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饮琵琶马上催”何解?
在平凡的角落蕴含着真理。提起唐代诗人王翰的《凉州词》,可以说妇孺皆知。然而,对其中“欲饮琵琶马上催”一句的诠释,一般人就不提了,就连专家们的解释,也是令人啼笑皆非。
我们先看刘树勋编著的《唐宋诗选讲》(中国少儿出版社),他将这句解释成“正在开怀畅饮,忽然,铮铮琮琮的琵琶声,越来越近地从马上传来了……”。再看林庚、冯沅君主编的《中国历代诗歌选》(人民文学出版社),二位也将这句注释为:“欲饮”句,是说正要举杯痛饮,却听到马上弹起琵琶的声音,在催人出发了。
这种解释何其荒谬!囿于资料所限,我虽然知道他们是极其错误的,却非常惭愧难以告诉他们确切的答案。不过,就我所能够找到的佐证,这里不妨理论一番。
唐代以琵琶作为出征的号角,的确闻所未闻。琵琶,又称“批把”,最早见于史载的是汉代刘熙《释名·释乐器》:“批把本出于胡中,马上所鼓也。推手前曰批,引手却曰把,象其鼓时,因以为名也。”意即枇把是骑在马上弹奏的乐器,向前弹出称做批,向后挑进称做把;根据它演奏的特点而命名为“批把”。在古代,敲、击、弹、奏都称为鼓。当时的游牧人骑在马上好弹琵琶,因此为“马上所鼓也”。大约在魏晋时期,正式称为“琵琶”。
南北朝时,通过丝绸之路与西域进行文化交流,曲项琵琶由波斯经今新疆传入我国。它盛行于北朝,并在公元6世纪上半叶传到南方长江流域一带。
到了唐代,琵琶的发展出现了一个高峰。当时上至宫廷乐队,下至民间演唱都少不了琵琶, 成为当时非常盛行的乐器, 而且在乐队处于领奏地位。
马上琵琶,是胡人的演奏方式。自传入我国之后,它就成了最普通的乐器了。王昌龄有一首《从军行》,开头两句写到:“琵琶起舞换新声,总是关山旧别情。”这里的琵琶,是来为歌舞伴奏的。“从军”,表示是在军队里使用。白居易《琵琶行》中的琵琶,是一位商人妇在船上用来单独演奏的。上面两本书,依然用胡人的琵琶演奏方式套在汉人身上,显然是缺少变通的。况且,即使是胡人,也没有听说用琵琶作为军号。那么,“琵琶”一词在这句诗里究竟怎样解读呢?
欲饮琵琶马上催,如果我们读成:欲饮/琵琶马上催,显然堕入了上面两本书的怪圈;如果读成:欲饮琵琶/马上催,又有些不合逻辑。“琵琶”,是乐器,怎么能当饮料饮到肚子里去呢?看来,我们只能选择第三种读法:欲饮/琵琶/马上催。如此一来,这一句就变成了三个意义单位。
古典诗词,是特讲究意象的。可以说,古典诗词就是意象的组合。我们用“意象组合”的理论,来解读这句诗,就好办了。“欲饮”,将要饮酒的时候。饮了没有呢?饮了。若没饮,后面的“醉”字就没有落脚点了。“琵琶”,是指在悠扬的琵琶声中。结合诗的第一句“葡萄美酒夜光杯”,可知这场军中酒会,场面之宏大,气氛之热烈。酒杯,是光洁晶莹的玉石琢成的,夜间还能发光;酒,是味道鲜美的葡萄美酒。“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不难想象,除了琵琶为饮酒助兴之外,也许还有歌,还有舞。正是在这种热烈的气氛中开怀畅饮时,马上传来了出征的号角。还饮不饮呢?饮!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你不必笑我啊,即使喝醉了,倒在沙场上,又有什么了不起!从古以来,打仗的汉子,有几个是活着回来的?当然,这是军人的一种豪气,既不是逃避战斗,也不是恐惧死亡,有一种视死如归的豪迈气概!
我们否定了“琵琶”作为出征的号角,那么,“马上催”,又是用什么在做催征的军号呢?现引《新唐书·志第四十兵》的一段内容如下:
每岁季冬,折冲都尉率五校兵马之在府者,置左右二校尉,位相距百步。每校为步队十,骑队一,皆卷槊幡,展刃旗,散立以俟。角手吹大角一通,诸校皆敛人骑为队;二通,偃旗槊,解幡;三通,旗槊举。左右校击鼓,二校之人合噪而进。右校击钲,队少却,左校进逐至右校立所;左校击钲,少却,右校进逐至左校立所;右校复击钲,队还,左校复薄战;皆击钲,队各还。大角复鸣一通,皆卷幡、摄矢、弛弓、匣刃;二通,旗槊举,队皆进;三通,左右校皆引还。
简单点说,吹第一遍“大角”,是来集合队伍的;击鼓,队伍进军;鸣钲(鸣金),队伍收兵。由此可知,“大角”,就是唐时的军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