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民阶梯电价怎么计算?电价标准以及谷峰电价时间
2012年7-12月:阶梯电量分档基数按照6个月计算(实际抄见用电量为8-12月共计5个月)。即第一档户均0-1560度(含)、第二档为户均1560-2400度(含)、第三档为超过2400度的部分。
2013年起:阶梯电量分档基数按照12个月计算,抄见用电量也为1-12月共计12个月。
上海市居民阶梯电价如何计算
上海市居民阶梯电价按照年度电量为单位实施,分档电量和电价水平见下表:
分时电表从今年10月抄表量起
按谷峰时段不同加价水平执行
2012年10月1日前:第二、第三档分别按0.05元、0.30元的平均加价水平执行。
2012年10月份抄见用电量起:按峰谷不同加价水平执行,且在第二或第三档临界点月份,因当月超基数部分的峰谷电量数据无法准确区分,具体执行时:
1.该月第二、三档的加价按峰、谷均为0.05元或0.30元的加价水平执行;
2.次月起再按峰、谷不同加价水平执行。
“大家庭”申请优惠须持户口簿
户籍人口为5人及以上的家庭:每户每月可申请增加100度的阶梯电量基数。
户籍人口为7人及以上的家庭:除每户每月可申请增加100度的阶梯电量基数外,也可以选择按照全电量每度电0.024元加价计费。
如何申请“一户多人口”政策:需持上海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办理人员身份证原件、近期电费账单原件,向所属供电营业网点实名申请。户口簿地址须与电费账单上用电地址一致(因道路名变更导致的不一致除外)。相同人员、不同用电地址不得重复申请。
“一户多人口”政策自受理的次月起执行(2012年8月份之前受理的自8月份抄见用电量起执行)。
客户户籍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到供电营业网点办理相应调整手续。
“一户多人口”如何续期:每2年客户应到供电营业网点办理“一户多人口”政策续期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不再按“一户多人口”政策执行。
房屋买卖后重新核定电量基数
凡属上海市居民阶梯电价实施范围内的客户因房屋转让(如继承、买卖、赠与等)发生产权变更时,可持房屋产权证及时到供电营业网点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自房屋产权变更日起算,凡2年内来办理变更手续的,电力公司将重新核定产权变更日所在年月至这年12月份的阶梯电量分档基数;超出2年的,将视为自动放弃重新核定阶梯电量分档基数的权益。
房屋租赁不重新核算电量基数
凡属上海市居民阶梯电价实施范围的客户因房屋出租发生租赁关系时,租赁双方需注意该户分档基数电量剩余情况及电价水平。电力公司不因租赁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重新核算阶梯电量分档基数。
上海市居民电价表(分时用户)
用户分类 | 分档 | 电量水平(度/户·年) | 时段 | 电价水平(元/度) |
一户一表居民用户 | 第一档 | 0-3120(含) | 峰时段 | 0.617 |
谷时段 | 0.307 | |||
第二档 | 3120-4800(含) | 峰时段 | 0.677 | |
谷时段 | 0.337 | |||
第三档 | 4800以上 | 峰时段 | 0.977 | |
谷时段 | 0.487 |
注:一、峰谷时段划分,6时-22时为峰时段,22时-次日6时为谷时段。
二、1、由于技术原因,2012年10月份之前,居民阶梯电价分别按照第二档、第三档0.05元和0.30元的平均加价水平执行,10月份抄见电量起,按照峰、谷不同的加价水平执行。
2、居民累计电量在第二或第三档临界点的月份,由于当月超基数部分的峰谷电量数据无法准确区分,具体执行时,该月第二档、第三档的加价按照峰、谷均为0.05元或0.30元的加价水平执行。
上海市居民电价表(未分时用户)
用户分类 | 分档 | 电量水平(度/户·年) | 电价水平(元/度) | |
不满1千伏 | 10千伏 | |||
一户一表居民用户 | 第一档 | 0-3120(含) | 0.617 | |
第二档 | 3120-4800(含) | 0.667 | ||
第三档 | 4800以上 | 0.917 | ||
非居民用户 (学校、养老院、居民公建设施等) | 0.641 | 0.636 |
http://www.dfdaily.com/html/21/2012/7/3/818095.shtml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20b4e7001018vs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