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8月的某一天,我收到了找法网(www.findlaw.cn)发来的电子邮件,邀请我在他们网站注册律师会员。当时我也正在开始自己律师业务的网络推广,于是欣然前往注册。
记得当时找法网的网站内容比较简洁,首页上划分了律师热线、法律案件委托、在线法律咨询、法律人才、法律资讯、推荐律师、推荐律所等几个栏目板块。由于网站新建,律师热线上绝大部分都是深圳的律师。我通过www.alexa.com查询网站的访问量后发现,访问量还没有我的个人网站高,网站给人的整体感觉还比较稚嫩。
2003年10月13日,找法网正式开通并试运行。既然在找法网注册了,我还是很认真地对待每一个咨询者,引经据典地回答他们的提问。渐渐地,觉得网站上的提问多了起来(截止2009年5月31日我共收到3059个咨询问题),起先有些怀疑是否网管的工作,但是不久通过网站咨询接到了案件的委托,于是彻底打消了怀疑。而随着时间的积累,我慢慢发现其中甚至不乏具备很高法律专业修养的提问者,后来和咨询者交流后得知,其中有些竟然是检察官和法官,他们在业务上遇到问题后在本单位同事和领导中找不到答案,于是上网求教,这说明找法网同时也受到了不少法律工作者的关注。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逐渐在找法网的发展中越来越清晰地看到了他们的专业精神和专业服务。网站一天天在进步,栏目越来越细分,包括首页也根据来访者不同的ip地址展示不同地区的首席律师,从仅有按地区找律师发展到可以按照案件类型和律师专长找律师,访问量也很快攀升到全球排名20万位以内(今天的排名已经是非常令人羡慕的第31087位了),而且网站内除了有和客户沟通的良好平台之外,还有个人博客和律师文集的空间,有利于律师会员向客户全面展示自己的才华和风采。相比我同时注册的其他几个法律网站,我确信找法网在未来更具有成长性,而且网站的管理者是将它作为一份事业在做,于是,我逐渐将回答网上法律咨询的主要精力分配在了找法网上,每个周末收到网管的问候短信也慢慢成了一种习惯。
我以前曾通过报刊、电台广播等传统方式做过宣传推广,相比而言,网络推广的投入不大,收效却不小。找法网征集首页栏目律师推广时,我主动和网管联系,基于我创始老会员的身份,得到了八折的价格优惠。大约从2004年起,我每年从找法网上形成的案件收入大概不少于20万元,投入和产出的性价比相当高。当然,这和找法网所作的整体推广和网站的改进也是有一定关联性的,而且找法网在开通新的专业栏目时还将我推荐为首席律师,让我得到了更多的有效点击。
2005年9月,有客户通过网络获得我的信息,委托我办理了一宗客户为被告、本金标的6700万元的案件,我向客户收取了115万的律师费。经过近三年的运筹帷幄,帮助客户以非常有利的条件与对手握手言和。为规范企业管理,同时也作为对我工作的肯定和感谢,2007年11月,客户以每年100万元的高薪签约聘请我担任该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可以说,这也是我多年来从事律师网络业务推广所得到的一个奖杯,如果把律师按照传统的二八理论来划分的话,我自我感觉终于跨过了20%那条线。
近一两年来,随着客户群的逐渐变化,我的业务也在逐渐转型,目前的业务主要以为企业客户提供法律顾问、融资顾问、资本运作、股权并购、投行等相关法律服务为主的非诉业务上,而同时兼顾为个人提供的法律服务有时让我也感觉精力有些顾不过来。另一方面,每年有不少新律师入行,他们也需要很好的网络平台来做推广,网站首页上的推广位置就那么有限的几个,而我一个从业了20年的老律师再和年轻同行来争抢有限的广告资源也有些不忍。所以,在找法网的首页推广服务快要到期前,我作了一个决定,不再继续在找法网上做首页推广了。
上星期收到找法网网管的电话,询问我不再做首页推广的原因,并且说有些律师朋友得知我不再做首页推广后有些怀疑网络推广的效果,于是我说会撰文说明不再做首页推广的原委,这也就是本文的由来了。
不再做找法网的首页推广,并不等于我离开了找法网,我还是会把找法网当作我在网络上的一个家园,我也会抽时间把我的执业经验和体会发到网络上和同行们分享,并继续关注找法网的发展和进步,为在这里进行网络耕耘的律师同行们祝福!
赵海根律师于2009年5月31日
延伸阅读:
扁鹊的六不治与客户选择客户的排他性标准
律师与客户关系的几点思考
自我约束是律师迈向成功之路的基础
律师网络营销策略之我见
新律师客户拓展量化考察标准
新律师的客户营销不妨从身边的同事做起
律师服饰礼仪杂谈
东方大律师参选自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