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了公司是不是需要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有什么好处?看完小编整理的注册公司是否需要商标后你就会明白了!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注册公司是否需要商标答:最好是注册商标,具体的请咨询当地工商部门
注册商标的好处:⑴、全国范围内受保护,其他任何人均不能使用。商标注册是为了取得商品销售国的商标专用权。商标注册了,其他人就不能在相同或近似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或使用与自己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了,也就为争得市场做了充分准备。
⑵、注册商标是一种可以留传后世永续存在的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可以转让、继承,作为财产投资、抵押等。欧记商务
⑶、产品容易进入大商场或超市销售,越来越多的大商场或超市只允许有注册商标的商品进入。
⑷、大多数消费者认为使用了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更可靠,容易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商标获得有效注册后,就能长期稳定占领市场,扩大销售量,保持良好信誉,成为著名商标,进而成为驰名商标。如不及时注册,被人抢先注册,结果虽用了大量资金作广告,也毫无经济效益,反而是帮别人忙,给别人作宣传,为别人创了牌子欧记商务
⑸、避免费心想好、精心设计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因为我国对同一商标注册申请实行“申请在先”的原则,申请在后者非但不能获准注册该商标,而且连再使用也是不允许的,否则即构成侵权;
⑹、避免无意侵权,支付巨额赔偿费,最高人民法院新的司法解释规定赔偿金额由被侵权人自己说了算。
不注册商标对企业的影响:1、缺少品牌竞争力,市场环境竞争激烈,走商标品牌路线,打造知名度的企业更具竞争力度,未注册商标,不仅没有保护措施,在商业竞争中也慢人一步;
2、若他人将你的商标或服务名称,你的企业即使使用这个名称在先,在他人注册商标之后,你不能再使用该名称,否则构成商标侵权;
3、未注册商标不能形成工业产权,因而也不能成为使用人的无形资产;
4、不注册商标,虽可以使用这个名称,但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即使你的企业使用的时间长,知名度高,但因为注册商标,不享有专用权,因此他人仍可使用;
5、在未注册商标的情况下,可能与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从而发生侵权行为。
商标注册期限其注册步骤我国《商标法》第23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该法第24条又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大致分为六个步骤,准备的资料不繁杂,费用也才1000元,但耗时却要1年,所以需要您准备的是耐心。
第一,选择注册方式
一种是自己到所在地政府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另一种是委托一家经验丰富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服务。
第二,查询
在注册前,最好先找一家比较权威的查询公司,因为你的商标有可能和其他注册人的相同或相近,所以注册前的查询可以大大减少商标注册的风险,提高商标注册的把握性。
第三,准备资料
准备商标图样10张,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商标图样方向不清的,应用箭头标明上下方;如果是个人提出申请,需出示身份证并递交复印件;若是企业申请,则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递交复印件;盖有单位公章及个人签字的填写完整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第四,开始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与中国签订协议或与中国共同参加国际条约或按对等原则办理的国家的外国人、外国企业。
第五,申请日的确定
这是最重要的一点:由于我国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一旦您和其他企业发生商标权的纠纷,申请日在先的企业将受法律保护。接下来就是商标审查、初审公告、注册公告三个程序。需要强调的是,经过商标局初审通过的商标,要在刊登公告三个月后误认提出异议才可以注册完成,该商标即受法律保护。已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以申请商标续展注册。
第六,领取商标注册证
商标完成注册后,商标局向注册人颁发证书。
推荐阅读:商标注册的三个原则1、分类申请原则
一份申请只限于一件商标。在不同类别的商品申请填报同一商标的,应当按照商品分类表提出注册申请;
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应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2、禁止恶意抢注原则
商标申请人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不得以不正当的手段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由一定影响的商标。
3、申请在先原则
(1)申请在先为原则,使用在先为补偿
申请人对同一商标发生冲突时,以申请在先为原则,使用在先为补偿。
不同一天申请的,则公布申请在先的;
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
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
已经通知但未参加抽签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应书面通知。
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
(2)优先权的确定。
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注册申请之日起,或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承认的国家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