手谢东因3次吸毒被抓,台湾艺人萧淑慎吸毒两度被判刑,台湾综艺主持人胡瓜涉嫌吸毒、天花板搜出数根大麻烟,歌手满文军夫妇生日派对上以毒品招待朋友……
公众人物涉毒案件被曝光后,当事者往往会给自己找上一些自认为合理的吸毒借口。李代沫曾表示,自己由于工作压力大,事业不顺,情绪低落,为了缓解压力,在朋友的介绍下沾染上了毒品。而缓解压力,正是众多吸毒者最常用的理由。
有些涉毒人士解释说,自己经济上富足,但精神生活匮乏,吸毒是为了寻刺激、找乐子。满文军妻子李俐曾容留他人吸毒,在她看来,毒品就是一个“娱乐”项目。
还有少数需要创作的公众人物,吸毒借口看似更“合理”:面对新作品的创作压力,自觉江郎才尽,想通过毒品带来精神愉悦,寻找创作灵感,宁财神、张元均自称如此。
对于这些吸毒的借口,网友们并不买账。“荒诞至极,一旦沾染上毒瘾,吸到最后身心俱残,谈何灵感?从法律层面看,吸毒是违法行为,应该接受法律的处罚,而不只是自己不爱惜身体那么简单”。甚至有网友整理了公众人物吸毒的十大借口,评一评哪个更雷人。
李代沫被抓后曾表示,他并不知道容留他人吸毒是违法行为。宁财神也表示:“我明知道有更好的方案,却还是选择冰毒,说白了还是法律意识淡薄,心存侥幸。”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2012年一项针对全国中小学生的调查显示,近七成青少年崇拜的偶像是文体明星,公众人物一旦涉毒,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极大。
据公安部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新发现吸毒人员中,35岁以下青少年占75%,年龄最小的仅8岁。事实上,不少涉毒公众人物,都曾以优质偶像、青少年榜样的形象出现在公众视线中。如“2013搜狐焦点年度公益人物”高虎、亚青会火炬手李代沫,北京奥运火炬手满文军。
但部分推崇者和粉丝“心太软”,公开为其吸毒行为辩护。吸毒被释放后宣称“不后悔”的宁财神,也获得了网友支持,“他的人生他自己负责,就算杀人放火他自己承担法律责任,该坐牢坐牢该吃枪子儿吃枪子儿,人家内心就是没悔意,还非得逼着他说假话不成?”对此,评论者赵继才认为,正是由于这些无知而疯狂的拥趸们的支持和纵容,让明星们一再地冒天下之大不韪触犯法律和道德。
中南大学社会学教授李斌表示,明星偶像作为公众人物,承担着影响甚至引领青少年的社会责任,一旦触犯法律和道德底线,应严肃处理。“不能给公众留下一种吸了毒发个声明道个歉就了事的印象。”他建议,未来应增加公众人物违法和触犯道德底线的成本,“一旦丑闻认定,就应该脱离这个领域,不能继续以偶像明星的身份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