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儿最近对各种各样的房子兴趣很大,在网上给他收集了祖国各地民居简介。
1.内蒙民居──蒙古包毡包是我国蒙古族、哈萨克族、塔吉克族等民族牧民居住的帐篷,一般为园形,古代称“穹庐”“毡帐”。蒙古包一般用柳条做骨架,外侧包羊毛毡,再在顶部中央设可支起的园形天窗,是一种可移动式园形住宅。在柳条两侧涂料灰草泥代替毡子,即成为半永久式的固定蒙古包。在两个园形住宅之间,联以土墙,成为并列的3间房屋而演变成土房
2.西藏民居──藏南碉房。西藏南部各地的乡村和城镇,石村丰富,民居一般用石砌墙、高2-3米,称为碉房。碉房以木材做梁、柱和椽子。平屋顶,有的设外廊。木梁、柱子上有鲜艳的色彩,窗上装玻璃,可能有效地利用当地充足的阳光。在广大牧区草原,牧民居住方形的帐房。帐顶是用牛毛织成的毡毯,四周用草泥块围成矮墙。碉房顺应高原自然条件、农牧业生产、信仰喇嘛教、生活习惯及自卫防御的需要。
3.东北民居──吉林-蒙古族马架房。马架房是吉林省蒙古族农民住宅中主要的房屋,在山墙开山,形如吉林东部山区汉族农民的马架,故称马架房(见邮票下方,以及左图)。其房平面近方形上部可用椭圆顶,极似蒙古包,保持了蒙古族的民族习惯。马架房全部用泥壁,不做基础,四面皆土坯墙围绕,当阴雨连绵之际,墙壁会因潮湿而脱落,房屋寿命难以保持长久。
4.北京民居──四合院。四合院式的住房是我国最为普遍、历史是为久远的住宅形式。大多坐北朝南,面南为正房,北面为偏房,两侧为厢房,阳光充足,四间房由一个院子紧紧地联接在一起,俗称“四合院”。其布局常为“一正两厢”,正房(上房)位置在全宅的中轴线上,坐北朝南,开间、进深、高度和装饰等都央全宅之首。院子两侧的厢房、陪衬着正房。院子是交通、采光、通风的枢纽,并配以绿化,成为休息与家庭活动的中心。
5.上海民居──上海“石库门”房子。上海旧的住宅除一部份花园楼外,以里弄“石库门”房子最具代表性。因为上海繁华,人口稠密,住宅大都成排组成,相互毗连。户内建筑布局紧凑,高2-3层,青瓦坡屋顶,并有小型晒台,在建筑正面和墙头、大门等外常作简单的装饰。楼上楼下,小巧玲珑,青瓦覆盖,阁楼晒台,绿树掩映,十分幽雅。
6.陕北民居──窑洞。窑洞是典型西北黄土高原、黄河上游地区,少雨地带的民居。窑洞一般宽3米、深5-20米,在3-5米深的黄土覆盖下,夏季室温比室外低约10度,冬季比室外约高15度。温温度比较稳定,可谓冬暖夏凉。窑洞有单独的沿崖式窑洞(土窑)、土坯或砖石的拱式复土窑洞以及天井地院落式窑洞三种。窑洞门面装有较大面积的门窗,其采光好、受外界噪音和其他污染的影响少。
7.台湾民居──台湾民居的基本形态是三合院、四合院。屋顶前后坡落水。农家多用三合院,前面广场可晒农作物。较富裕的人家或官司家住宅则多用四合院,有门厅与正厅的缓冲,秘密性较高。
8.浙江民居──浙江民居-黄岩天长街住宅。该住宅面街背河、附有店面,临街设店面,内部兼作起居室,后部临水的房作厨房。全宅的中间部分分三层,第二层空间仅有2.2米高。以顶阁楼三面凸出,窗台做得较低,三面都开窗,阁楼窗子开得合宜,住在顶层并不觉得压抑。整个住宅造型有虚有实,有遍有低轮廓线不单调。
9.安徽民居——旧时徽州城乡住宅多为砖木结构的楼房。明代以楼上宽敞为特征。清代以后,多为一明(厅堂)两暗(左右卧 室)的三间屋和一明四暗的四合屋。一屋多进。大门饰以山水人物石雕砖刻。门楼重檐飞角,各进皆开天井,通风透光,雨水通过水枧流入阴沟。俗称“四水归堂”,意为“财不外流”。各进之间有隔间墙,四周高筑防火墙(马头墙),远远望去,犹如古城堡。一般是一个家庭之系住一进,中门关闭,各家独户过日子。中门打开,一个大门进出祭奠先人。徽州山区气候湿润,人们一般把楼上作为日常生活的主要栖息之处,保留土著山越人“巢居”的遗风。楼上厅屋一般都比较宽敞,有厅堂、卧室和厢房,沿天井还设有“美人靠”。
房屋外墙,除入口外,只开少数小窗。小窗通常用水磨砖或黑色青石雕砌成各种形式漏窗,点缀于白墙上,形成强烈的疏密对比。民居正立面,墙上有卷草、如意一类的砖雕图案。入口门框多用青石砖砌成,给人以幽静安闲之感。
10.岭南文化—南粤史话—少数民族民居
位于东源县蓝口镇的乐村石楼:明邝露著《赤雅》记述:“粤人以山林中结竹木障履居息为畬,故称瑶所止曰畬”。又见清道光二年(1822年)阮元修《广东通志》卷330称:畲族依山而届,“有病殁,则焚其庐而徒居焉”。其时畲族居住十分简陋,是砍山烧畲,“吃尽一山则他徒”。畲语至今称住房为寮,即山林中结竹木障而居息。清末至民国,绝大部分畲族定居,经济生活有所改善,简陋的寮房已逐渐淘汰。建国后,各地畲族的住房与相邻汉族的住房已无大差别。
11.东源,龙川、和平、连平、南雄、始兴、博罗等地的畲族住房同汉族客家人的住房结构方面基本一样。潮州市畲族住房同当地潮州人无区别,只不过山区经济条件稍差,有些地方缺石灰,建筑工艺和质量稍有差别。河源市东源县新港镇双田村畲族民居建筑相当考究,粉墙灰瓦,雕梁画栋,厅堂配以壁画、匾额、对联,工艺水平较高。
12.满族民居:满族古老大层,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多是“三进深,三边过”。头进是门官厅,屏风后面连着大厅,接着是天井(阶);二进是神厅和神后房,接着又是天井(阶);三进是房间,最后则是小院子。除正间外,两边还有房间,房间的窗门装的是“满洲窗”。“满洲窗”是一种木框结构,内镶镶玻璃,可上下移动。玻璃上面有各种各样的图画,如花、鸟、虫、鱼、梅、兰、菊、竹,以及四季景色、人物造型等。
13.壮族多同一姓氏住在一起建村立寨,壮话称“班”。当代壮族乡村分别称“班壮”、“班局”、“班罗”、“班瓦”、“班翁”、“班管”、“班陵”等。“班”是典型的壮族村名。几个姓氏合成一个“班”的不多,仍保持其单一姓氏血缘聚居的古俗。人口繁盛以后,村寨内便出现几个“门楼”。所谓“门楼”,即是同姓中的分支,因此“共门楼”壮话即称“共公孟”。“门楼”是公共出入之所,“门楼”的门头上,必定有一对“眼睛”(用八块瓦做成)。门楼楼棚放置老人的寿木(棺材),楼下两侧置长凳,供人闲坐歇息及儿童玩耍。“门楼”前置有功名的金字匾额,有些壁上嵌石刻,记录本族祖先的来历。“班”内建屋有习约成规。老祖屋必有厅堂,壮语称“丁”,厅堂供奉本宗族“始高曾祖考妣”的神龛牌位。逢年过节要在厅中祭祖,遇红白喜事要在厅中欢聚活动。每个“班”的人口多寡不同,至少有1座或2、3座厅。其裔孙后代围绕厅堂为中心四邻可按房份辈次分别建新居。若在厅堂正前方建房,不论财势多大所建新屋均不准超高于原厅堂。牛栏、厕所和杂屋一般另建在村头寨尾,人畜分居。
建国后,壮族人民多数住上砖木结构的新屋,平房宽敞,内有楼棚起天花板作用,可储放谷物。壮族内部有轮流造屋互相帮工的传统习惯。从炼泥印砖、奠基砌墙,做门窗、盖瓦等全部工程,均由亲属及邻里帮工出力,主人只花钱买些地脚火砖及瓦片,花费不多,新屋很快落成。随着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门楼”格局已被突破,单家独院的日益增多。常见的建筑物为“一座三”、“一座五”。即中间是厅,两旁有卧房(即厢房),另加厨房、猪栏等稍矮的附屋。另一种格局为一厅两房连一井两廊式(即厅前一个天井,两旁为厢房)。天井两旁有两低矮附屋(俗称廊斗)。无论哪种建筑都很少开后门、后窗,只有正六和侧门、侧窗。
14.瑶族:瑶族居住的最大特点,就是靠山,“大分散、小聚居”。过山瑶尤为分散,3、5户1村,10余户1寨,有的“吃尽一山而他迁”,没有完全定居。排瑶定居历史较长、较集中,上百户甚至上千户人家共住一寨,鳞次栉比,房屋建筑一家一户成行排列在山坡上,故人称其为“排瑶”。
住房以平房为主。必背、三水、金坑等地喜住楼房,楼底堆放木柴、杂物或饲猪、牛。排瑶的住房结构大都是两室一厅或一室一厅,左右卧室中间厅堂和后厨房。厅堂中挖一四方浅坑做“火炉塘”,架上“三脚猫”(一种三脚炉架)煮食,冬天则在火炉旁取暖。现在排瑶的房屋大都改建为砖瓦房。过山瑶的住房比较整洁,有卧室,正厅厨房和洗澡间。
建国后,瑶族的居住条件大大改观。迁徙不定的过山瑶逐步定居下来。连山过山瑶的住房,已有了四次大变革:第一次居住的是竹木结构房屋,上盖茅草,下围竹篱笆或小木棍;第二次居住的是木板结构房,即上盖杉皮,下围木板;第三次居住的是泥砖结构房屋,即上盖青瓦,下砌砖;第四次也就是现在居住的是钢筋水泥结构砌火砖的二、三层楼房屋。
在石灰岩地区,由政府帮助瑶族群众搬迁到有水田的平地,筑起了移民新村,住房为钢筋水泥结构,家家户户安上了电灯和自来水。许多瑶族家庭还添置了不少家具、生活用品,电视机、收录机等已进入瑶家。
瑶族竹楼
侗族鼓楼
苗族吊脚楼
15.围屋,是客家人的传统居所,主要分布于粤东、粤北、东江流域和环处珠江口的深圳、香港等地,与北京四合院、陕西的窑洞、广西的“杆栏式”、云南的“一颗印”并列一起,被中外建筑学界称之为中国五大特色民居建筑。广东梅县南口镇侨乡村在1.5平方公里的范围内,聚集着31座清末民初兴建的百年客家围屋,建筑风格多样、各具特色,被认为是目前我国客家地区发现的“中国最典型的围屋古村落”。中国,广东,梅州,兴宁,南口镇,侨乡村,围龙屋群,中国五大特色民居建筑,客家人,围屋,围龙屋,民国,大门,民居,客家,旅游,自助游,民俗,客家文化,岭南文化,围屋古村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