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
——黑格尔《美学》 【西方哲学名著品读系列】
一个小男孩把石头抛在河水里,以惊奇的神色去看水中所见的圆
圈,觉得这是一个作品,在这作品中他看出他自己活动的结果。
——黑格尔
这是黑格尔在其《美学》中提出的著名命题,表达了与康德不同的美学见解,是黑格尔的基本哲学观点在美学上的应用。
这命题的意思首先是说,美的必须是真的,是对真理的感性表达。所谓真,黑格尔称之为理念,即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发展,事物所展示的种种现象,都不过是对内在于事物中的理念这个本质的表达。美必须是真的,只有真实地表现了事物本质,事物或作品才是美的。可见,真是美的前提。虚假的表现,不美。这是美与真的一致性。
另一方面,美与真又是有区别的:美是以感性的形式表达出的理念。理念本身还不是美的,它只是作为内在的普遍本质而存在着的;理念只有直接地以感性的形式表现出来,与外在的现象达到统一时,才是美的。这时,它就不仅是真的,而且是美的。
这里的关键在于,现象(感性的存在)与内在本质的统一,感性存在之所以美,在于它完满地表达了事物的本质。比如“人”是某种直立行走的社会动物的本质规定,但是这个概念或本质自身并不美,只有具体的感性的人才有可能表现出“人”之美。按照黑格尔的观点,一个人之所以美,就在于他体现了人的本质。从生理上说,如果一个人人模狗样,不像个人,就不美;一只狗长得越像狗,它的行为越是表达出了狗的本性,就越美。
美是无限的、自由的。因为,美的内容虽然是特殊的和有限的,但它却是对于无限整体的显现,是无限整体的一个环节,也就是理念自身的实现,即自由——本质在感性形式里实现了自身,就是自由,正如一个人的意志在外部世界中得到实现就意味着自由一样。
这有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在美之中,各种对立面或矛盾达到了统一,形成了一个和谐、有机的整体,全部差异性都融合于这个整体之中。如内容与形式、无限与有限、主观与客观等对立的方面都达到了统一。在这一整体中各种对立被克服,从而实现了有机统一,也即实现了自由。其二,美的事物的生命力来自于理念,是由于理念对于客观的感性事物灌注了生气,否则事物就只能是空洞的外壳,没有内在的生命,缺少生机,因而也就不可能是美的。由于感性事物完满地表现了理念,与理念处于和谐统一的关系中,因此理念在感性的客观事物中就如同回到了自己家中,所以是自由的。这是美的本质。我们常说,大眼睛漂亮,其实不尽然,有的人眼睛很大,却给人一种空洞的感觉,这是因为缺少内在的精神,于是看起来像是两个窟窿;有一颗丰满而充实的心灵,眼睛才会显得明亮和有灵性。这个灵性就来自于内在的精神或理念。
因此,“审美带有令人解放的性质”。人在与对象的关系上有三种态度:认识的、实践的和审美的。在前两种态度中,人都是不自由的。在认识活动中,人把对象看作是独立自存的,认识活动只是要揭示事物固有的内容,人受到对象的限制,所以不自由。在实践活动中,人把自己的意志看作是绝对的,主观性在这里占据了支配地位,事物的客观独立性被取消了,一切事物都被看作是有用的工具,这时,主体是自由的,但对象却不自由。但是在审美活动中,这两种片面性被取消,它们各自的有限性被克服,达到了全面的统一和协调。
具体地说,这种美的状态就是:
在审美中,一方面,人(审美者)不把对象看作是欲望的工具,把自己的意图强加于对象,让它们自由地展示其自身;另一方面,审美者与对象达到了全面的统一,在这种统一中各自依然保持着自身的自由,而不是把其中的一方综合到另一方中去。美的事物一定是完满而协调地表达了事物的本质,由此它才是真实的,事物的本质得以实现就是自由;同时,在美的统一体中,所有各个部分都必定表达出了协调一致的必然性,而这必然性也不是直接的存在,而是隐藏在不经意的偶然性后面,也即达到了偶然性与必然性的统一;这种必然性和统一性并不限制各个部分的自由,相反,各个部分只有在这个统一体中才能够实现自身,即只有在这个整体中才可以实现自身的本质和自由。这与生命有机体的状况很相似:生物体是有机统一的,但构成它的各个器官都具有各自独立的功能(保持着它们的自由),它们也只有在这个整体中才可以实现和发挥自己的功能,才能够有生命,一旦离开有机体则会死亡,也就没有自由可言了。于是,在美的事物中,无论是事物自身还是欣赏者,都超出了事物的相对性,上升到绝对真实的境界——美的境界。
从审美者角度看,理念也可以说是他的理想,一种美的事物必定是符合了审美者的理想,或者说,合乎理想的事物才是美的。理念,作为事物的本质,是事物的标准,是完美性的标志,因而最能表现理念(即本质)的事物也一定是美的。对于事物来说,成为合乎理念的存在,就是它们的“理想”,是它们“追求”的目标。对审美者而言,合乎理想的东西是自由的体现,在那里他感到自由。
所以,从一般意义上说,美是人的自由本质的表现和实现。人的本质是理性,而理性的本性是自由,即理性是一种自己决定自己、自己实现自身的力量。在美的状态中,人的这种自由本性得以完全的实现。
由于自由是人的心灵的需要,所以艺术美高于自然美。艺术美是感性的东西的心灵化。自然的东西是直接的、一次性的,缺少内在的精神,故而是不自由的。而在艺术作品中,人把精神灌注于物质的东西之中,使之获得灵性,人因此把自己的心灵和本质对象化了,物质的东西成为为我的存在,也可以说艺术作品是自我在物质中的复现,是物质与精神的统一体。这样的东西就是艺术作品。
从创作者角度说,理念可以看作是他的思想,一幅作品只有完满地表达了他的思想才是美的,也才是成功的。思想在这里处于主导地位,只有具有思想的作品才具有生气和魅力,因为它提供了人值得人们去理解的东西;而那些没有思想的作品,不管形式上怎样标新立异,都不过是些空架子而已。对于这样的作品,人们常常觉得“看不懂”,其实这是很自然的,因为它们本来就没有值得人们去“懂”的东西;由于没有思想,创作者才用繁复而离奇的形式去掩盖心灵的苍白和匮乏。
当然,思想的主导地位并不意味着概念化——这样的作品是对思想的图解,不过是些干瘪的概念,同样是缺少生气的;反之,在真正的艺术作品中,深刻的思想完全不露痕迹,与感性的东西融为一体:思想与其外在的形式之间自由无碍,思想既没有被外在形式所约束,外在形式也没有被思想所束缚;或者说,这样的思想恰恰需要这样的形式,而这样的形式正好需要这样的思想。这就是艺术作品中的自由。这就是黑格尔的美学命题给我们的启示。
【原载严春友《西方哲学名著导读》,清华大学出版社、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2008,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