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除了可以用来购房以外,还可以用作很多的用途。年轻人在毕业初期都需要租房,公积金现在已经可以租房子用,对于自住的住房,可以用来房屋的大修。那么公积金怎么才能提取出来呢?
一、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1、那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那些具有权的自住用住房的;
2、已经离休、退休的;
3、完全的丧失了劳动的能力,并且与单位已经终止劳动关系的;
4、本人户口已经迁出本市并且不在本市来就业或者出境定居的;
5、那些用来偿还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本息的;
6、那些被纳入本市的城镇居民的低生活保障,租住公有的住房并且房租已经超出家庭的月收入30%的;
7、那些职工已经死亡或已经被宣告死亡的,它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已经依法取得受益权的。
二、公积金提取程序
要符合提取条件→准备相应材料→所在单位初审并出具“提取申请书”→管理审核→到开户行办理提取手续。
三、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
1、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购房,需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首期付款,
(2)如果购二手房,需提供交易税、费;
(3)对于建造、翻建房屋,需提供县级以上规划部门或乡镇城建办同意的批复。
(4)房屋大修,需提供房屋安全鉴定部门或房屋质量检查部门的鉴定材料。
2、那些离休、退休的,需提供离、退休批复或离、退休证。
3、对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正式文件和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证明。
4、其实根据户口情况也有所不同:
(1)对于非本市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提供外地就业证明及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正式文件。
(2)对于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的,需提供本市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迁出证明或所去国使、领馆签发的移民签证及户口注销证明。
5、对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需提供借款合同和月还款存折单。
6、对于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依法取得受益权的,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对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发生争议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7、对于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劳动教养或刑罚两年以上的,其代理人应提供司法部门的判决书、裁定书。
8、对于用于支付房租的,应提供《房屋租赁证》、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的月收入证明、租赁合同和租赁或收据。
9、上面资料均需带原件,留复印件;提取职工配偶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四、公积金提取额度、期限
1、公积金提取额度
(1)这是为100元的整倍数;
(2)当房租超出家庭收入30%的,可提取超出规定比例部分的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2、公积金提取期限:以购、建房合同或付款票据日期为准,在6个月内可办理提取;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进行办理,按照规定携带必要的资料才能顺利办理。住房公积金只有发挥自己的作用,才能实现其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