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五防”之——防家中财物被盗。
众所周知,房屋出租后,往往会有一些物品交承租人使用。此时,出租人就必须清点家中所交付使用的财物,密切关注对方的动向,预防交付使用的财物被承租人盗走。
租房“五防”之——防成为犯罪窝点
不少犯罪分子喜欢利用租来的房屋作为自己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窝点,如变造、伪造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结婚证以及制作淫秽物品、卖淫嫖娼、非法传销等活动。作为出租人,发现此类情况时,必须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免得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租房“五防”之——防委托收购行骗
犯罪分子利用租来的房子收购珍贵物品,并且当着房主的面高价收购。收购几天后,这些人就会外出几天,当又有人(这些人实际上就是骗子)送货到这里时候,承租人就会以人在外地、不方便回家为由,拜托房主垫钱先收购。结果房主垫钱代购后,再也不见承租人回来。再仔细打听,承租人拜托收购的东西,仅是不值钱的东西。
租房“五防”之——防左邻右舍遭殃
有些犯罪分子会制造自己与房东是熟人的假象(实际上房东也不知房客是何许人),到商店、饭店消费,开始时可能先付钱,隔几天便开始赊欠。这些行为的发生,都没有引起任何人的重视。连续几天承租人不再出现,房东等人才知道上当受骗了。
租房“五防”之——防犯罪分子藏身
一些犯罪分子作案后,为了逃避打击,就会想方设法地藏身,其中出租房就是重要的去处之一。一些犯罪分子通过假身份证件承租房屋,然后以“合法”身份作掩护,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因此,房屋出租时应认真核对其身份证件,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送承租人信息,由公安机关对承租人信息进行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