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 行政案件跨区域管辖
二○○八年一月十四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7年1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1次会议讨论通过)
为保证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审理行政案件,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制定本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
(二)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
(三)重大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案件;
(四)其他重大、复杂的案件。
当事人以案件重大复杂为由或者认为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直接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中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在7日内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指定本辖区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二)决定自己审理;
(三)书面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在7日内未立案也未作出裁定,当事人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中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在7日内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要求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二)指定本辖区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三)决定自己审理。
基层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指定管辖的,可以报请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中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在7日内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决定自己审理;
(二)指定本辖区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三)决定由报请的人民法院审理。
中级人民法院对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决定自己审理,也可以指定本辖区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指定管辖裁定应当分别送达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法院及案件当事人。本规定第四条的指定管辖裁定还应当送达报请的人民法院。
对指定管辖裁定有异议的,不适用管辖异议的规定。
执行本规定的审理期限,提级管辖从决定之日起计算;指定管辖或者决定由报请的人民法院审理的,从收到指定管辖裁定或者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级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需要由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指定管辖的,参照本规定。
本规定施行前已经立案的不适用本规定。本院以前所作的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更多阅读
青岛人社局《关于规范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意见》2015 1号 青岛劳动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意见青人社发(2015)1号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资产经营公司(企业集团)、市直企业,有关单位:为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挪用公款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1998年4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7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8年5月9日起施行。为依法惩
陕西省人事厅《关于职称外语免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陕人发200 陕西省人事厅领导名单
陕西省人事厅陕人发[2007]121号文件《关于职称外语免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对免试外语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第11条中所说的各种奖励、著作均为任现职以来所取得。二、高校、科研部门符合1、2、3、6、7、9、10、11条的可予以
转载 两院《关于适用刑事司法解释时间效力问题的规定》 刑事证人证言的效力
两院《关于适用刑事司法解释时间效力问题的规定》来源:cwj148:日期:2011-08-19 (2001年9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93次会议、2001年6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90次会议通过)
关于贯彻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调整工会经费上缴办法的通知》的通 工会经费列支范围
·中华全国总工会文件工财字[2004]42号关于贯彻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调整工会经费上缴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财务部,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金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