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在各个岗位上的优秀检察友友们,在工作办案的同时,可曾关注到您的礼仪是否符合规范?端庄的仪表是我们检察工作良好的开始,下面是为大家准备的检察职业礼仪,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检察职业礼仪
【站姿礼仪】得体的站姿,是一种静态的美。我们检察官应体现挺、直、高的感觉。站时脚跟紧靠,脚掌呈V字型,右手搭在左手上,支于腹部。在此基础上,两脚呈“丁”字型站立,更显端庄,大方的气质。
【笑容礼仪】美丽的笑容,让人感到亲切、自然、平易近人,使同事感受到彼此的信任和支持,使群众感受到我们的关爱和热情,体现出我们检察官公正平等的工作风范。
【坐姿礼仪】男士们行如风,坐如钟,文质彬彬,冷静严肃,是多么的丰神俊朗。 女士们则入座轻稳,坐姿端庄,上身挺直,是多么的谦逊诚恳,娴静优雅。
【手势礼仪】手势礼仪表现的含义非常丰富,表达的感情也非常微妙复杂。如百姓来访,我们热情接待,招手致意、挥手告别。
【引导礼仪】在具体的接待过程中,我们引导客人时,四指并拢,拇指靠向食指,手掌伸直,由身体一侧自下而上抬起,以肩关节为轴,到腰的高度再由身前左方或右方摆去。目视来宾,面带微笑。同时我们使用明确而规范的引导语,多用敬语“您好!””请”,以表达对来宾的尊重。引路时注意客人,适当地做些介绍。
【握手礼仪】与他人握手时,距离对方约一步远,上身稍向前倾斜,伸出右手,虎口相对,握手时看着对方,面带微笑。
浅谈检察礼仪体系其一,检察礼仪体系的建立有利于提升检察人员的文化修养和职业形象。一名好的检察官不能只靠惩戒制度来约束,他们内心坚守的道德信念也很重要。文化就是塑造人内心道德信念的最佳方式,文化需要日积月累,不断地持续性地代代传承地建设,文化建设是土壤,干警是树干,职业道德和精神素质是果实,只有土壤肥沃了,才能结出丰硕的果实。著名哲学家维特根斯坦曾说:“文化是一种习惯,一种先前规定的习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是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必要一环。说到底,检察工作的发展、检察事业的发展,是检察官的全面发展、人的发展。我们应该采用最人性化、最科学的方式来提升干警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那就是用文化来激发检察官的职业道德力量,使其在良性的循环生态中得以提升,显而易见,礼仪文化是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其二,检察礼仪体系的建立有利于促进检察人员文明司法、规范司法。当前,我们的道德建设面临种种挑战,一些干警职业道德观念脆弱,受多元文化、多元经济的消极影响,司法不公、执法不严,直接影响了社会和人民群众对于司法公信力的质疑。要解决这些问题,除了要查处那些腐败变质的分子,还要从文化层面入手,通过倡导健康积极向上的文化、建立完善成熟的专门的礼仪体系来瓦解不良文化的腐蚀和不良影响。检察官职业道德是检察文化的核心,也是建立检察礼仪体系的基础。检察职业道德就是检察文化建设的核心价值观。“忠诚、公正、清廉、文明”是2009年出台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中提出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这八个字言简意赅、寓意深刻,是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是检察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是对长期以来检察职业实践的系统总结,体现了检察官的职业特征,反映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同时也应该是检察礼仪体系的一部分,符合中央关于提高执法公信力,建设一支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的检察队伍的精神实质。
其三,检察礼仪体系的建立有利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目前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尤其是检察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建立检察礼仪体系从礼仪文化的角度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检察官职业素养,对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显然是非常重要的。由礼仪本身延伸到一个检察人员所应具有的教养、修养方面,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检察礼仪完整体系。完整的礼仪体系不仅是检察文化不可或缺的一个部分,也是体现检察人员具有较高人文精神修养的一个平台。人文精神是文明社会的明显标志。在检察官这一特殊职业群体中体现“人文精神、人文关怀”和现代检察精神、法治精神都是相互关联、映照的,进而充分体现了最高检提出的“平和、理性、文明、规范”执法理念。
在公务和办案活动中,具有良好仪容、仪表、仪态的检察人员显然更具有说服力和司法公信力,能带给群众直接的法律教导,通过庄重、文明、得体、大方的仪容举止,使司法精神得以更好地体现、检察人文关怀得以彰显,让当事人产生依赖感和信任感,既能使社会矛盾得以缓解和化解,也更能使依法治国的理念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