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RIS系统,是指一种用以支持内河水上交通和航运管理,并与其它运输方式衔接的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其目的是高效地整合各方的信息,加强信息的提供和共享,以提高运输效率和充分利用航道。RIS系统主要由以下三个部分构成:
船舶终端。包括交通信息(生成和交换船舶位置信息和船舶身份认证信息)和交通图像(在电子海图上显示交通信息),还包括用以输入货物和航次相关数据的电子报告应用程序。
控制中心。控制中心用以管理整个RIS系统,它接受从船舶发来的交通状况等信息并将这些信息与其他信息整合并发送到需要的用户终端。
用户终端。根据访问权限和定义的界面,获得所需的信息服务。
RIS系统的功能包括:航路信息服务、交通信息服务、灾难消除服务、物流运输信息、法律法规信息、航程计划、航道收费和港口应付税款功能等。
二、长江中下游RIS系统应用现状1、物流企业近几年,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以及电子商务的发展,物流信息化越来越显示出其重要地位和战略作用。以长江下游江苏省为例,中国太运物流信息中心,作为“感知中国”智能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江苏省首个智能物流市场合作项目在江苏省互联网产业孵化基地正式启动。该项目建成后将具备物流企业集聚区、配套服务区、物流外包信息区三大功能,率先推进江苏物流行业从传统货运、仓储、停车场业态向着物流信息中心、货运代理、物流写字楼经济的现代物流方向进行转变,形成“物流企业集聚、信息网络运作、外包业务集中”的新物流业态特色,充分利用GPS全球定位、3G技术、RFID、互联网等多种IT核心技术,将物流行业的信息化水平推向新的高度。
2、监管服务部门2.1海事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的大力推进下,按照海事信息系统顶层设计的规划要求,我国内河船舶信息系统建设也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以长江江苏段为例,目前长江江苏段共建有23个雷达站、9个VHF基站、5个AIS基站、36个实时气象站、6个VTS中心(南京、镇江、泰州、江阴、张家港、南通),并在江苏海事指挥中心建设了江苏海事VTS总中心。建成了国内最长的VTS雷达链,实现了长江江苏段全程监控一体化,VTS覆盖长江江苏段365公里主航道。
2.2航道长江航道局正在建设的智能航道是利用智能传感、物联网、自动控制、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自动获取航道要素信息,通过融合处理与深度挖掘,实现航道规划科学化、建设养护智能化、航道管理现代化。在强大而全面的信息数据支撑下,电子航道图系统将利用云计算技术对得到的海量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实现从数据到信息,从信息到知识,从知识到运用的过程,进而将航道信息全面定制化服务,并通过多源航道信息服务发布平台,为需要的用户实现实时的、便捷的航道信息服务。
2.3海关21世纪以来,海关系统逐步升级使用H2000系统,H2000系统是指海关总署统一开发、维护的计算机网络应用程序,以数据库为核心存放通关管理业务的管理参数信息、进出口企业信息、物流信息、关税信息、统计信息等电子数据,实现全国海关信息共享和报关数据处理的通关作业信息化管理平台。
3、地方政府与电子口岸长江下游上海市的电子口岸工作由上海市政府信息委牵头,以电子政务类项目为主要服务内容,系统包括电子口岸应用、口岸申报、协同监管、信息服务等多个模块。
2009年初,江苏省电子口岸有限公司成立,公司是在江苏省电子口岸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政府主导、联合共建、实体运作”的建设原则,由江苏省贸促会和南京海关、江苏检验检疫局、江苏海事局相关实体共同投资、联合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江苏省电子口岸平台的建设和运营工作。根据《江苏省电子口岸建设总体规划》,公司将把江苏省电子口岸建设成为集口岸电子政务和物流商务为一体的服务平台,实现一个“门户”入网、一次认证登录的一站式服务;实现各口岸管理部门相关数据的共享与交换;实现与相关兄弟省市电子口岸的互联互通。
三、长江中下游RIS系统发展思考1、加强政府主导RIS系统的建设和运营涉及到企业、监管部门、地方政府等多个部门,目前尚无一个牵头部门主导系统建设与发展,各自为战、信息孤岛现象比较明显。地方政府要切实履行牵头协调指导职责,完善领导协调机构和工作机制,发挥地方电子口岸办公室的作用。要建立健全RIS系统建设评估监督体系,强化规划实施、应用效益、资金使用、企业满意度等方面的量化评估。各相关单位要加强领导,加大对RIS系统建设的参与和支持力度,对下属单位参与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2、制定统一标准目前行业信息化标准和规范的制定现状尚不能满足RIS系统的实际需要。在航道、船舶、载运货物等信息的采集、显示以及传输方面缺乏统一的标准,没有统一的平台开展相关数据共享与传输。各业务应用系统接口标准不统一,尚不能实现互联互通。RIS系统建设成功的关键在于标准统一,长江中下游RIS建设应进一步加强数据交换标准建设,以标准化推进协同化。
3、完善制度保障积极开展RIS系统相关的技术、建设、运行、保障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的研究,推动建立符合长江中下游RIS系统建设和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体系。借鉴国际经验,参照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研究建立RIS系统安全管理、数据交换等方面的规范体系。使RIS建设有法可依,运行有章可循。
四、结束语长江中下游地区内河航运十分发达,加快内河航运信息化建设是加快长江中下游地区航运发展、物流业发展乃至带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的必由之路。RIS系统在欧洲的成功建设和运行给我国长江中下游RIS建设提供了案例。我国长江中下游地区应在RIS系统的开发建设中进一步加强技术、标准、政策的完善,加快RIS系统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