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工程过程中,要重视工程重要作用的有效发挥。那么设计工程合同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设计工程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设计工程合同范文一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价格[2002]10号》文。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 设计的费用以人民币结算,本合同设计收费为人民币(大写) )。
2、实际设计费按实际方案建筑面积×单价(其中 按 元/平方米、)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4、设计费含图纸盖章费(盖章单位设计证书等级:建筑工程甲级),含税 金。
5、如分批出图,按已交付成果的工程量支付设计费。
6、如设计内容、范围及投资发生变更时,其设计费用根据相应的变更进行计算。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发包人责任:
6.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工作用基础资料,交付设计文件时间相应延长;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6.1.3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设计文件未通过审批前的修改不计付设计费用;如通过审批后作重大修改、变更,设计变更工作量在原工作量30%内的不计设计费,超出原工作量30%部分按原设计收费标准的50%计取设计费。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工本费按200元/公斤计取。
6.1.5 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条件。
6.1.6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发包人用于本合同的项目情况除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时,需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付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等。
6.2.3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土建为50年。
6.2.4 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6.2.6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根据设计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结算设计费。
7.2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除设计人的原因造成的情况除外)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7.4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由于设计人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每延误一天,应按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7.5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2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 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4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5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6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不成的,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
8.7 本合同一式 肆 份,发包人 贰 份,设计人 贰 份。
8.8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9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名称:(盖章) 设计人名称:(盖章)
年月日:
设计工程合同范文二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名称: 工程代表: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名称: 工程负责: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装饰工程设计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址:
1.2 工程内容:
1.3 建筑面积:500 M
1.4 使用性质:
1.5 设计内容:
1.6 设计期限:2009年5月4日—2009年5月16日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甲方需向乙方提供详尽的背景资料。
2.2 乙方测量现场甲方提供方便。
2.3 监督乙方在设计中诸如设计方案、施工图绘制、解释图纸等工作。
2.4 甲方及时向乙方交纳设计费。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为甲方准确、细致地测量工程现场。
3.2 为甲方绘制方案图(包括平面图、天花图、效果图),施工图(包括立面图、剖2面图、手绘大样图)。
3.3 向甲方提供设计咨询服务。
3.4 按合同规定时间及时向甲方交付图纸。
第四条: 设计工程变更
设计内容如需变更,变更内容不大时,不再增加设计费用,设计内容变化很大时,调整相关费用。
第五条: 设计程序、价款及结算
5.1 甲乙双方商定,本设计的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 肆万伍仟元整 。
5.2设计协议签订后,即由甲方付与乙方方案设计定金,为人民币:10000元。
5.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对工程进行实地勘测后在10天内,提出设计构想,形成设计方案详细平面图,创意透视草图,效果图。
5.4在甲方确认平面方案图并支付施工图设计费人民币15000元后,乙方在4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效果图,立、剖面图等。
5.5 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人民币20000元。
5.6 施工图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并由乙方签字或盖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图才算正式有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6.2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6.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设计费款时,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总设计费款2%的违约金。
6.4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交图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总设计费款2%的违约金。
第七条: 其它事项
7.1 本合同中所称室内装修设计系解决功能,艺术性的“形”的设计,而不含原有建筑构造的安全鉴定,及其构造变更后的加固和技术措施。若业主需要应另行委托设计。
7.2 凡本设计在实施前甲方或施工企业均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应遵循相关规范与要求。若有差异均应以规范或审批结论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或施工企业在实施前均应与设计师进行图纸交底,凡未会审交底而进入施工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7.3 乙方的图纸设计应符合国家技术、安全等相关规范、要求,并符合施工条件。
7.4 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权不予采纳,如甲方要求乙方强制采纳设计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7.5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6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7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盖章签字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设计工程合同范文三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营业执照号: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设计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设计任务: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设计收费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甲乙双方商定设计收费为元/平方米(套内使用面积),估算总收费 元,金额大写元。
(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经协商采用以下付款方式(将不选定的方式划去)
1、 双方另定。
2、 按下列方式执行。
(1)上门测量,价格: 元
(2)定金: 元
(3)出平面方案图,方案: 份,价格: 元/份
(4)出平立面图及剖面图,价格: 元
(5)出水电施工图,价格: 元
(6)出效果图,价格: 元/张
第三条 设计内容及完成日期的约定
(一) 乙方提供的设计图中应有详细的设计说明。
(二) 平立面图
1、平面家具布置图;2、地面图;3、天花图;4、现场制作的家具立面图;5、门立面图;6、厨房、卫生间立面图(定做的厨房除外);7、电视背景墙立面图;8、其它现场需施工墙面的立面图
(三) 剖面图
1、应标明材质、用料、颜色等
2、门窗套剖面图
3、 家具剖面图
4、 玄关剖面图
5、 厨房上下柜剖面图
6、 天花剖面图
7、 电视背景墙剖面图
8、 其它需施工处剖面图
(四) 水电施工图
(五) 甲乙双方约定,从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完成平面方案图; 平面方案通过后 天内完成全套施工图。
第四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设计所需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设计费。
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如期向甲方将付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2、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按规定参加工程竣工的验收。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由于乙方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时,乙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为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_______违约金。
(二)由于乙方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设计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该部分工程的全部设计费。
(三)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设计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设计费。
第六条 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一)本合同需经甲方签字、乙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后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二)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设计合同时,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三)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设计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
(四)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第九条 合同文本
15.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5.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5.4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5.5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甲 方:签 章:签约地址:签约日期:
乙 方: 签 章: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