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30日,合肥市不动产统一登记正式交接,合肥市正式成立不动产登记中心。今后,合肥市民买卖房屋,无需再分别办理和领取《房产证》和《土地证》,而是《不动产权证书》。
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下设庐阳、蜀山、瑶海、包河四大分中心,原先属于房产部门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划归国土部门。
全市将有五大办理窗口,四区的分中心将在原来的房屋办证交易中心进行办公,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胡小华介绍:“办理房产证的四大窗口将直接转为不动产登记办理窗口;另外在滨湖要素大市场还设有一窗口。”
所有有关房产和不动产权的事宜均需前往指定窗口办理。根据全省的进度要求,合肥市本级将在6月底前完成证书颁发工作,县级则要在10月底前完成。
正式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后,房产证和土地证已递交申请材料、正在办理中,或两证只拿到一证的市民,需去窗口详细咨询下一步的办理情况。
安徽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再进一步。安徽省不动产登记局和不动产登记专用章印章已经启用。这标志着安徽省在地市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到位后,省级职能也整合到位。
今后,安徽省房产、山林、滩涂等权属登记,将全部由国土部门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