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如今许多有购房意愿的年轻朋友们来说,公积金政策的提出为许多朋友们带来的福音,这一有效举措让有购房意愿的朋友们有了购房的条件。那么,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流程有哪些呢?接下里我就给大家慢慢讲解。
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相关法律规定,职工有下情况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与单位已经终止劳动关系,而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已经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而且户口已经迁出本市的情况;
(七)对于职工享受城镇低保的;
(八)职工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的,生活状况比较艰难的;
(九)职工或者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
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要求的初审材料到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开具《住房资金管理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办理担保手续:可以凭借《住房资金管理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保证+抵押的方式,担保函应该被出具;
签订借款合同。住房资金管理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审核、审批。住房资金管理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