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陈树发购买云南白药股权事件回顾
2009年9月10日,云南红塔与陈发树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双方约定陈发树以33.54元/股的价格,购买云南红塔手中的6581.39万股云南白药股份,股权转让总价为22.08亿元。
并约定“提前支付2亿元保证金,5日内一次支付22.08亿元转让款”。
“《股份转让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但须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后方能实施”。
在签订股权协议后,陈树发已支付22亿元,而云南红塔并没有将相应的股权过户到陈发树名下,两年间,陈发树多次发函催促办理白药的股份转让过户登记,红塔均回复:“正在等待上级单位审批。”
2011年12月8日,陈发树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云南红塔集团,索赔11.6亿。2012年3月15日在云南高院安排下与云南红塔方面交换证据才知,中烟总公司2012年1月17日批复不同意本次股份转让。2013年2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陈树发败诉,并支付1690万元诉讼费。
二、陈树发的损失
1.预期收益损失
从签订合同支付22亿转让价款至官司败诉,前后历时3年,陈发树拟购买的云南白药股权已涨至52亿多,陈树发损失了30亿的预期收益。
2. 为打官司支付1690万元诉讼费。(还没包括高额律师费哦)
3. 无法计算的人力和机会成本等损失。
此事件陈树发损失30多亿元的预期收益。
就算不按预期收益计算,提前支付的22亿元也发生资金成本或可用于其他投资,陈树发自己计算的损失为11.6亿。
不管按哪种方式计算,陈树发的损失都在10亿至几十亿。
三、关于项目投资的启示
1. 选对项目
陈树发选了个好项目,他拟收购的云南白药股价三年间从22亿涨至50多亿。
2. 了解合作对象
陈树发拟从红塔集团手上购买云南白药的股份,而红塔集团为国企,国企的大宗交易需上级部门审批。
一般而已,企业内部审批程序不能对抗外部合同关系,但如果将内部审批程序写入合同,则会发生对外的效力。
陈树发正是忽略了这些,签下“须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后方能实施”的合同。后因给塔集团上级不批准,该项交易不成功,红塔集团无需承担违约责任,陈树发得不到补偿。
面对国企等非完全市场化的主体,交易前应了解其内部规则、监管规则,独立履约能力和履约的可能性等。
3. 签好合同
云南白云股权交易的经手人唐骏说,当时谈判只持续了半小时就签约了。
合同约定:签订合同5日内一次支付22.08亿元转让款…须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后方能实施。
面对巨额交易,如此草率的签订合同,缺乏应有的风险意识,留下极大隐患。
陈树发不了解该项交易获得红塔集团上级部门批准的可能性,在对方未将股权过户,未提供任何担保或交付任何对价的情况下,短时间内支付了全部交易价款(22亿元),而股权过户却须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后方能实施。
等于红塔集团可长期免费占用陈树发的资金,无限期拖延股权过户。
最终,22亿元成了给红塔集团的无息贷款,陈树发不仅没获得投资收益,连资金成本都得不到补偿,还要额外支付1690万元的诉讼费和高额律师费。
合同没签好,选了好项目也会发生巨额损失哦。
选对项目,了解合作对象,有针对性的准备合同,才能更好的保证项目投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