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诉求书 诉求书示范文本

一封诉求书

尊敬的纠风办领导同志:您好!

我们是黑龙江省四大林管局退休,退养、落聘教师代表。

诉求对象:黑龙江省省委书记吉炳轩、原省长栗战书,黑龙江省森工总局书记高金芳。

事实及理由:

八年来,我们林区教师,依据《教师法》和国办发【2004】9号文件,要求执行《教师法》规定的工资标准,黑龙江省森工总局高金芳、刘忠敏等,在省长栗战书和省委书记吉炳轩指使下至今没给我们教师落实这一法令。迫使我们拖着老弱的身子,十三次走进北京,向中央提出申诉,中央领导一次次向黑龙江省政府下达命令,然而他们阳奉阴违,不但不解决问题,一次次动用警力对我们上访教师代表施以残酷镇压,制造了【3.26】(附件一)、【12.3】(附件二)、【11.16】(附件三)三次事件,打伤教师数人,拘留关押教师数十人,连七十岁老人都不放过。我们多次提出要求,依据党纪国法查处此事,然而至今除刘忠敏因贪污双规外,高金芳、吉炳轩、栗战书等事件的责任人照样逍遥法外。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今年四月十五日在处理薄熙来同志的错误后,中央影视新闻就反复播送对薄熙来同志的处理,同时一次次的提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你官职多大,只要你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惩处,薄熙来同志被撤职了。这给我们林区教师以及大的启发,再次使我们认识到党纪的严肃性、法律的权威性。

一、引发三次事件的领导责任

《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简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国家信访局第十六号令。(二00八年六月三十日)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开除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大过、降级或撤职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给予记过、记大过或降级处分。

(一)决策违反法律、法规或政策,严重伤害群众利益、引发信访突出问题或群体性事件的。

(二)主要领导不及时处理重要来信、来访或不及时研究信访突出问题,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对于疑难复杂的信访问题,未按有关规定落实领导专办责任,久拖不决,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略。

根据《规定》第五条到第十条,就引发【3.26】等三次事件,吉炳轩、栗战书、高金芳等都是主要、直接责任人,更重要的是事件发生的时间正是在《规定》实施过程中。他们都应受到撤职处分。我们一次次向中纪委及相关部门反应,至今不予处理,肇事者照样升官晋级、照样逍遥法外、照样不执行国家政策,照样伤害我们老人。这能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

二、制造、操纵三次事件的法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是八条第一款:“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第四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据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吉炳轩、栗战书、高金芳等对抗中央命令,拒不落实国办发【2004】9号通知,截留挪用国家给我们林区教师的各项拨款;纵容林区大小不法官员,为收不义之财,使得大量后门教师涌进林区学校,造成林区学校教师严重超编,不以相关政策清除后门教师,却抛出黑森办发【2007】268号文件,采用诱骗、强制和舞弊等手段,将近万名拿着低工资在林区学校工作了二、三十年的骨干教师挤下岗去(退养、落聘),使我们失去调资机会和工作权利;由于人员超编严重、资金不足,抛出黑森办发【2009】40号文件,通过暗箱操作,压低再压低我们这群老人的养老金,造成高达两千多元的差距,多次要求公开核算依据和方案,依据国家政策彻底纠正,他们既不公开,更不纠正。

我们退休退养与落聘教师无奈,只有进省进京去走访,走访过程中,既没拦车又没堵道,由家走进信访接待站,提出我们的合法要求,他们照样不予解决,更不纠正,却利用手中的权力,动用警力对我上访代表施以残酷镇压,劫持、殴打、拘捕、关押,打伤致残教师数人,拘捕关押教师数十人,严重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及其他相关法律。

我们一次次提出要求依法查处,一次次都是石沉大海,时间一天天过去,高金芳、栗战书、吉炳轩等照样逍遥法外、照样升官晋级,受害教师照样忍气吞声,我们退休老人照样拿着极不合理的养老金。这怎能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呢?你们能处理薄熙来,怎么就不能处理吉炳轩、高金芳、栗战书呢?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为保证政令畅通,就必须依法查处高金芳、吉炳轩、栗战书等不法官员。

我们的要求:

就引发【3.26】、【12.3】、【11.16】三次事件和由此事件造成的恶果,我们再次提出要求:

一、根据《规定》第五条到第十条规定,要求:要像对待薄熙来同志那样,撤销或开除高金芳、栗战书、吉炳轩的一切职务,移交法律部门依法处理。否则就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二、根据《刑法》第二百三是八条第一款、第四款规定,要求:依法查处制造【3.26】。【12.3】、【11.16】三次事件的当事人吉炳轩、栗战书、高金芳等,以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三、依据政策规定,赔偿受害教师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依据国家的工资政策重新.核算我们退休教师的养老金,给我们退养教师全额发放工资,还我们落聘教师的教学岗位,实现公平正义。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二0一二年五月十日

附件一、【3.26】事件纪实

(一)“我知道了!”

二00八年一月中旬,“退养”教师从黑森总局教育处长沙启龙口中得知,被一刀切下的教师定为“下岗分流人员”,说这些教师是不敢参加考试的人(事实并非如此),而且今后“退养”教师的工资是三不靠,即企业涨工资、退休教师涨工资、在职教师涨工资,“退养”教师工资一律不涨,直到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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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一残酷的现实,“退养”教师无法接受,于是多次向学校、林业局、森工总局反映,一直未给答复,万般无奈之下,三江(合江、牡丹江、松花江)退养教师,于二00八年三月二十五日,自发地来到黑龙江省信访办走访,要求还退养教师的身份,执行黑人办发【2004】28号文件。

三月二十五日上午,黑龙江森工总局李文达与四百多名教师代表对话,可李文达避重就轻不谈实质性问题,经过三轮谈判,直到下午五点,问题没得到解决,此时全体上访教师已无法离开信访大厅。因省信访办门外站满了各局截访人员,路边停着许多劫访车辆,上访教师只有滞留在信访大厅,到了省信访办下班时间,上访教师无奈打电话给省《新闻夜航》求助,但记者不敢介入;再打电话给“省长热线”,栗省长说:“我知道了!”就这一“我知道了”四个字给上访教师了一线希望,教师们怎能料到这希望背后暗藏杀机,教师以善良的心去认识这位新任省长,错了!

黑龙江省森工总局高金芳在省长栗战书的纵容下,命令各林业局警察全部出动,火速赶到省信访办,以暴力行为强行押走上访教师。二十六日凌晨四点零五分,上访教师在一天一宿没进食,身体极度虚弱的情况下,大家互相依偎着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此时,触目惊心的一幕发生了,只见大海林林业局几十名着装警察闯进信访大厅。公安局长下令“动手!”这帮警察蜂拥而上,如狼似“狗”地扑向大海林局的上访教师,抓住上访教师就往外拖,对上前劝阻的其他局教师拳打脚踢,并把穆棱林业局的上访教师徐丽故意橦倒,致使头部严重受伤,无法站立。混乱中,苇河林业局的上访教师江艳,被这一人间惨剧惊吓与推搡,而突发心脏病昏倒在地。省信访办值班人员出面制止,警察们毫不理睬,与此同时,亚布力林业局的警察又乘机而入,把亚布力林业局的上访教师强行拖走,这些警察根本不管这些教师的死活,更不在乎是男是女,是老是弱,有的竟然在摔倒的教师身上踩过!……!

大厅里乱作一团,这种惨不忍睹的场面持续了近十分钟,受重伤的两名教师仍躺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昏迷不醒。老师们一声声凄厉的呼救声,划破了省城早春黎明前的夜空。而森工警察们竟然置这些教师的生命不顾,抓完人后扬长而去!大巴车就要开动时,一位女教师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挺身挡在车前,被大海林警察一把扯开,摔在水沟里,手指被挫伤,浑身是泥。面对如此惨状,剩下的教师拨打了120和110,哈医大一院的救护车来到现场,接走了两个受重伤的教师,哈南岗110赶到带走了被教师抓住的两名施暴警察。(这一悲剧的全过程省信访大厅监控录像作证)

同志们那!这就是栗省长上任烧的第一把火!矛盾激化!这一消息,通过各种手段,很快传遍了黑龙江省林区,仇恨深深的扎进林区教师心中!扎在林区人民心中!……!

(二)已是不可能!

镇压上访教师的【3、26】事件,很快传遍了黑龙江省林区,当我们听到这一消息后,心情都十分沉重,很久不能平静,我们不愿发生的事,在无法逆转的情况下,人为地发生了!

继抓捕、打伤、致残罢教的在职教师之后,“人民警察”的手又伸向有28年以上教龄的退养教师了!发生的场合也升级了,发生的程度也更加残酷了。人民警察来自人民,人民用心血和汗水养育了他们,他们的作用是保护人民。而在黑龙江省及其森工林区,非但没完成他们的使命,实质上却背道而驰,起到了残害人民的作用!他们愿意这样吗?不可能!他们是在执行命令,执行林业局领导的命令!执行森工总局刘忠敏、高金芳的命令!执行黑龙江省栗战书的命令!“我知道了!”只这四个字栗省长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人民教师同样来自人民,他们的作用是教育人民,林区教师和全国的人民教师同样的去完成使命,退养教师为林区的教育事业付出了一切,他们属于人民,理应受到人民警察的保护,而今天伤害他们的恰恰是应该保护他们的人——“人民警察”。而这些人大都是人民教师辛辛苦苦几十年培养出来的学生。这对受到伤害的退养教师来说,心灵受到的伤害比身体受的伤害更为严重。伤心之余,他们也可能想到,他的学生是在执行命令,这些警察学生的心同样不是滋味!自古以来,伤害父母、伤害师长都属于大逆不道,伤天害理。想想看,自己的学生在执行命令后心里能好受吗?只有那些没有人味的东西,才能对他们的老师大打出手后心安理得,泰然处之。

【3、26】这个悲惨的数字,它记述了黑龙江省林区教师的耻辱;它记述了刘忠敏、高金芳、栗战书等官员的残忍;他已进入了黑龙江省的历史档案;它已深深刻入了林区人民的心中。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谁要想把它从历史上抹掉,已是不可能!

中央领导和有关人士及正义的人们!教师何罪之有?维权上访,没有任何越轨行动!事件由何事引起?事件由谁造成?为何要动用人民警察去伤害人民教师?激化人民内部矛盾!肇事者如不绳之以法!中国的法律要他何用?

(三)、一时间风声鹤唳!

在省长栗战书的纵容支持下,高金芳、刘忠敏(已双规)不但不为他们的违法行为负责,变本加厉于二00八年三月二十八日,命令各林业局拘捕上访教师,三月二十九日各林业局开始行动。由各林业地区公安局传唤上访教师,逼迫上访教师本人写出保证:“今后不再上访!”并要求亲属出面担保,否则予以拘留,一部分教师写了保证:“不再上访!”(实出无奈),更多的教师不写保证(上访是自己的权利),就被拘留。

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为由,先后拘留上访教师谭淑霞、王力成、崔丽蓉、姚云、张敏、曹明海、方桂琴、程广才、梁南华、尤丽、高艳华、崔雪芬、裴花枝、高慧兰、薛玉坤等十五人,拘留拉上访教师的出租车司机一人,隔离关押上访教师齐艳、董俊芝两人。一时间风声鹤唳,人心惶惶,给几千个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灾难。……。

(其中高慧兰、裴花枝被抓时,以上厕所为理由逃出,后又被拘留。)

《宪法》第四十一条:“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予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二、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三、……。”

“退养”教师上访是《宪法》赋予他们的权利,更何况教师“退养”是由于黑森总局不遵守《教师法》、《劳动法》等违法行为造成的。森工官员们为给那些不符合教师条件,于二00四年一月一日起塞进林区学校的“后门教师”让出编制,予国家人事干部政策而不顾,把不符合国家内养政策,教龄在28年以上的教师一刀切下,使这些教师失去了工作和调资的机会,完全是一种侵权行为。“退养”教师维权上访,又没拦车,也没阻道,何罪之有?为什么要施以镇压?更没道理的是逼着上访教师写出保证:“今后不再上访!”这还不够,还要亲属出面担保,否则就予以拘留,这不是压制上访又是什么?这群法盲不会知道,这一张张“不再上访!”的保证书,就是他们压制上访的罪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这就是刘忠敏、高金芳拘留上访教师的法律依据。试问上访教师由家到省信访接待大厅错了吗?信访接待大厅就是上访人员活动的地方,森工总局派警察到信访大厅抓人,不只是扰乱公共秩序,他已触犯了国家《刑法》。

是谁触犯了国家法律,是刘、高、栗等政府官员,还是林区教师,已很清楚!事实证明,法律在黑龙江省失效;事实证明,在黑龙江省及其林区没有正义,没有公平。在黑龙江省有的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再说一次,黑龙江省林区问题已相当严重!

(四)常常是背着人抹眼泪!

【3、26】事件还在继续,林区教师还处在恐怖之中,穆棱林业局的董月凤,方正林业局的裴花枝、高慧兰,双鸭山林业局的吴国春等,被迫走上了逃亡之路,他们有家难归,风餐露宿。她们虽然躲了起来,但她们的家属却倍受株连,他们的亲属也被多次搜查、骚扰。这些教师挂念着家里,家里的人也牵挂着她们。特别是高慧兰,家里有八十七岁的妈妈思念自己的女儿,吃不香,睡不着,常常是背着人抹眼泪,无奈这些教师必须返回家中。

黑龙江森工总局党委书记高金芳想不到这些,一次次向这些教师所在的林业局打电话:“抓住没有!回来没有!回来就抓!”方正林业局的裴花枝外逃三个月后返回家中,六月二十六日被当地公安局发现当即拘留。

就是在裴花枝老师被监禁期间,国家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信访局联合发出第十六号令《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六月三十日实施,《规定》明确指出严禁动用警力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方正林业公安局理应立即放人,他们没这样办。再次看出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对待中央命令的态度。

《通知》发出一个月后,高慧兰认为就是自己有错,按照此《规定》他们也不能再拘留自己。事实上在抓到裴花枝后,高金芳几乎天天向方正林业局打电话命令他们:“高慧兰回来就抓!”方正林业地区公安局遵照命令,时刻盯住高家,七月二十六高慧兰老师回到家,母女正在叙别离之苦时,方正林业地区公安局警察就来到高家,将其拘留。当时高老师再三请求,“老人不能再受刺激了!”待我将母亲送到我妹妹家,找个理由让她老人家不知道,我就跟你们走!”回答干脆:“我们是奉高书记(高金芳)的命令,必须立即执行!”无奈高老师暗含眼泪,再次离开了妈妈,走进方正林业地区公安局拘留所。这对八十七岁的老人,又是一次多么大的打击呀!这里我们要问高金芳:“你是不是妈生的?你是不是女人?你生不生儿女?”更何况国家有法律,中央有命令,高慧兰没有错!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会是这样?【3、26】恐怖至今没除,吴国春老师还流亡在外!

江燕老师在哈医大一院心内二科31号病房住院救治了十七天,徐丽老师由于付不起昂贵的医疗费,无奈回家治疗,至今这两位老师仍未痊愈,留下了终生的后遗症。所有经历过那场人间悲剧的“退养”教师,仍无法走出那片阴影,常常从恶梦中惊醒,实在是苦不堪言。

我们真不敢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再三倡导依法治国、以人为本、创建和谐社会的今天,黑龙江省森工总局,竟公然对几千名为基础教育事业,辛勤工作了几十年的“退养”教师,实行了白色恐怖!事件过去近四年了,多次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一点信息都未有,那群非法之徒,照样横行霸道,为所欲为。“退养”教师困惑!退休教师困惑!林区教师困惑!林区人民困惑!

(五)《人民维权的上方宝剑》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信访局,为严格执行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责任制,切实落实领导责任,惩处信访违纪行为,维护信访工作秩序,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信访条例》、《行政公务员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于二00八年六月二十六日由国务院批准,发出了第十六号令《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简称《规定》)。

中央再次坚持以人为本,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保证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发出命令。《条例》一发布,就在人民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人们奔走相告:“这是人民群众维权的上方宝剑!”在维护社会稳定上应该起到很好的作用!

十几年来,黑龙江省与森工总局官员,无视《宪法》、《教师法》、《劳动法》、《义务教育法》、《老年人保护法》等国家各项法律,对抗中央命令,拒不落实国办发【2004】9号、财农办【2006】8号等通知,推诿拖延,长期贪占挪用国家给我们黑龙江林区教师的各项拨款,严重侵害我们的利益。予国家干部人事政策而不顾,为保证林区各类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和关系,通过各种非正常渠道,从二00四年一月一日起,塞进林区学校的“后门教师”有个合法的位置,自定政策,将具有二十八年以上教龄的、拿着低工资在林区学校工作几十年的老教师,一刀切下“内养”,剥夺其劳动和享受调资政策的权利,由此引起林区教师的强烈不满,罢教、集体进京上访,一次比一次严重。黑龙江省与森工总局官员不接受教训,依法解决问题,相反的,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动用警力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劫持、殴打、拘捕、关押上访教师,更加残酷地镇压教师的合法维权活动,打伤、致残教师,进一步激化矛盾,问题十分严重。从《规定》第五条至第十条对号检查,他们条条都有触犯!按照《规定》,刘忠敏、高金芳、栗战书、吉炳轩等人,都应受到处分,最轻也要开除公职。

事实并非如此!他们照样没受什么处罚,照样没遭什么追究,照样逍遥法外,照样横行霸道,照样我行我素,照样欺上瞒下,照样截留挪用国家给我们林区教师的拨款,照样残害我们退休老教师,照样压制我们上访,照样限制我们的人身自由,……。几年过去,使我们更深的体会到,中国法律,中央命令,在黑龙江省及其林区显得更是苍白无力!《通知》:多么英明的决策!多么严肃的命令!发布得如此及时!但是,在黑龙江省及其林区没有作用!只能是让我们高兴一时,说得难听一点,我们只是又遭了一次愚弄!

附件二、【12.3】事件纪实

(一)“其实我们又错了”!)

七进北京,二00八年十二月二日,我们近一百五十名退休、退养、落聘教师代表,第七次进京走访国家信访局。再次要求黑龙江省及森工总局,遵守《教师法》、《劳动法》、《义务教育法》、《老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再次要求黑龙江省政府及森工总局执行中央命令,落实国办发【2004】9号、财农办【2006】8号等通知;再次要求黑龙江省政府及森工总局,依据国务院令【1993】第111号和人发【1998】53号通知精神,还“退养”、落聘教师的教学岗位。

十二月二日上午十点左右,国家信访局五处的的李处长接待了刘静华等三名代表,(其中两名退休教师,一名退养教师)李处长态度明朗,谈了三点:一、“你们没错!”即我们的上访活动是合法的,任何人阻止我们的上访活动都是违法的;二、“我要找的领导比省长官要大!”即我们的要求他要向中央反映,因我们进京上访,就是申诉黑龙江省政府主要领导,包庇纵容刘忠敏、高金芳等;三、“解决问题要有个过程,顺利时,十天八天也可能解决,不顺利时,也可能要仨月俩月。”这很客观,我们上访教师都能理解与接受。由于国家信访局改变了过去按省接待为按系统接待,谈话开始李处长就问“你们去过教育部吗?”为此,我们决定第二天走访教育部。

教育部是教育界的最高权力机构,教育部的领导,也就是全国教师的最高领导,虽然他们没有经济实权,但他们有帮助我们说话的权利,拟定国办发【2004】9号通知,他们是重要的参与者,黑龙江省迟迟不与落实,他们理应站出来替我们讨回公道。因而,我们怀着极大的希望,准备十二月三日走访国家教育部。其实我们又错了!教育部出卖了我们,灾难一步一步向我们靠近!

我们在上访路上为什么总是失败?连我们自己系统的领导,都不为我们说话,都会出卖我们,关键是我们没钱!想想看,腐败到了如何程度?不过我们还有信心,党的路线是正确的,中央领导是好的,腐败分子总有一天会被人民推上法庭!

(二)有钱就可以枉法!

十二月三日,我们进京的部分代表,从驻地出发到教育部走访,当时黑森总局驻京办的截访人员也到教育部信访办,在登记室、接待室自由走动,我们看到黑森总局驻京办要做手脚,坚持同昨天走访国家信访局那样,只查人数,不登记身份证,登记员不同意(驻京办已买通了他们),我们只能按他们的要求办。

教育部信访办决定:每个林管局派出两名代表到接待室去谈话,驻京办一个凶徒(每次截访他都参加是个狠心的打人凶手)和我们代表同时走进接待室,接待员看着不予制止,截访人员与上访人员同时走进接待室,这意味着什么?我们看不下去,要求接待员请他出去!接待员回答:“他在这里也没啥!”是没啥吗?我们继续坚持要他出去,接待员无可奈何的摆了摆手,凶徒退出,站在门口外,继续监视我们谈话。此时,我们感觉到,高金芳、刘忠敏(已双规)又用我们的养命钱,买通了教育部信访办,一位教师代表气愤之极,犯了心脏病,不能说话。

想想看,这样的谈话能成功吗?接待员主要谈了三点:一、“国办发【2004】9号通知是联合签发的,不是教育部说了算的!”意在“我们”帮不了忙;二、反复强调:“你们不该来这么多人,”并多次说他曾接待过一地区几百名教师集体上访,回去他们的头就被拘留。根本不提造成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责任人,按照《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应受追责,暗示那帮凶徒你们抓吧!我们支持!三、“省政府有他的自主权,可以自定政策,省政府规定的总局不办,你们找还有用,如果总局按省政府的指示办,你们找也没用,我劝你们别找,……。”意在黑龙江省政府可以不执行中央命令,自行其事。这位接待员同样与我们谈了三点,于昨天李处长谈的三点,反差极大,为什么?是钱起了作用!

《宪法》第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第四款:“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即地方服从中央的原则。接待员的上述观点,显然是违背《宪法》的此项规定。正是黑龙江省政府不听中央命令,我们林区教师,特别是退休、退养、落聘教师,才落到今天的这种可悲下场。我们教师的领导,不为我们教师主持公道,我们的处境该是多么困难!惨案一步一步向我们这群老教师逼近。

我们两天走访了两个部门,处理方式完全相反,一是截访人员严禁走进信访接待站;一是截访人员、打人凶手,可以自由走进登记室和接待室。两个接待员都是谈了三点,但说法完全相反:一是说我们没错,我们的上访活动是合法的;一是说我们错了,不该来这么多人,我们的“头”应该拘留,要我们不要再找,找也没用。谁是谁非已很清楚!为什么?钱发生了作用!有钱就可以枉法!

(三)“……,给我往死里打!”

走访教育部结束,惨案接着发生,在首都北京大打出手,连七十岁老人都不放过!

二00八年十二月三日下午三点,我们在北京市前门煤市街“聚德福”宾馆,突然接到伊春乌马河林业局,上访教师刘桂芬的电话:“我们被绑……”架字还没出来,手机咔的一声中断,两位教师突然失踪,房间都没来得及退,东西还都留在房间里。我们丢了人,就报110,北京市警察到现场作了调查,有记录为证。

事后我们才知道,刘桂芬(下岗教师)、谢凤霞(下岗教师)从国家信访局出来,就被两个男子,强行拖入汽车说:“我们是受黑龙江省公安厅委托带你们回去。”要他们拿出证件,他们没有。在光天化日之下,在首都北京,在国家信访局门前,竟然公开劫人,可见黑龙江省及其森工贪官猖狂到何等程度,他们实属一伙黑社会流氓。【12、3】惨案的序幕终于在首都北京揭开了。

当晚九点半左右,黑龙江森工总局驻京办主任程光辉,带领十几个打手(其中就有在教育部信访办进接待室的那个凶徒)闯进“聚德福”210房间,威胁道:“谁多嘴就打!往死里打!”接着又凶狠的问“哪一个是刘静华!”当时房间里有三人,南岔林业局的王世杰(今年五月份病逝),鹤北林业局的李东帮,都年近七十岁,被推到一边,抓起刘静华(女65岁)连推带搡就往外拖,刘老师是常戴眼镜的人,当时眼镜被打坏,镜片掉在房间地上,后被我们捡起。

金山屯林业局的张淑琴老师(女65岁)看到后同他们理论几句,他们动手就打,把张老师打倒在地,站不起来,(张老师因脑出血已离开人世)。八面通林业局的崔庆俊老师(70岁左右)上前质问,他们拖着刘静华老师急速往外跑,回头狠狠地说:“把他嘴给封上!多嘴就打!给我往死里打!”(宾馆有监控作证,不排除宾馆被重金收买,证据被毁的可能)当时南岔林业局的上访教师景桂花、于波在房间门口耳闻目睹这一过程。

刘静华老师被这一突如其来的情况惊呆了,脑子里一片空白,任其凶徒所为,此时心脏病也突然发作,只觉难受,不知所何。(刘老师自述)凶徒们不管刘老师的死活,拖出宾馆,就塞进汽车,几分钟后刘老师才缓过神来,掏出救心丸自救,否则后果很难设想。

在首都北京,大打出手,吉炳轩、栗战书(已调出黑龙江省)、高金芳、刘忠敏(已双规)等一伙不法权官,操纵制造的【12、3】迫害上访退休教师的惨案,在无可逆转的条件下发生了!吉炳轩调任书记、栗战书升任省长不到一年,第二把火就从哈尔滨烧到了北京,而且是越烧火越旺,越烧越残酷。惨案还在继续!…………!

正义的中国人!听一听!“把他嘴给封上!多嘴就打!给我往死里打!”看一看!刘老师眼镜被打坏!镜片掉在房间地上。张老师被打倒在地,站不起来!……。这就是我们退休教师的下场!我们应得的报酬被他们贪占,还对我们大打出手!还谈什么“尊师重教”!还有什么“公平正义”!我们的人权都没有了!可悲!可恨!

(四)、连七十岁的老教师都不放过!

惨案还在继续,连七十岁的老教师都不放过!

在抓捕刘静华老师的同时,海林林业局的国安队长陈斌侠,伙同驻京办凶徒及海林林业局的警察,以查房为由敲开了“聚德福宾馆”106房间,徐文祥老师(70岁)一开门就被二十多个强壮男子包围,不由分说,两个大汉上前,将徐老师连踢带打地拖着就往外走,徐老师七十岁的人了,又发高烧,哪能抗住他们这样推拉搡打,他挣扎着大喊“你们干什么?……”这时有个人将徐老师的嘴捂住说:“再喊整死你!”与此同时陈凤廷老师(69岁)没穿外衣,光着脚,没穿袜子,趿着鞋站起来质问他们,他们倒问一句:“你是不是姓陈?叫陈凤廷?”“是!”接着上来两个凶徒,架起陈老师的两只胳膊往后一拧,摁着陈老师的脖子,比抓杀人犯还要狠,还是连推带打往外拖,陈老师大声喊叫:“在首都北京!在天安门前!在光天化日之下你们竟敢抓人!……”又上来一个凶徒,狠狠地向前磓了一下,并说“你再喊!”架到门外一辆商务面包车前,三个凶徒就狠狠往车里推,将陈老师推倒在车门口的台阶上,鞋被推搡掉,凶狠的陈斌侠都不让提,陈老师毕竟要七十岁的人了,跪在车门口进不去,凶徒们就拳脚相加往车里磓,陈老师就是这样被踹进车里,实在是惨不忍睹,刘老师在车里刚缓过神来,目睹了这一惨状。紧接着上访教师张吉有(67岁)校长,也是这帮凶徒,用同样的办法,从106房间抓出,连推带打拖出“聚德福宾馆”塞进车里。

上车后陈斌侠没收了他们的手机,此时,海林林业地区公安局,刘东举局长出现在商务面包车前,四位老人向他提出要求,回房间取出东西,刘东举局长都不同意。在刘东举局长的押解下,满载罪恶的商务面包车驶出了北京,四位老人的东西全丢在了宾馆。…………。

紧接着,住在“聚德福宾馆”的三江(合江,牡丹江,松花江)其他林业局的上访教师,凶徒们也都使用同样的手段,一个一个拖出宾馆,分别塞进几辆汽车,押到六环外程广辉开的“坤江物流中心”,分别关押,没收了身份证、手机,非法拘禁长达十七、十八个小时,每人收费240元,等各林业局来人接回。

正义的人们!听一听:“再喊整死你!”如此残酷的语言。看一看:徐老师七十岁的人了,又感冒发着高烧;陈老师也六十九岁的人了,两个大汉往后扭着他的两只胳膊,摁着他的脖子,连推带打往外拖,……,推倒在车门口,就拳脚相加,硬是把陈老师踹进车里去;三江其他局上访老人也都是如此,被一个一个拖出宾馆,塞进车里,拉出了北京。这一幕幕惨不忍睹的场面,就可看出吉炳轩、栗战书、高金芳(仍然在猖狂)、刘忠敏(已双规)等对待老人、对待教师的态度!我们何罪之有?为什么如此对待?我们为中国的教育复兴献出了一切!老了却落到这种地步!寒心哪!我们再次发出呐喊:“还我人权!还我人权!还我人权!……人权!……!”

惨案还在继续!……!

(五)“上头有令我们也没办法!”

就是在北京抓捕上访教师的同时,鹤立林业局公安局局长奉高金芳等人的命令,也来到北京,抓捕杨建伟(70岁)老师,杨老师因患心脏病,再加上老伴患脑梗严重而在家,他们扑了个空。当天晚上,杨老师得到惨案发生的消息,打了110求助怀柔区公安分局,分局领导带了十多名警务人员,来到杨老师家,了解调查情况,杨老师向他们反映了我们上访的理由和过程,书记员做了笔录,查看了我们的上访材料,认定我们上访是正常的合法的维权行为,并答应对杨老师的安全给予保护。请示北京市公安局处理【12、3】事件,解救受难教师,为此对他们表示感谢。

二00八年十二月四日下午,鹤立林业地区公安局局长一行九人来到杨老师家楼下,七名警察在楼下待命,局长与检察院一位领导二人上楼敲开了杨家的门。按怀柔区公安分局领导的指示,杨老师不该开门,但考虑都是一个局的,几千里来到这里,拒之门外,也说不过去,开门迎他们进来。局长进门就拿出拘捕证告诉杨老师:“我们是奉命而来,你要是七十周岁我们就不来了,(其实杨老师已是七十的人了,因文革期间派出所档案员弄错了一年半。)”“为什么要抓我?”杨老师问!回答:“今年八月份你给伊春一位老师打电话,谈论上访之事,全被窃听,……。”此时,杨老师老伴看到拘捕证,十分气愤,昏倒在床,血压上升到180,杨老师也心脏病发作,只能用救心丸撑着。就在这时,森工总局的督促电话也一个接一个打来,局长清楚的认识到,弄不好要出人命,再加上怀柔区公安分局也不同意。他们无奈,几经请示森工总局后,要杨老师写出保证:“保证不再上访!”又是一个“不再上访!”多么愚昧而可恨!上访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杨老师不能写,他们没办法,只好离去。走时丢下一句话:“上头有令我们也没办法!”

黑龙江省森工总局,为抓一个体弱多病的又七十岁的老人,竟动用九名公安人员,数千里进京,来回要用多少钱,全是林区人民的血汗钱、活命钱,可悲!可恨!

中央领导和有关人士及正义的人们!听一听!“保证不再上访!”又是一个“不再上访!”六年来,一次次,一桩桩,无论是抓、是打、是拘留、是监禁,都是逼着我们写出:“保证不再上访!”这不是压制上访又是什么?上访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国家各级政府设立信访办、信访局,也就是遵照《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畅通党和中央政府同人民的联系,确保政令畅通,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巩固人民民主专政。黑龙江省政府及森工总局,对抗中央命令,搞独立王国,公然压制上访,已发展到谈论上访都不允许了!杨老师不就是给伊春一位退休教师谈论了上访,被他们非法窃听,竟不惜一切代价,派出九名公安人员,不远千里去抓他吗!吉炳轩、栗战书、高金芳、刘忠敏、等不法官员猖狂到如此程度,如不惩处,黑龙江省林区人民的日子该如何过?【12、3】事件还在继续!……!

(六)、她一生中第一次监狱生活!

【12、3】事件还在继续,海林林业局那辆商务面包车,载着林区教师的耻辱,载着林区老人的怨恨,载着林区百姓的愤怒,同时也载着林区“国安队”的叛逆,载着林区权力的腐败,载着林区腐败分子的命令,载着黑龙江省不法官员的旨意。满载矛盾,满载不公,满载耻辱,驶出了北京。驶入河北省,驶到滦县停了下来,施暴警察累了,要睡觉。

凶手们,将刘老师身上东西全部没收,连衣服上的拉链扣都被拽下,刘老师一人被关押在有两张床的房间里,拉出一张床将门抵住。刘老师独自一人,在里面度过了她一生中,最难熬的第一个不眠之夜。他想了很多!很多!特别是她想到,她教了三年的学生,也参加了这次施暴行动时,他掉下了眼泪。她想到,当另一名公安对她蛮横时,她的学生表示极为不满,她知道她的学生还是有师生感情,他那颗被严重伤害的心,稍有点慰藉。

十二月四日,这辆满载中国人民耻辱的商务面包车,继续驶向北国的黑土地,但车上的人数减少了,剩下陈斌侠和三名施暴警察,押解着刘、陈两位老人。徐、张两位老师,由两位警察押着乘火车去了。一路上,陈斌侠及三名施暴警察,对两位老人横眉冷对,态度粗暴,严加看管,上厕所他们都在后面跟着,特别是陈斌侠,完全是土匪劫持人质那样蛮横,事实上他们所干的事,和土匪没啥两样,吃百姓的,喝百姓的,还欺负老百姓。

刘老师家住天津,没穿棉鞋,车过沈阳,提出脚冷,要求买双棉鞋,陈队蛮横的说:“冷什么!我还是穿单鞋!”……又经过一天一夜,这辆满载不公的商务面包车驶进了海林。一路上,车昼夜兼行二十多个小时,两位老人由于车的长途颠簸,再加上抓捕时的推拉搡打,浑身疼痛,特别是陈老师腰、背和左臂受伤过重而痉痛,闹得全身都不好受,只有吃去痛片坚持。……。

十二月五日早晨,由公安警察押送四位老退休教师到海林林业地区公安局,将四人分开,单独审问,威胁四位老人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逼问老人;“谁让你们进京的?你们的头是谁?路费是谁拿的?都到北京什么地方?等等。”这些都是我们的权利,不予答复。反复逼问,直到晚上九点多钟,才宣布:“陈凤廷、张吉有、徐文祥三人给与书面警告处分,以后不许再上访上告等,刘静华拘留十天”的决定。宣布后他们问公安局长刘东举:“为什么要拘留刘静华老师?”刘局长说:“是总局高金芳书记的指示!”非法拘禁他们四十八个小时,陈凤廷、张吉有、徐文祥三人释放回家,刘静华施以拘留,关进公安局小号。惨案还在继续!刘静华老师还要渡过她一生中第一次监狱生活。

正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们!“你们没错!”国家信访局已肯定了,我们的上访活动是合法的。为什么又打、又抓、又拘禁、又关押?高金芳、刘忠敏、吉炳轩、栗战书等无法无天,还不该管一管吗?《宪法》第五条第四款:“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难道说,高、刘、吉、栗不法官员,可以超越宪法吗?

(七)【12、3】惨案,给我们这群六七十岁的老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徐文祥老师七十岁的人了,又感冒发烧,在如此折磨与气愤之下,病情越来越重,发展成为肺气肿,……。陈凤廷老师左胳膊被扭伤,去牡丹江骨科医院住院手术,医疗费就用去两千三百多元。腰与心脏也都受到伤害,至今未愈。其他上访教师也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有的比徐老师、陈老师还要严重,只是无法统计而已,……。

刘静华老师拖着病体,蹲进了拘留所小号,每天两顿饭也吃不下,心脏病一天天加重,只能靠救心丸顶着,除了看守,不允许与任何人见面,女儿从天津回海林了三天他都不知道,精神上、身体上受到严重的伤害,释放出狱也走进了医院,至今还心有余悸。与【3、26】惨案一样,所有经过这次事件的老人同样走不出那片阴影,常常是从恶梦中惊醒,刘老师、陈老师、徐老师、张老师等老人,看见警察就害怕,被打倒在地、站不起来的张淑琴老师,头撞在墙壁上,老年人最怕头部受伤,后果如何还很难断定。(说明:张老师因脑出血已离开人世)

家住北京的老师,为营救刘静华,奔走于公安部、中纪委、国家林业局等,中央领导知道此事,要求“立即放人”,就这样,高金芳还不死心,要对刘老师进行最后的威逼,以达到她的最终的目的:“不要上访!”“不要再告他们!”

十二月十日,刘静华老师再次被戴上手铐带进审讯室,接受海林林业地区公安局的审讯,威逼她:“你是上方的头,双罪并罚,再拘留你十天,你必须写出保证:不再上访!不再上告!如果你态度不好,再进来就不是这个样了!”刘老师不知道外面的情况,再加上“不让上访,不让上告,”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我说不上访就不上访了吗?不可能!将计就计:“你们要我如何写,?”他们以为目的达到了,拿出笔和纸,说一句要刘老师写一句:“保证:一、不进省,二、不进京,三、不告公安警察。”他们这群法盲,以为达到不可大白于天下的目的后,将刘老师送进了小号,当天下午三点,被带了手铐的刘静华老师提前五天释放,而不是再拘留十天。

这份简短的“保证书”,严重地触犯了《宪法》第四十一条,与中央一贯倡导的畅通信访渠道背道而驰,是黑政府、黑森工,再次侵权的铁证。这份“保证书”,是从他们嘴里说出来的,刘老师只是替他们做了笔录。这份“保证书”,对刘老师今后要告他们,没有一点法律效应。可对于海林公安局、高金芳、刘忠敏、吉炳轩、栗战书等官员来说,却是他们压制上访、上告的一份有力证据,他们敢拿出来吗?他们不敢!

同志们啊同志们!就是这样一群法盲,掌握政权,能不乱套吗?恳请中央领导及正义的司法执行者,撤了他们吧!中国人才有的是!留它何用!

附件三、【11.16】事件纪实

(一)、我们愿意离乡背井吗?……?

二00九年十一月六日,我们林区十二位六七十岁的教师代表走访黑龙江省政府失败,省信访办六号室接待员对我们代表的无理、对我们老人的侮辱、对我们教师的伤害,再次激怒了黑龙江省林区退休、“退养”、落聘教师。

十一月十四日,黑龙江省各林业局退休、“退养”、落聘教师,依据《宪法》与信访条例之规定,派出代表,第十次进京走访国家信访局,再次要求执行中央命令,落实国办发【2004】9号通知,要求彻底清除非法进入林区学校的“后门教师”,还“退养”、落聘教师的教学岗位。为减轻对北京的压力,代表们在天津市集中,选派五名代表,向国家信访局提起申诉,这完全符合国家信访条例之规定。

当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得知教师再次进京上访的消息后,在书记吉炳轩、省长栗战书的纵容之下,对上访教师开始采取行动,有的上访教师在出发的路上就被截回,被没收了身份证;有的教师在家就被当地林业公安局传唤,要施以拘留;有的教师的电话被窃听,行动被监控,失去了自由。

十一月十六日零点钟,一大批警察(具体人数我们无法统计)伙同黑龙江森工总局驻京办那帮凶徒,包围了上访教师居住的宾馆,气势汹汹,没出示任何证件,就打开教师们熟睡的各个房间,将一个个六七十岁的老人从睡梦中惊醒,凶徒们开始了他们的劫持行动,因教师们都穿内衣,有的身体半裸,老太太请求他们退出把门关上,“让我们把衣服穿上!”可他们态度更加生硬,回答干脆:“不行!”这帮喝着母亲的奶长大的凶徒,这帮被老师一字一字教出来的民警,要执行命令,敞着门,毫不戒备男女之别,置道德与不顾,看着这些女教师穿衣服,男女有别,如此这样,完全是流氓的行径。逼迫教师们尽快上他们已备好的大巴车,让他们出示证件,他们说:“出去就知道什么是证件了!”在天津玖信705房间,张XX老师因需退房,要求稍等,他们都不允许,这些人先动手推、拉、动武,就这样,这些老教师被一个个带出宾馆,塞进大巴车中,如此过程中,有的教师被抓伤流血,有的教师被摔造成骨折等等(详情待下封信交代)劫持上访教师的【11、16】事件,就此在天津市发生,吉炳轩调任书记、栗战书升任省长不到两年,第三次对林区教师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

一个个人民教师,一个个六七十岁的老人,被塞进罪恶的大巴车内,前面警车开道,后面警车押送,满载人民教师,满载六七十岁的老人,满载中国人民的怨恨,满载黑龙江省及林区的不公,满载黑龙江省及林区的的腐败,满载省委书记吉炳轩、省长栗战书与林区贪官们狰狞的大巴车,在黑暗中,驶出了天津市区,驶向北国的林海雪原,使这块洁净的土地,再次被污染,更加不干净!……【11、16】事件还在继续。

党中央、国务院、政法委三令五申,要求地方政府解决问题,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然而,林业局、林管局、伊春市、森工总局、黑龙江省根本不听,欺骗中央领导,愚弄林区教师。看看九月二十三日伊春市政府,看看十一月六日的黑龙江省信访办,一个要我们到宁夏去、到美国去,一个说文件才发出三个月要有个运作过程。国办发【2004】9号通知发出近六年了,他们还要运作。就是这样,他们不解决问题,我们怎能再等,想想看,我们都六七十岁的人了,冰天雪地,我们愿意离乡背井吗?……?

(二)请求中央领导,帮帮我们!

满载人民教师、满载六七十岁老人的大巴车,前面警车开道,后面警车押送,黑夜里使出了天津市,驶向北国的黑土地。老人们、教师们,坐在大巴车内,像囚犯一样,中途大小便,也要有人看管,且男女不分。一路颠簸,还没出天津市,伊春金山屯林业局教师许钟芬,终因惊吓,心脏病发作,汗珠琳琳,经大家一再请求,才被本局警车护送到家,到家后又被传唤,精神上身体上受到严重伤害。还有两名晕汽车的教师,一再请求坐火车回去,都不允许,无法,一直坚持了近三十个小时的乘汽车之行,遭的罪可想而知了。

到了伊春市,各区又把本区的上访人员劫回,有的在区公安局一直没让回家,如友好区、红星区、五营区、五马河区等,逼迫教师说出联系人才能回去。五马河林业局两名退休教师赵XX、李XX从十一月十六日半夜到十七日晚四时一直被拘在公安局,这两位退休教师于十一月十八日正式被送进拘留所,要施以五天的拘留,没有拘留证件,也没有任何签字(不法官员如此做是怕秋后算账,其实他们错了,并不高明)。本区二十多名教师去请求放出,但都不允许见面,直到十八日夜间六时才放出,是因XXX的爱人找去了各方人士一齐去要人,才放出的,还特别叮嘱“不许说出去”。友好林业局正式在拘留所拘留了三位教师,有一名因患乳腺癌的病人放出,其余两人至今(十一月十九日)没放出来,说要拘留十天。牡丹江地区绥阳林业局三名教师被劫持到林业局后,直接送公安局施以拘留,但终因劫持过程中惊吓、颠簸等原因,在拘留所发病,被送进了医院,就医疗费就花去了数千元。

其他没有实施拘留的,如伊春南岔区、金山屯区以及三江地区其他林业局等,也是要求上访人员到国保大队(公安部门)去说经过,实际上也就是追查联系人。有的拒绝前往,就动用警车到教师家中,有的随时都有传讯,不能随意外出。有的林业局给教师办所谓的学习班,要求写出保证:“不再上访!”更可恨的是东京城林业局没收了上访教师的路费两千元,这是我们教师血汗钱。

目前还有部分上访教师,因【11、16】事件发生当天,去了亲戚家,躲过了堵截,但因林区如今正处在恐怖之中,没敢回家。

我们要求林区退休教师执行事业工资标准,完全符合中央科教兴国的一系列战略部署,温总理年初的讲话再次重申此事,中央两办负责同志每次接待我们都说:“中央文件必须执行,找借口拖延是不对的,我们继续督办”。然而黑龙江省主要领导吉炳轩、栗战书等,一直在耍阳奉阴违的把戏。六年了拒不解决问题,迫使我们拖着老弱的身子,一次又一次进京上访,可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都是动用大批公安干警进京抓捕,屡屡伤人,抓回后他们认为是重点人物,还要审讯、拘留。……,林区形势越来越严峻,他们越来越胆大、越来越残忍,我们这群六七十岁的老人无奈,只能是一次次发出呐喊!一次次发出呼唤!请求中央领导,帮帮我们!

四、尾声

【3.26】事件已过去四年多,【12.3】事件也过去三年半,【11.16】事件过去也两年半。问题依然没有说法,这怎能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呢?

你们能处理薄熙来同志,怎么就不能处理吉炳轩、栗战书、高金芳呐?我们这群六七十岁的老人,希望你们不要再拿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耍弄国人了!

二0一二年五月十日

黑龙江省林区退休、退养、落聘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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