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不足很容易导致办公的不顺利。下文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关于增加办公经费的请示,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7年申请增加办公经费范文一
县人民政府:
我委现有机关工作人员36人,其中24人在职在编,5人借用人员。内设办公室、投资科、产业科、农业科、重点办、价格收费科、能源局、认证中心、节能中心等9个股室及物价局、价检局、信息中心等三个副科级单位和城市转型办一个正科级单位。随着工作量的不断增加,物价水平的上涨,经费缺口大。为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特请求县财政增加下列预算经费。
一、财政预算增加政务网运行维护费20万元,互联网出品资源费4万元(付移动公司)。
二、财政预算增加业务费,此项业务费还是十多年前的标准,请由20XX年的2.5万元,增加到20万元。
三、财政预算增加行政事业单位年审费30万元,国家发改委规定,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年审不能收取年审费,年审费应由同级财政列入预算。
四、财政预算增加涉案物品认证服务费20万元,国家发改委规定,涉案物品认证不能收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五、为加大跑项目、争资金工作力度,确保工作经费,列跑项目、争资金工作经费300万元,专项用于差旅费、招待费、资料费、评审费等。
特此请示,敬请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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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XX月XX日
2017年申请增加办公经费范文二
市政府:
20XX年9月19日,经市编委批准成立“禹州市民政综合执法队”,单位性质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核定人员编制10名,隶属我局。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殡葬事业各项法规依法落实。
“民政综合执法队”自成立以来,充分发挥了其职能作用,累计查处、调处殡葬执法案件近700起,其中依法对亡故人员偷埋乱葬等强制起尸火化达465具,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的殡葬改革,为我市连续多年殡改工作位列全许昌市前矛做出了积极贡献。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河南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殡葬执法单位不允许在行政执法中收取任何费用,由于该单位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市财政不负担人员工资及办公费用,所以至今该单位全部工作费用由我局从其他民政事业费中调剂支出。随着我市殡葬改革的深入发展,殡葬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殡葬案件逐年增多,没有一点办公经费的“综合执法队”与日益增加的执法工作量的矛盾日渐突出,甚至给正常的殡葬执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急需我们尽快解决。
鉴于上述原因,为确保我市民政事业的又快又好发展,特请示市政府增加我局“民政综合执法队”办公经费20万元/年,并纳入年度地方财政预算。
当否,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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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XX月XX日
2017年申请增加办公经费范文三
兴庆区人民政府:
自20XX年以来,银古路街道办事处先后开展了友爱村清渣,高台寺二、四队,光华门四、九、十二队拆迁;与三森国际家具汇展中心合作开发搬迁办公室和星级社区达标创建等工作;以及参与银川市创模、创文明城市,迎奥运、庆大庆等多项活动,办公经费严重超支,以至影响办事处工作正常开展。
为此,恳请兴庆区人民政府予以追加办公经费拾万元整。
此请示妥否,请政府研究批复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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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