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治理社会的涉及到方方面面的,是综合治理的方针。关于综治工作,要怎么写好述职报告呢?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综治工作述职报告,希望大家喜欢。
综治工作述职报告篇1
我办坚持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针,以维护社会和我办的稳定为根本,围绕“预防为主、重在治本”的综合治理方针,狠抓基础管理,从强化“人防、物防”两方面入手,努力实现了全年既定的各项目标,确保了政治、治安和干部职工的思想稳定。现将一年来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
为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我办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编办主任、党支部书记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的综治工作领导小组,主抓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及联络事宜,具体工作落实了专人具体抓,把综合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与各科室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一票否决制;领导小组坚持每季度一次综治工作会议,汇报工作,分析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综合治理办公室对各项目标责任做到了季度检查、半年小结、年终总结评比;有问题随时解决,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阶段。
二、排查矛盾,及时处理存在的隐患
2013年,我办在排查矛盾,处理隐患方面,重点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充分认识排查矛盾、分析原因、妥善处理、消除隐患,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搞好社会综治工作的重要方法,更是维护单位和社会稳定的关键环节。
二是开展领导成员与工作人员的谈心活动,及时了解掌握个人的思想动向,有针对性的解决思想问题。
三是经常了解掌握各科室的实际状况,协调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排查处理矛盾纠纷,并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处理工作档案,把所有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正是由于我办及时排查矛盾,化解矛盾纠纷,从而使一切不安定因素全部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杜绝了影响稳定的事件发生,收到了明显效果。
三、认真搞好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法律素质
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六五”普法干部读本,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和应用上下功夫。切实加强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学习教育,尤其是加强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自觉性,提高依法办事水平,严格依法行政。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等法律法规,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民主法制思想的精髓,全面准确地理解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精神实质,自觉维护宪法尊严和国家法治统一,增强了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自觉性。
四、强化治安管理,落实治安防范措施
为确保单位内部安全,我们认真开展对单位和辖区内的治安状况进行调查和分析,对治安隐患和突出的治安问题进行及时认真的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消除治隐患。单位内部在节假日期间都安排了值班人员,认真落实值班制度,明确职责,形成综合治理综合抓的良好局面。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宣传材料,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同时,为进一步加强综治工作,今年我们多方筹资新安装了电子监控相关设备等硬件(为综治工作提供)强力支持。
五、协助综治办搞好各类宣传
编办运用多种渠道和方式积极宣传综合治理工作,配合县综治办做好全县综合治理宣传工作,我们按照县里统一部署,完成了宣传标语制作、开展集中学习活动等任务。在今年综合治理工作中,我办还做到了四个坚持:一是坚持落实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二是坚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三是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重点治理的方针;四是坚持加强日常检查制度。
与此同时,我们的工作与县综治办的要求和其他先进单位相比,还有不少差距,在某些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硬件基础设施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工作的整体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正视问题,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以崭新的工作姿态,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推动我办综合治理工作不断进步。
综治工作述职报告篇2
20xx年,我局的社管综治维稳工作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县综治办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国、省、市综治工作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以“抓创建、保平安、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建立组织,分解目标,签订责任书,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采取得力措施,全面落实综治工作目标任务,实现了保密、内保、信访维稳零事故,无一人一事失职失误受处罚,为维护全县政治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我局领导班子社管综治维稳述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强化领导责任,狠抓综治工作落实
我们把综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严格落实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一是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jú长任组长、分管副jú长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基层股股长及各司法所所长为成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强有力的领导机构,为我局开展综治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二是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规划,分别与局各科股室处所层层签订责任状,把综治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各科室,落实到局属各单位,落实到责任人,并严格检查考核,奖惩兑现。三是严格建立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综治工作实绩档案,认真搜集相关资料并及时上报。
二、全力排查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人民调解工作是我局的一项重要职能,以《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为契机,紧扣中心,服务大局,维护稳定,预防化解了大量的矛盾和纠纷,为我县的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四级”调解网。借村级换届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健全了县镇村组“四级”调解网,目前有镇(办)调解中心4个,部门、企事业调委会企事业调委会13个,有调解员84人;村(社区)30个调委会、777名调解员,形成了县镇有司法矛盾调处中心,村有调委会、片区有调解小组的四级调解网络。
(二)控制纠纷苗头,建立信息网络。建立预防矛盾纠纷激化的严密防线,形成耳聪目明、快速反应的调解信息网络。是防止矛盾纠纷发生的重要手段,县、镇、村均聘有纠纷信息员,形成了完备的矛盾纠纷反馈体系。有效地预防了纠纷的发生和矛盾的激化。
(三)抓调解,健全调处机制。围绕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全方位、广角度、多层次地开展全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切实做到矛盾不上交,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全年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76次,受理矛盾纠纷2059件,调解2059件,调解成功2044件,成功率99%,防止群体性上访2件35人,防止民转刑1件1人。
三、充分履行各项职能,积极参与齐抓共管。
(一)抓好社区矫正工作。一是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筹建了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明确了成员单位职责,建立并落实了相关工作制度,促使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法制化、规范化。具体工作中,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依法加大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自2015年试点工作以来,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32人,期满解除矫正68人,现有在册61人,其中:缓刑37人;假释15人;暂予监外执行9人。
(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相应的帮扶政策,使刑释解教人员有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同时加大法制教育力度,避免重新犯罪。现有209名刑释解教人员,落实临时救济2人3000元、低保3人、廉租房1人,没有发生重新违法犯罪。
(三)稳控帮教,特殊人群管理逐步规范。切实履行好特殊人群管理专项组组长单位职责,及时召开特殊人群管理专项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对特殊人群管理进行了安排布置,有力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争创法律援助流动服务工作特色。立足于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整合司法行政内部资源,加大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和事项的力度,构建大法律援助格局,确保困难群众及时依法获得法律援助,最大限度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四、大力开展平安创建,完善内部防范机制
一是制定了局机关《安全管理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值班制度》等,并严格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定期检查办公区的治安状况。对档案室、财务室等部位加强管理看守,没有出现失火、失窃、泄密等情况。二是对前来办事人员进行询问或登记,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报告,加强与公安、消防部门的联络联系工作,确保安全。三是提高自防、自保、自治能力,确保单位实现“三无”(无发生刑事、治安、重大灾害事故案件)。
综治工作述职报告篇3
今年以来,市法制办在市委、市政府及市综治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我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社会维稳工作全局,严格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要求,将依法行政作为推进综治工作的重要结合点和最终落脚点,与业务工作同步谋划、重点推进,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的跨越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行综治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由主任牵头、联络员具体承办的宗旨维稳和平安建设工作机制,定期研究部署综治维稳工作和平安建设情况。
(二)健全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是按照“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的要求,将治庸问责和强化机关自身建设相结合,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各项制度。加强干部职工的道德、法制和廉政等普法教育工作,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强内部治安防范和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单位内部无干部职工违法犯罪,无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无非正常上访或因信访办理不及时造成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事件发生。
(三)加强平安创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服从所在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对综治维稳工作和平安建设的统一领导,积极参与所在地平安创建活动。做好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平安建设问卷调查工作,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市政府法制信息网、市法制办电子显示屏、户外宣传栏、板报等宣传途径和一系列丰富的平安宣传文化活动开展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做到既有密度、广度,又有深度、力度,切实提高平安枝江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真正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同时认真做好政务公开网站及市政府法制信息网站信息更新,及时宣传依法行政工作经验,拓展交流平台,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舆论范围。截至目前,市法制办向宜昌市法制办报送信息40篇,省政府法制信息网采用10篇;在政务公开网上刊登信息120条,编辑《法制工作动态》9期,举办法制讲座两场。
二、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严格履行审查职责,强化行政规范管理。一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工作。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廉洁性评估要求,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加强对未经法定程序增设行政相对人义务条款的审查,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经得起法律和群众的检验,真正发挥规范性文件的制度引领保障作用。今年以来,我办共审查政府及部门文件18份。二是积极加强重大合同审查备案工作。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建设按照市政府重大合同审查制度、政府招投标项目监督管理制度及政府BT模式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等规定,努力做到合同权利义务条款语义清晰、责任明确,努力为政府把好法律审查关,减少和降低政府在经济社会管理事务中的法律风险。今年以来,我办共审查修改合同78份,合同标的额达150.38亿元;其中招商引资合同19份,涉及项目投资142.07亿元。
(二)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精简行政审批“减负”。取消无法律依据的行政审批,最大限度简政放权,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打造最好的行政服务软环境。根据《枝江市2015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重点及责任分工方案》的要求,我办对全市各部门原有各类行政审批项目设立依据、实施程序、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全面清理审核。市级原有各类审批事项138项(其中,行政审批事项119项、行政管理服务类事项19项),涉及34个部门。经初步清理,取消3项,项目合并减少8项,承接上级下放审批事项5大项及11子项,共保留32个部门的91项审批事项,其中行政许可83项、非行政许可8项;转为其他权力服务事项39项。
(三)加强法律指导,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主动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研究法律法理,及时提供法律建议,为市政府重大决策、重大民商事行为等经济社会活动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市法制办先后多次参与金太源有限公司遗留问题的协调处理,在资产清理、仲裁执行、资产拍卖、风险防范等关键环节适时提供法律建议,在有效防控政府经济安全、金融风险和社会不稳定因素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围绕全市安全生产整治行动,积极配合市安监部门强制关停粘土砖瓦厂法律问题的研究处理;全力参与关闭小塑料厂专项环境整治活动及非法砂石场专项执法行动;认真配合闲置低效用地及批而未供土地清理工作;围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确权登记,与国土、经管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我市农村土地确权及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确保农村土地承包规模化经营顺利推进;积极参与我市村级债务化解工作,为村集体组织依法清收债权,采取多种方式化解村级债务提供法律建议。
(四)认真承办涉法事务,当好政府参谋顾问。在处理涉法事务过程中,我办及时准确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为市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有力法制保障,有效地提升政府决策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一是对市政府决策涉法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法律意见。参加市政府涉法事项决策会议,对重大决策参与调研,进行法律分析,提出法律意见;对市政府作出的重大的具体行政行为严把审查关,确保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二是对有关政府部门的法律问题进行指导,确保依法行政。我办充分发挥减压阀和调节器的作用,积极开展信访复查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要求,先后审查了胡庆华等人信访问题复查书、闫孝金信访问题复查意见书、胡萍等人信访问题复查意见书,参与信访局关于王新波等人信访事项实地调查复查等各类涉法事务13件。
三、拓宽救济渠道,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认真履行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坚持了解情况在一线,化解矛盾在一线,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努力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截至目前,我办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件,受理4件,结案4件,其中:维持2件,终止2件;其他处理2件。案件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房屋拆迁、工伤认定等类别。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中,注重采用纠错与调解相结合的方式,坚持与当事人见面制度、重大复杂案件调查、听证制度和公开陈述意见制度。对于疑难复杂案件,主动与法院进行“判前”沟通,把每一个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当作一次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乎民生问题认真对待,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树立行政机关有错必纠,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二)认真做好各类案件代理应诉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今年,我办共代理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3件。针对董市镇石宝山村杨元堂等不服市政府作出的《林权争议处理决定书》申请行政复议案,我办积极参与市政府协调会议,客观分析最佳处理方案,依法提出处理建议,并主动与宜昌市行政复议机关交换意见,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消除了不利影响。
(三)加强民商事仲裁工作,及时化解民事纠纷。充分发挥仲裁法律制度解决民商事争议的独特优势,加大仲裁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畅通市场主体诉愿,有效解决民事经济纠纷。今年办理民商事仲裁案件8件,标的额27.2万元,依法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我办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较好完成了综治维稳各项工作任务,但与市委、市政府领导要求相比、与群众迫切需求相比,仍然还存在一定距离。我办将总结经验,创新思路,在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上下功夫;在转变作风,提高工作质量上下功夫;在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方法上下功夫;在加强指导,解决难题上下功夫,为综治维稳工作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