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跟着小编来看看吧。
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篇一全场农民朋友们:
大家好!
春节、元宵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也是各类安全事故多发易发的时期,为了让大家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农牧渔场党委、管委温馨提醒,在欢度佳节之即,注意提高安全意识,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处做起,营造良好的节日气氛。
希望每一个家庭成为学习安全知识、掌握安全知识的第一场所,管护好自己的子女不要乱放鞭炮、野外用火,不到河边、结冰水面上、公路沿线、井边、废弃窑、电房、危房、建筑工地等不安全的场所玩耍逗留。
希望广大群众多参与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不要参与赌博、斗殴、非法集资等违法活动。时刻注意排查住房的用电、用火安全,尤其是老人和幼童的取暖安全,注意住房周边环境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消除。外出时不要乘坐超载车、超载船,不要乘坐无证车辆和农用三轮车、拖拉机;骑车时注意防滑,遵守交通规则,拐弯时减速、注意附近的路况;购物时注意购买正规合格商品,不吃没有经过检验或过期的食品(尤其是未经检验的肉类);不买不合格的鞭炮和烟火;走亲访友时,注意不要过量饮酒,一旦饮酒过多,千万不要立即走,等头脑完全清醒后再走。同时,提醒主家要安全护送客人平安到家。
希望每一位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请您在抓生产经营的同时,千万别忘了为职工提供安全保障,加强职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完善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这是您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
希望每一位务工者,当您早晨离开家去上班时,您的家人期待您平安地回家,请您切实掌握好安全生产知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配带好安全保护用品,拒绝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环境下工作。
希望每一位驾车人员,请您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确保车况良好,特别是在冰冻、雨雪雾天时集中精力,文明礼让,不超速,不超载,不酒后驾驶,不争道抢行,系好您的安全带等一系列安全驾驶规则。
广大农民朋友,平安问题事关千家万户,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作为社会的一分子,您们都有责任、有义务注意发现、提醒身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若您发现不安全隐患,请及时反馈信息,我们24小时值班电话是:0795-4537002。希望广大干部群众,保持高度警惕,增强防范意识,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小处做起、从身边做起,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最后,农牧渔场党委、管委在此给全场农民朋友们拜个早年,祝大家阖家欢乐,猴年吉祥,幸福安康!
中共奉新县农牧渔良种场委员会
奉新县农牧渔良种场管委会
2016年2月2日
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篇二广大农民朋友们:
随着机动车辆的增加,交通事故正在严重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每一起交通事故的发生,后果往往是一个家庭甚至几个家庭遭受伤亡和财产损失,有的因此由小康返回贫困,无数鲜血和生命向我们发出警告,车祸猛于虎!为度过平安、祥和的春节,倡导文明交通行为习惯,保障你们的出行安全,珲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此之际特向你们发出《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希望你们始终牢牢把握住安全出行自我防护线。
为此,希望广大农民朋友应自觉做到:
1、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服从交通信号和交警指挥,做到各行其道,文明安全驾车。
2、饮酒或无证,千万不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乘车时,发现驾驶人系饮酒驾车,或无证驾车,要当即劝阻并拒乘,不服劝阻的要举报。
3、不要随意横过公路,横过公路时应当观察来往车辆情况,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4、机动车装载货物,不要超载、超高、超宽、超长或客货混载,更不能用农用车、拖拉机和机动三轮车违法载人。
5、骑车攀扶机动车是非常危险的行为,一旦机动车紧急刹车、转弯,路面不平或遇有障碍物时,骑车容易失去平衡而跌倒,导致车毁人亡的严重事故。
6、驾驶机动车通过弯道或掉头、拐弯、横过公路、通过交叉路口、公铁平交道口,一定要提前减速,要注意观察、减速、礼让同行,千万不要在转弯过程中急踩刹车或掉头时突然猛拐。
7、骑乘摩托车必须戴安全头盔,会车、超车要保持安全距离,不超速行驶。同方向行驶时,不要并行,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
8、驾驶车辆从支线进入主路前,要注意观察主路内车辆通行情况,千万不要抢行。
9、不要驾驶无牌车,报废车、不经检验合格车上路,同时也不要乘坐此类车辆,不超速行驶,不强行超会车,要自觉保证不发生危及交通安全与妨碍交通的违法行为。
10、遇到交通事故,要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货物,及时报警。一旦发现逃逸及事故,要记准车型,车颜色,车牌号,当即向公安交警或当地派出所报告。
农民朋友们,生命是可贵的,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预防交通事故是我们的共同心愿。千万不要因自己不文明的交通行为给自己
或他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让我们携手共同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告别不文明的交通行为,同心协力做好有效预防农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工作,共创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
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篇三广大农民朋友们:
长期以来,你们辛勤耕耘在农业生产第一线,为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在此,向你们表示亲切的慰问,并致以崇高的敬意!夏收季节即将到来,“焚烧秸秆危害大,综合利用好处多”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希望你们通过这封信进一步了解秸秆禁烧的有关规定,认识焚烧秸秆的巨大危害,自觉禁烧秸秆,实施综合利用。
一、露天焚烧秸秆浪费资源。农作物秸秆是具有多种用途和可再生生物资源,秸秆中氮、磷、钾含量相当于化肥施用量的1/5,可以作为肥料还田;每2吨秸秆相当于1吨标煤,可用于发电和生产沼气;秸秆含天然纤维,可以用于造纸、板材、工艺品等生产;秸秆中含有丰富的营养物质,每4吨秸秆相当于1吨粮食。同时,秸秆中的有机物质和氮养分在焚烧过程中丧失殆尽,只留下一些钾素和多呈不溶解状的磷素,难以被农作物吸收。
二、露天焚烧秸秆危害大。一是污染空气环境。焚烧秸秆时,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污染指数达到高峰值,其中二氧化硫的浓度比平时高出1倍,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的浓度比平时高出3倍。二是危害人体健康。焚烧秸秆引起的烟雾对患有呼吸道疾病的人特别是老年人影响很大,轻则造成咳嗽、胸闷,严重时可能使支气管炎、哮喘等疾病复发。此外,秸秆焚烧后产生的气体对眼睛危害也很大,严重时能导致眼睛出血,引发结膜炎等眼疾。三是引发火灾事故。焚烧秸秆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尤其是在村庄、树林附近,一旦引发大火,后果不堪设想。四是引发交通事故。焚烧秸秆产生滚滚浓烟,造成空气能见度下降,可见范围降低,直接影响民航、铁路、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营,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五是破坏土壤结构。秸秆焚烧入地三分,地表中的微生物被烧死,腐殖质、有机质被矿化,降低土壤肥力,加重土壤板结,加剧干旱,农作物的生长因而受到影响。六是破坏地方形象。焚烧秸秆所形成的滚滚烟雾、片片焦土,是对一个地方的环境形象的严重破坏。
三、露天焚烧秸秆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第13号)提出,到2012年底实行全行政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违反规定露天焚烧秸秆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一定的罚款。
农民朋友们,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创造良好空气质量、禁烧秸秆作出积极贡献!
最后,我们衷心地祝愿广大农民朋友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响水县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办公室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