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与歌:从结合到分手
诗歌诗歌,诗从来就是与歌联系在一起的。古人将读诗称为吟诗,吟者,歌也。事实上,从《诗经》到唐诗宋词以至元曲,哪首诗不能唱呢?在唐朝,诗人与歌星这两者的社会地位也许相差悬殊,但诗人并不忌讳与歌星密切交往,甚至还作诗相赠。如杜甫有诗《江南逢李龟年》,该李龟年者,就是当时著名的歌者即现在的歌星也。再如高适有一首诗名为《别董大》,董大即董庭兰,是一位著名的琴师,用现在的话来说大概是曲作者吧。关于李白有这样的故事:杨贵妃最喜欢听歌曲,但歌词太陈旧,唐明皇就请李白进宫即席创作了几首新诗《清平乐》,由宫女演唱,杨贵妃听罢大喜。到了宋朝,与苏轼齐名的词人柳永更像是一位流行歌曲的词作者,当时的一句俗语“有水井处便能歌柳词”说明他的词是通过歌唱而流行坊间。有一个故事说宋时有一幕士(幕僚)擅歌,一日东坡相问:我词与柳郎中比,谁更好呢?幕士说:柳郎中词,宜十七八女郎,手执红牙板,浅吟低唱“杨柳岸,晓风残月”;学士词,须关西大汉,抱铜琶铁板,高唱“大江东去”,东坡大笑离去。可见无论豪放还是婉约,宋词都是能歌咏的诗。
我想,我国古代的文人之所以有一定的音乐素养,应该是孔子提倡的“礼、乐、射、御、书、数”六艺的结果,在孔子看来,音乐、体育甚至是比书法、算术还重要的主课。秦汉以降,音乐已沦为业余爱好了,但“琴棋书画”中音乐还暂列首位。直到明、清两朝,由于文人必须通过八股文以获取功名,他们再也没有雅兴、也没有这个能耐作出能歌咏的诗词了,诗与歌逐渐从以往的密切结合走向分手。此时兴起的昆曲和京剧逐步取代诗词成为能歌唱的韵文。
“五四”前后兴起的新文化运动开启了诗与歌再一次结合的新时代。新文化运动的代表人物创作了许多通俗的现代诗供作曲者谱曲,举两个流传下来的成功例子吧。第一个例子是我们在电影《城南旧事》中听到的由李叔同作词的《送别》,它的曲调取自美国流行歌曲《梦见家和母亲》,是李叔同赋予这首乐曲以全新的生命力,可见诗的作用有多大!第二个例子是《教我如何不想她》,这是刘半农写的一首白话诗,由赵元任将此诗谱曲使之成为30年代中国青年知识分子中广泛流行的中国艺术歌曲。当年朱自清先生在听了这首歌后说:“赵先生这首歌,增进新诗的价值不少。”他希望:“得多有赵先生这样的人,那时新诗就有了音乐的基础,它的价值也便渐渐确定,成为文学正体。”
在革命战争年代,诗与歌的结合创造了多少丰功伟绩啊!戏剧家、诗人田汉与音乐家聂耳合作创作了《毕业歌》、《大路歌》、《义勇军进行曲》等革命歌曲,尤其是《义勇军进行曲》解放后成为新中国的国歌。光未然和冼星海合作的《黄河大合唱》同样是诗人和音乐家合作的典范。上世纪六十年代将军诗人萧华和战友歌舞团四位作曲家创作的《长征组歌》,当时可真是风靡大江南北啊!
可惜随着现代、后现代思潮的影响,诗与歌又一次选择了分手。在我们局外人看来,新诗既没有继承新文学时代的传统,也没有发扬革命战争年代的战斗精神,而是似乎变得越来越乖张了,所谓的诗人们认为再写有韵的东西简直就是老土,传统的阅读者越来越郁闷,对诗歌形式的突破深感不适。譬如有一首诗《一个人来到田纳西》:“毫无疑问/我做的馅饼/是全天下/最好吃的”。这样的东东能算是诗吗?能谱曲演唱吗?翻开《诗刊》一看,几乎全是这种玩意儿。怪不得刚辞世的季羡林先生要说:“既然叫诗,则必有诗的形式,否则可另立专名,何必叫诗!”也怪不得各地的高考作文无一例外地规定“除新诗外各种文体均可”。因为像上述所谓的诗该怎样评价呢?说根本不是诗,可人家是著名诗人;说是好诗,又未免违心。某名牌大学文学院院长就劝文学青年“离开诗”,一位青年说要在游泳中学会游泳,这位院长说:“你也不看看池里只有浅浅的几寸水,一头扎下去,结果将会怎样?”
相映成趣的是,上次诗与歌分手后是昆曲和京剧成为能歌唱的韵文主体,这次则被流行歌曲取代了。奇怪的是,流行歌曲的词作者从不以诗人自居,我想也许是他们不愿意与那些所谓诗人呆在一个圈子里吧。如香港著名作词人林夕为张国荣、王菲等歌星创作过多首歌词,去年为奥运会作的《北京欢迎你》更让他名扬四海。而我国台湾的作词人方文山更像是周杰伦歌曲的填词者,据说一般都是先由周董作曲,然后他写词,而且能写出曲作者所期望的意境,堪称一绝。大陆也有许多专门的词作者,如陈哲,他写的著名歌词有《血染的风采》、《十五的月亮》、《同一首歌》、《黄土高坡》等。
毋庸讳言,有很多流行歌曲的歌词文理不通,格调不高,为文化人士所诟病。怎么办呢?我们只有希望,真正的有品位的诗人能重拾传统,参加到作词者的行列,实现诗与歌的再一次结合。这将是新诗的辉煌,也将是新歌的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