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有很多购房纠纷都是从交房开始的。有些开发商在很多顾客并不是很清楚的情况 下,会鼓动购房者先在收楼文件上签字,然后再去验收房屋,一旦购房者在上面签字,就算发现有房屋质量问题再 维权那就难了。
所以,我们在对交房事项上应该多上心才是。房屋关乎到我们的饮食起居,交房事项也马虎不得,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房屋交房事项。
1、准备各种资料
业主要是到现场收房时,必须要仔细观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以下文件:
一是《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
二 是有关房屋的质量保证书以及使用说明书;
三是有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所出具的关于住房面积实测数据和公摊面积的相关报告。
同时,业主还要查看房屋的各个条件是否与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存在相符,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上述中的这些文件,业主就应该果断拒绝收房。
2、与开发商共同验收新房
一定要和开发商共同验收新房,有问题当面注明,并书面约定开发商承诺解决的时间和责任。收房时要和开发商共同进行验收交接工作,主要包括所交付的房屋结构设计是否和原图相符,房屋质量和门窗等是否和合同的约定一样,水电气等配套设施是否按合同到位,其他购房合同中约定的项目是否符合要求。
提醒,要在交房承诺中约定解决的时间和责任,后向开发商索取单独的“二书”(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和竣工后房屋水电管线图,交纳尾款后再领钥匙。
3、签收房文件时“留一手”
一些小区交房时,开发商要求业主必须把一些配套费用交齐后才让业主进新房查看。建议,在签合同时 应约定“交房时,应先验房然后签收房手续。
如当初合同没有这个约定,则可采取变通的方法,在收楼文件中注明“房内情况未看”或“未验房”等字样,万一验房出现什么情况,也可保护自己的权益。
4、仔细查看《备案表》
按照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而一些开发商却用一张《备案表》来应 付的项目。业主收房时不能只简单地看有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而是要仔细查看所购的房屋是否在该表 的范围内,以及表内的各个分项是不是都备了案。
5、未收房不应提前缴费
一些小区的物业公司在业主收房前,会要求业主先交一年的物业管理费。提醒,业主可拒绝这项要求。 根据规定,业主在收房后才与物业公司签订服务协议,才能付费,业主还未验房,这个时候还没享受物业服务,,不应提前缴费。
6、发生面积误差怎么办
在商品房买卖中,应当在合同中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注上房屋交付时的实测面积(产权 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办法,以保证一旦发生面积误差时,可以按照合同来解决。
综上所述,小编为大家列出的这六个要点业主们可以对照下自己的情况,随机应变。为了日后不必要的纠葛 ,所以交房事项上一定要留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