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民意识的概念和内涵,学界看法不一。
有的学者认为,公民意识主要是指公民对于自己的国家主人地位、应享受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的自觉意识。
有的学者认为,公民意识是指公民对自己在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是公民以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依据,以自身作为国家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等活动主体的一种心理感受与理性认识。
有的学者从政治学和社会学的视角,把公民意识的内容概括为四个方面:公民意识的基本内涵是国家主人意识;公民意识的核心内涵是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民主与法治是公民意识的基础内容;道德与文明也是公民意识的重要内容。
有的学者把公民意识的内涵概括为权利与责任意识、国家与民族意识、平等与公正意识、自由与法治意识、道德与文明意识。公民意识涉及诸多领域,蕴含着丰富而深刻的思想内容。但是,“中国的公民教育应当具有中国社会与文化的特质”。
综合上述学者的观点,结合我国实际,笔者认为,公民意识应包括以下内容:公民的主体意识,公民的权利意识,公民的责任与义务意识,公民的法治意识,公民的道德意识,此外,公民意识还包括公民应具有的民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意识。
现代民主法治国家,“公民”成为一个越来越被重视的词语。正如英国学者所言,“公民”和“公民身份”是很有分量的词汇。它们意味着尊重,意味着权利,意味着尊严。公民意识是现代法治国家发展的必要条件,从古希腊时期亚里卜多德在《政治学》中提出少年的教育为立法家最应关心的事业开始,拉开了公民教育研究的大幕,其后一批批学者致力于此,使西方国家对公民意识以及相关理论的研究经久小衰。
近几年,我国对于公民意识的研究如火如茶。朱学勤认为,公民意识是民众对于政府权力公共性质的认可及监督,是对公共利益的自身维护和积极参与。目郑杭生提出,公民意识主要指公民对于自己国家主人地位、应享权利和应履行义务的自觉意识,主要内容包括国家主人意识、权利和责任意识、民主与法治意识、道德与文明意识。还有诸多学者提出关于公民意识内容的一些提法,比如参与意识、监督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等等。人们对于公民意识的基本内涵在表述上存在着些许差别,但其中都蕴含了公民意识的核心即对权利义务的自觉意识。
公民意识作为社会意识的一种,是公民自觉地将对政治共同体的归属感和忠诚感、权利义务融为一体的自我认识。基于此,公民意识是用一种价值观来指导其与政治共同体关系的自觉性的体现,既要有权利与义务统一的自觉认识,也要有实践中的自觉性。正如一些国外学者所说,“一种适当的公民理论应该史多的强调责任与德性洲,中小学生公民意识养成的主要内容也应该以此为核心,要有权利与义务的统-观,要对政治共同体充满忠诚和热爱、要有公民道德意识,自觉遵循公民在社会生活中的伦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