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说旧时代的刑虐女囚不知从何时起,世间便有了酷刑。统治阶级常以酷刑惩罚违背其意志的人,并震慑那些企图违背的人。统治阶级的意志就是“法”,违背其意志的人就是犯人。酷刑当然也是审讯犯人,获取口供的重要手段。凭借酷刑,审讯者可以轻而易举地从犯人口中获取口供。后来就出现了专门的刑讯室,一批批残忍暴虐的刽子手(专业打手)也应运而生,一套套令人发指的刑讯手段被发明出来,人类因此便多了一层灾难。在刑讯室,审讯者和打手们可以毫无顾忌地使用各种手段,随心所欲地折磨和污辱犯人。
对于女人来说,遭受刑讯更是一件令人不堪想象的事情。刑讯室中,男性犯人所遭受的主要是严刑拷打造成的肉体痛苦,而女犯一旦被带入刑讯室,等待她的就绝不仅仅是一般的严刑拷打。女犯所遭受的更有针对女性身体特殊部位所施加的各种残酷折磨和人们难以想象的凌辱以及有此带来的肉体和精神的双重痛苦。
审讯女犯绝不是仅仅为了获取口供,审讯者会利用这样的机会,在“审讯”借口的掩盖下,通过对女犯人肉体的折磨来寻求刺激、发泄其施虐欲。
有研究者认为,施虐欲和性欲同为人类的最原始欲望,这两种欲望之间又存在着某种微妙的联系。为什么施虐能刺激性欲?谁都说不清楚。而“受虐倾向”则是在这种联系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故而施虐欲几乎人人都有,只是程度不同,“受虐倾向”则并非人人都有。有“受虐倾向”者其实必先具有很强的施虐欲,或许还要加上“淫荡”以及性格的“温顺”……。人的施虐欲一方面有其生理方面的基础,另一方面也与个人的文化修养、生活经历等有关,故具有很大的个体差异性。同时,由于道德观念、政治法律思想、宗教观念等社会意识的制约和影响,这种欲望一般潜藏于人的内心深处。但是,一旦有了充分的条件、合理的理由或借口,这种欲望便可能被激发出来。刑讯犯人,特别是刑讯女犯人就为审讯者及打手们渲泄施虐欲望提供了非常合理、充分的借口及条件。有了那样的借口和条件,处在那样的环境中的人,就很容易成为心狠手辣的、真正的“施虐狂”。
男女两性的人体结构不同,生理、心理上也存在差异。审讯者为了有效地B迫女性犯人屈服,同时又能借“刑讯”之机更好地发泄施虐欲,刑讯女犯所用的刑具与刑讯男犯用的就有某些差异,对女犯的用刑方法也往往不同于对男犯。施虐成性的打手们还挖空心思设计出了一套套专门对付女人的刑法,他们将其统称为“女刑”。由于以上一些原因,于是便有了“女犯刑讯室”。
阴户和乳房是最易刺激引起女人性欲的部位,女人平时对此都是倍加珍惜的。这些部位对疼痛也最为敏感,对这些部位施刑,任何女人都难以忍受。因而所谓“女刑”,有的就直接地针对这两个部位。女人的手指、大腿内侧等处是仅次于阴户和乳头的敏感区域,对此施刑效果也很显著。除此以外,女人肌肉力量较弱,四肢关节韧带较软;皮肤嫩白,皮下脂肪较多,全身肌肤对疼痛的感觉也比男性敏锐。打手们当然也会充分利用女性的这些生理特征。也因为这些生理特征,在遭受同样酷刑的情况下,女性比男性感受到的痛楚更加强烈。但是,女性面对残酷环境却有更强的韧性,女烈们在酷刑折磨下会有着极其顽强的忍耐力。所以审讯者都认为对女犯须有足够耐心,不急不躁,细细拷打,慢慢折磨。经过长时间、反复地用刑,才能将女犯“整垮”。
在那过去的黑暗旧时代,有很多女人为了实践自已的理想却不幸落入敌手而沦为女囚犯。她们有的被关进集中营,也有的被关进女子监狱。这些女人大多数比较年轻又有文化,有年轻姑娘,也有已婚、已育的少妇。不幸沦为了囚犯的她们被反复地刑讯B供、玩弄奸污,遭受了种种下流的酷刑。这些女人中有很多人铁骨铮铮,坚贞不屈,人们称之为女烈。也有相当一部分的人最后被酷刑所征服,便成了所谓的“软骨头”。其实这些“软骨头”也并不可耻,她们毕竟是血肉之躯,在无法忍受的酷刑面前低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这些女人被征服的过程也大都是一个缓慢的和残酷得令人心惊肉跳的过程。那些落入敌手的女人们遭受种种酷刑之时几乎都会哭喊、惨叫,甚至会苦苦求饶(文艺作品中的女烈受刑时咬紧牙齿一声不吭并不是太符合事实)。但真正的女烈在极度痛苦而发出哀求之时,也绝没有背叛和放弃她们信仰的成份,那仅仅是出于女人的一种本能,女人一般都有在极度痛苦时企图博取同情和怜悯的本能,即使她们面对的是一群野兽。女烈不会写下“悔过书”之类的东西,更不会向敌人供出什么。
刑讯女犯一般选在夜间。刑讯室昏暗的灯光里,各式各样的刑具、红红的炭火盆,还有那些仅穿着裤衩、身材粗壮、相貌凶恶的打手,令人不寒而栗。暗无天日的刑讯室里,女囚们会受到多种多样的、残酷和可怕的摧残、折磨。在还是小姑娘的时候,笔者就看到过一本“回忆录”,那是一个曾经当过“军统”头子的人写的,厚厚的一本书,记述了许多刑讯男女“犯人”的情况,特别是拷打、折磨“女犯”的方法和情景(每想起这些就总会感觉到心头跳跳的、全身酥酥的)。故而在此结合其它书籍、影视作品等的相关描写向同志们介绍一些,以供大家了解,同时笔者也发表一点粗略的评述。另外,本文所列的部分相关材料也绝非杜撰。
刑前准备
无论什么样的刑讯,第一步总是共同的——就是首先剥光受刑人的衣裤,让其裸露出全身肉体。无论男犯人还是女犯人,受刑时几乎没有不是光着身子的。至刑讯结束,打手们会给犯人穿上统一规格的囚服(出于种种原因,这一现象在当今大部分文艺作品中都没有得到真实体现)。剥光受刑人的衣裤,不仅仅是便于打手们施刑,更重要的是利用受刑人的羞耻心理,对其施加精神上的折磨,并充分满足打手们的原始欲望。尤其对女性囚犯的刑讯,剥光衣裤更是一套固定的程序,尽管从不少刑罚的施行来看其实是根本无此必要的。
对初次进入刑讯室的女囚犯,审讯者往往问过几句后就会以剥光衣裤相威胁(文艺作品中描写女烈在此时义正辞严地痛斥敌人,使敌人改变计划,从而免遭污辱。这是一种避实就虚的表现手法)。如果女犯依然拒绝招供,打手们接下来就必然会实施刑讯的第一步——将女囚犯的衣裤一一剥光。接着就会使她参观陈列着的各种刑具,向她介绍各种刑具的用法及其厉害,同时还对她赤裸的肉体肆意地进行挑逗、猥亵。有时还让女囚光着身子观看其他犯人受刑,试图以此造成女囚的羞辱和恐惧心理,摧垮她的意志。
对于一个女人、尤其是年轻女人来说,没有什么比脱光衣裤、赤身裸体地经受刑讯更让人难以忍受的了。当女囚犯光着身子站在审讯者面前,任凭他们肆意羞辱而无法抗拒,想到即将遭受的远非是一般的严刑拷打时,她所感受到的是一种肉体和精神上的双重折磨。待到女囚羞辱不堪、精神极度紧张、恐惧之时,打手们再施展出各种毒辣手段,对其娇嫩的肉体施加折磨,就能收到让他们满意的效果。
法西斯们对那些被再次带进刑讯室的女囚犯,更是会直截了当地先剥去她的囚服,再开始审问和威吓。对经历过多次刑讯的女犯,打手们甚至于命令她自己将囚服脱去……。违抗诸如此类的命令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所以女犯通常会选择服从。
刑前准备的第二步,是采用不同的方式将受刑人的身体捆缚固定起来。即使对于身体柔弱、很少有反抗能力的女囚犯,打手们也同样要这样做。其目的不单是防止受刑人挣扎反抗、便于刑讯顺利进行,更重要的是以此来增加受刑人的痛苦,使其形成“不招供就无法摆脱折磨”的心理,同时满足审讯者的暴力欲。
捆缚固定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对女囚的每一次刑讯,用刑顺序是有规律性的,但具体的刑罚种类、用刑方式往往有差异。所以采用哪种方式固定女囚犯的身体取决于审讯者的预谋或当时的心情。例如吊绑,可以说是一种最原始、最简单、最有效也是最常用的固定方式。每一间刑讯室,都备有吊绑犯人的麻绳和铁链。受刑人被捆住了手脚吊在空中,由于重力的作用,其皮肉乃至全身筋骨都会被绷紧、展开,对其肉体施刑时,疼痛感会更加强烈。受刑人被吊起手脚,就失去了任何反抗的余地,只能听凭打手们摧残和折磨。当女囚被吊起以后,想到了无论打手们对她施加什么样的手段,自己都将无法抗拒和逃避时,那种心理恐惧是可想而知的。
从以上所说的不难看出,刑讯前的准备实际上也是一种特殊的刑法。尤其对女性囚犯来说,痛苦在刑讯准备过程中就已经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