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夫妻组成家庭时仍旧秉承着,买房是必须的这一理念,那么,夫妻买房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呢?小编今天就带大家了解相关事项。
1.夫妻双方必须同时到场
购房其实是个繁琐的过程,其中会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购房贷款及交易过户等,这些都需要夫妻双方必须同时到场。除了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时,申请房贷、办理过户手续时,都需要双方亲自到场。解释说,在申请房贷时,有时候也会以夫妻名义共同申请,因此银行必须同时考察两人的资质,办理手续时也必须同时签字。
而且,办理过户手续时,在原则上要求同时到场,因为依据《物权法》规定,夫妻两人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进而在房产证上载明,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
2.夫妻双方证件要准备齐全
两人共同买房时,需要提供的证件比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请房贷时,需要提供夫妻两人的收入证明,如果两人为非本地居民,还需提供双方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按照非本地居民贷款政策对待。当然,在办理按揭贷款时,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较高,通过资质审批不成问题,另外一方的收入证明则无需提供。
3.要讲究主贷和次贷
因为信贷政策会发生变化,因此在确定主贷人和次贷人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而不能简单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夫妻共同还款时,在确定主贷款人、次贷款人时,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一般情况下,在银行住房贷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为“贷款人”(常说的主贷款人)而无论房产证上是否写了双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为“共同贷款人”。在确定主贷款人时,应当选择夫妻间收入较高较稳定者,同时注意年龄的限制,否则会影响到贷款期限。
4.新准夫妻买房重登记
现在,有不少准夫妻共同买房的现象存在。为了减少纠纷,建议应该在房产证登记内容方面下点功夫。
在这里谈到的准夫妻,是指即将结婚、但尚未领取结婚证的那部分人。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是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领取结婚证的前提下共同买房,并不能当做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共同买房,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比例各半,则需在房产证上同时登记两人的姓名。如果双方出资比例不等,虽在房产证上也会登记两人姓名,但必须说明各自所占比例大小。表示,不可取的做法是,出资一方为表诚意,在房产证上就写对方一个人的名字,这意味着自己完全放弃了房屋的权。
后,其实小编是希望大家家庭和睦,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其实的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