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思想通常被与他最知名的学生亚里士多德相对比,亚里士多德的名声在中世纪早期时完全被柏拉图所掩盖。小编分享柏拉图的哲学思想对我们的影响,欢迎阅读!
柏拉图的哲学思想对我们的影响
苏格拉底站在智者的起点上,但却沿着与智者完全相反的道路,力求从思维的角度把握人,主张到“心灵世界”中去探求真理。在他与人讨论“什么是美德”时,苏格拉底引导人们脱离智者所铺设的感觉主义的相对论路轨,坚持理性的指引,追求知识的确定性,他认为“对于美德”,“不论它们有多少种,而且如何不同,它们都有一种使它们成为美德的共同本性。”(《古希腊罗马哲学》,第153页)这就是概念的确定性。
苏格拉底所揭开的哲学篇章,在柏拉图那里得到了纵深发展,柏拉图在苏格拉底概念论的基地上,构筑了理念的哲学大厦。柏拉图的理念论完成了对智者哲学的批判,重新确立了思想在发挥哲学功能上的权威,正如黑格尔所说:“柏拉图的学说之伟大,就在于认为内容只能为思想所填满,因为思想是有普遍性的,普遍的东西(即共相)只能为思想所产生,或为思想所把握,它只有通过思维的活动才能得到存在。柏拉图把这种有普遍性内容规定为理念。”(《哲学汉讲演录》第二卷,第195页)为了把握理念、结构理念,柏拉图制定了他的“辩证法”,柏拉图的辩证法当然“不是把观念型混乱的那种智者派的辩证法,而是在纯概念中运动的辩证法,是逻辑理念的运动。”(《同上》,第199页)甚至柏拉图的“灵魂不死”也是旨在确认思维的内在本性,高扬理性的权威:他认为理性是灵魂中的最高部份,逻辑力量是灵魂的最高属性。人的认识只不过是人的肉体降生尘世后灵魂对理念世界的回忆。感性经验虽然能够刺激引起这种回忆,但感性经验又是人的认识的严重障阻,只有清除了感觉的杂念人才能达到对真理的认识。柏拉图哲学不仅系统地阐述了理性主义的本体论而且也系统地阐述了理性主义认识论,在柏拉图哲学体系中真、善、美与理性天然合璧成为光照上千年的西方哲学的理性之源。
但是柏拉图哲学并没有完成古希腊哲学理性主义的科学建构,困难在于理念与具体事物的关系。这种关系始终是困惑柏拉图哲学的难题,尽管柏拉图艰苦求索,但毕竟未能步入真理的堂奥。
柏拉图思想通常被与他最知名的学生亚里士多德相对比,亚里士多德的名声在中世纪早期时完全被柏拉图所掩盖。
中世纪的经院哲学学者最初并没有接触柏拉图著作的管道,也很少懂得原著的希腊文。柏拉图的原始著作在西方文明遗失了上千年,直到它们在君士坦丁堡沦陷前一世纪被人从城里带出为止。中世纪学者透过拉丁文的翻译版本研读柏拉图的著作,当时那些拉丁文译本还是译自阿拉伯学者从希腊文翻译至阿拉伯文和波斯文的二手翻译。阿拉伯学者不只翻译古希腊的著作,同时也撰写了许多对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原著的评论和解释(如阿维森纳、亚维侯),这时亚里士多德的名声开始超过了柏拉图。
只有到了文艺复兴,当西方世界对于古典文明的兴趣开始复苏时,柏拉图的哲学才又开始受到广泛重视。许多早期从经院哲学脱离出来的现代科学家和艺术家促长了文艺复兴的进展,他们将柏拉图的哲学视为是艺术和科学进步的基础。到了19世纪,柏拉图的名声恢复了,至少跟亚里士多德的不相上下。
自从那时开始,许多西方哲学家也将他们的理论根基于柏拉图的著作之上。柏拉图的影响在数学界和科学界特别大,尤其是戈特洛布·弗雷格以及他的学生如库尔特·哥德尔和阿隆佐·邱奇等人。阿尔伯特·爱因斯坦也采用了柏拉图所提出的有着永恒不变的现实存在的主张,反对尼尔斯·玻尔提出的物理宇宙以及他对量子力学的解释。相反的,那些脱离了本体论理论模型以及道德理想的哲学家,则通常会以其他各种观点批评柏拉图主义。例如尼采便攻击柏拉图把世界分割成两个的作法,马丁·海德格尔则批评柏拉图模糊化了人类生命的本质,而卡尔·波普尔则在他的《开放社会及其敌人》(1945)一书中批评柏拉图在《理想国》里所提议的政府形式是个典型的极权主义政权。列奥·施特劳斯被一些人视为是恢复柏拉图在道德哲学上的影响力的主要哲学家,他采取的是较少形而上学的形式。不过,由于受到尼采和海德格尔的影响,施特劳斯并不认同他们对于柏拉图的谴责,而是专注于在对话录里寻找柏拉图面对批评所提出的可能解答。
柏拉图哲学思想核心概念
柏拉图哲学的核心概念是“理念”,他的哲学亦因此而被称为“理念论”。
所谓“理念”,柏拉图使用的原文是idea和eidos(多数时候用的是前者),它们均出自动词idein(看),本义指“看见的东西”即形状,转义为灵魂所见的东西。希腊人从事哲学思考的过程,也是哲学概念的形成过程,这些概念不仅大多有其感性的来源,而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含义,那是后来被逐渐抽象化了的概念所无法表达的。因此,有的学者主张将这一概念汉译为“相”是很有道理的,不过我们遵从约定俗成的原则,仍然沿用“理念”这个译名。
“理念”显然是从苏格拉底关于“是什么”的定义而来,它的基本规定之一就是“由一种特殊性质所表明的类”,不过“理念”并非单纯的抽象概念,而是超越于个别事物之外并且作为其存在之根据的实在。一类事物有一个理念,感觉事物是多而理念是一,它作为其自身是永恒不变的自我完善的整体。所以,理念不仅不会受事物的影响,而且理念与理念之间也没有任何联系,因为理念是绝对的自身存在而不可能变为他物。个别事物始终处在生灭变化之中,它们是个别、相对和偶然的,而理念则是永恒不变的,它们是普遍、绝对和必然的存在。因此,个别事物是感觉的对象,而它们的类是知识的对象。至于理念与事物之间的关系,柏拉图认为,可知的理念是可感的事物的根据和原因,可感的事物是可知的理念的派生物。
柏拉图曾经通过两种方式来说明理念是如何派生事物的。
一是“分有”。具体事物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它们分有了同名的理念。“如果在美自身之外还有美的事物,那么它之所以美的原因不是别的,就是因为它分有美自身。每类事物都是如此。”[3]所谓“美自身”或“某某自身”,意指美的理念或某某理念。
二是“摹仿”。造物主是根据理念来创造具体事物的,所以事物因摹仿理念而存在。“木工是根据理念来制造我们所使用的床和桌子,按床的理念制造床,按桌子的理念制造桌子。其它事物亦同样。”[4]就此而论,有三种桌子存在,即作为理念的桌子自身,因摹仿理念而存在的可感的桌子,以及因摹仿可感的桌子而存在的画家所描绘的桌子。
亚里士多德认为,柏拉图的“摹仿”源自毕达戈拉斯学派关于万物摹仿数的思想,只有“分有”是新的概念。不过,“分有”与“摹仿”实际上并无本质的差别,不同之处只在于有无造物主。因此可以说,“摹仿”是有造物主的“分有”,“分有”是无造物主的“摹仿”。
由此可见,柏拉图的理念具有多重含义。首先,理念是事物的共相。理念是通过对事物的抽象而形成的普遍共相,亦即事物的类概念或本质;其次,理念是事物存在的根据。个别事物是由于分有了理念而成为这一事物的,离开了理念就没有事物;再次,理念是事物摹仿的模型。理念是事物之完满的模型,事物则是理念的不完满的摹本,事物是因为摹仿了它的理念而成其为事物的;最后,理念是事物追求的目的。理念是事物的本质,事物存在的目标就是实现它的本质,从而成为完满的存在。
柏拉图看到了理念与事物的区别,认识到了普遍性的共相对知识的重要性和对哲学研究的意义,而其局限性则在于将理念与事物分离开,并视之为绝对独立的存在。亚里士多德后来在批判柏拉图时,就是敏锐而深刻地抓住了这个“分离”问题来作文章的。
一类事物有一个理念,各式各样的事物有各式各样的理念。不同的事物组成了事物的世界,而由它们的理念所组成的总体就是柏拉图所谓的理念世界。在他看来,前者是可感世界,后者是可知世界。
二、可知世界与可感世界
将世界二重化,划分为理念世界和事物世界,或可知世界和可感世界,这是柏拉图整个哲学的出发点和基本原则。他从存在论和知识论的角度进行论证,阐明了区分两个世界的理由。
在某种意义上说,柏拉图关于两个世界的思想继承了巴门尼德两条道路的学说,不同之处在于他不是把感觉事物仅仅看作“非存在”,而是看作既存在又不存在的现象,因而对赫拉克利特和巴门尼德的哲学进行了某种综合。一方面与赫拉克利特一样,柏拉图认为感官所及的一切事物都处在生灭变化中,而生灭变化的事物既不是不存在也不是存在,既不是无也不是有,而是介于两者之间,是既有又无既存在又不存在的东西,亦即我们所说的现象。另一方面与巴门尼德一样,柏拉图认识到在现象之中不可能有永恒不变的东西,因此在始终处于变化之中的、相对的和暂时的事物世界之外,一定存在着另一个稳定的、绝对的和永恒的世界作为它们的根据,否则一切都将失去存在,甚至根本就不可能存在。
从知识论的角度看,这两个世界一个是可感的对象,一个是可知的对象。存在是知识的对象,不存在作为空无,是无知的对象,而介于存在和不存在之间的事物则是意见的对象。我们对于始终处在生灭变化之中的感觉事物只能产生个别、偶然、相对的意见,唯有超越于感觉事物之上的真实的存在才是普遍、必然和绝对的知识的对象。既然意见与知识有别,它们各自的对象也一定是不同的。
柏拉图曾经通过一系列的比喻来论证两个世界的学说,其中最著名的是日喻、线喻和洞喻。
(一)“日喻”
“日喻”即太阳之喻。犹如可感的事物世界由太阳所主宰,可知的理念世界由“善”理念所统治。万物之所以有可见性,眼睛之所以有视力,都是因为有太阳。同理,理念之所以有可知性,心灵之所以有认识理念的能力,皆因善理念的存在。“给认识的对象以真理,给认识者以知识能力的实在,即是善的理念”,它是“知识和一切已知真理的原因”,比其它理念“具有更大的价值,更高的荣耀”。[5]
(二)“线喻”
“线喻”即线段之喻。在“日喻”之后,柏拉图进一步用“线喻”形象而明晰地说明了两个世界及其关系:“用一条线来代表它们。将这一条线分成二个不相等的部分,一部分相当于可见世界,另一部分相当于可知世界。然后按同一比例将各个部分再行划分,一部分是比较清晰的,另一部分比较模糊”。[6]可见世界的第一部分是影像,第二部分是影像的原本,即具体事物,这“两部分有不同的真实程度,摹本之于原本,正如意见领域之于知识的领域”。[7]可知世界的第一部分是数理理念,即几何、数学及相近学科的研究对象,第二部分是伦理理念,“指人的理性自身凭借辩证法的力量而认识到的那种东西”,[8]包括美、正义、勇敢等,最高的理念是善。与上述两大世界四个层次相适应,人的灵魂也有四种不同的功能,从低到高依次为猜想、相信、推论和理智。
(三)“洞喻”
“洞喻”即洞穴之喻。一群人犹如囚徒世代居住在洞穴里,由于被锁住而不能走动、回头和环顾左右,只能直视洞壁的情景。他们身后有一堆火在燃烧,火与人之间有一堵矮墙,墙后有人举着雕像走过,火光将雕像投影在他们面对的洞壁上,形成了变动的影像。由于他们长期看着这些影像,便以为是真实的事物。但是如果有一个囚徒挣脱锁链,回头第一次见到火光,虽然一时会刺眼眩目,但经适应后他就会分清影像与雕像,并明白雕像比影像更真实。如果他被人拉出洞外,第一次看到太阳下的真实事物,也会再次眼花缭乱,先见到阴影,再看水中映象,进而看事物,最后抬头望天,直接见到太阳,这才知道太阳是万物的主宰。柏拉图明确指出,这个比喻“可以整个地应用到以前的论证上,将囚徒们居住的洞穴比作可见世界,里面的火光比作太阳。如果你把上升的途径及对上方万物的静观比作是灵魂上升到可知世界,就没有误解我的意思”。[9]可见,“洞喻”与“线喻”的实质是一样的,都是为了论证两个领域及其各自等级层次的区分。
通过一系列的论证和比喻,柏拉图终于完成了他关于两个世界的区分,从而建立起他的理念世界。显然,他的目的是要人们去关注众多、相对、变动、暂时的事物之外的那个单一、绝对、不动、永恒的理念,并且从中获得真正的认识。例如,人们要获得美的认识,就不能靠美的人物、美的雕像、美的建筑、美的风景或美的图画等事物,因为它们总是相对的,不可能十全十美,也不可能永远美丽,只有去把握美自身即美的理念,它才是永恒的、绝对的、无限的。
在某种意义上说,柏拉图提出理念论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知识的问题。在他看来,事物的世界可感而不可知,理念的世界可知而不可感。既然如此,我们如何能够认识理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