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黑道风云二十年》之结局 黑道风云二十年大结局

看了《黑道风云二十年》之后,为了交作业,说两句。两兆的文几十个人物不可能面面俱到的谈体会,只能选取其中一个角度,那么,我想针对这部小说的结局说一下我的看法。

我看的网络版,结局到“醉生梦死”,写到2002年春节,李四、李武死于枪战,其他一众江湖大哥被警察带走便结束了。我又在网上查了一下,实体版写到“男人四十”,即网络版之后还有一段,结局是:赵红兵、小纪、费四入狱,王宇、马三跑路落网,袁老三吸毒死了。沈公子生意突然失意,一个房地产商喝多了对沈公子说,黑社会有啥了不起有能耐整死我。沈公子只说你喝多了就走了,那人第二天给沈公子打电话道歉说自己喝多了,沈公子只说,你说得对。小虎和二龙想去收拾他,沈公子说等红兵回来的,小虎说咱们都快一年没活了,怎么办,回答的还是等红兵回来的。

很多读者对这个结局并不满意,可能是对这个十几年风头无两的团伙突然的失意,一时间难以接受。其实整篇文章对这些人的叙述都很高调,包括张岳被枪毙甚至都没写出多少哀伤。那么,在进入21世纪之后再真正步入黑社会阶段的江湖怎的就烟花般转瞬即逝了呢?

因为这本书出版在中国,无论二十年前转型期的社会如何混乱,无论十年前国企纷纷倒闭的东北如何男盗女娼,能够讲出来的,那都是过去。而现在,始终是坚定不移的社会主义阳光大道,未来永远是光明的。就好比十年前的报纸社会治安是好的,二十年前的新闻人们生活是富足的。

前三部都只在讲社会状态,最后突然转型,教育人们混黑社会没有好下场,黑道大哥也不过如此,真真是本“活教材”。因为有那么一句话,很多人说过,说过很多遍:中国没有黑社会。不然第四部怕是也无法出版的。

一直没想好怎样形容这种现象,知道前几天在网上看见一个词,顿觉十分贴切,这叫“中国特色的魔幻现实主义”。

书总要给读者一个交代,但社会在发展,生活依然在继续。且不管书的最后结局怎样,我只是想知道,当年那个一脚踹丢了公职的退伍兵现今如何。抛却洒狗血的“教材”不谈,有些人主张李四救回来了,更有人说张岳没真死,赵红兵花了500万打点又给他找的替身。这不过是喜欢这些人物的读者们美好的幻想罢了,如果他俩都没死那么李武就活该死吗?

从尊重原著的角度来看文章,猜想,而不是瞎想。本着尊重原著的原则,一下午加一晚上的时间整理出来一份年表:

1985年底,赵红兵复原回家。

1986年10月1,八人拜把子。同日,与二虎第一次殴斗。战路伟。与二虎的一系列斗争,李四费四跑路。岁末与严春秋冲突。

1987年初,赵红兵承包旅店。春节前小北京、李四、费四归来。6月,张岳杀张浩然入狱2年。赵红兵和高欢私奔。同年秋,李武因盗墓入狱7年。小北京版“和平饭店”,结识大侠刘海柱。小纪被李老棍子捅伤,国庆节前后两团伙开战。元旦前,孙大伟、黄老邪谈判。

1988年,春节前李四台球社开业。年初九,李四费四被二虎重伤,赵红兵小北京复仇。春夏之交,赵红兵与其他四大混子齐名登上神坛。6月,因三扁瓜与陈卫东冲突。7月,刘海柱与赵山河大打出手,刘海柱砍伤黄老邪,三扁瓜崩死土豆,再次挑起与李老棍子团伙的矛盾。赵红兵与高欢分手,自暴自弃之下重伤李老棍子。8月,赵红兵入狱,4年。

1992年秋,赵红兵出狱。同年,高欢结婚。

1993年,张岳勾疯子一战。小北京巴黎夜总会闹事,富贵右手被废。李老棍子杀勾疯子。表哥废陈卫东。赵红兵收范进。赵晓波王宇等与回中一战。张岳结婚。费四开赌场。表哥入狱。与赵山河一战。赵红兵与高欢重逢。

1994年,春节沈公子结婚。正月十五范进被杀。4月初,李四收拾东波事发,李四王宇跑路,赵红兵入狱4年。

1998年春,赵红兵出狱。张岳收拾老古。结识九哥。南山之战。98年秋,赵红兵结婚。富贵被害。冬,三虎子横尸街头。年末,张岳团伙入狱。

1999年秋,张岳处决。李四归来。赵红兵开始经营房地产。严春秋被杀。李老棍子被处决。

2000年春节,“邮电局”的传奇。

2001年,春,赵红兵与大虎暗战。二虎被废。8月,与李武反目。10月,李四被点入狱。

2002年春节,李四、李武死于枪战。

做年表为了回顾一下全篇。

文题叫《黑道风云二十年》,写到2002年春节堪堪只够十五年,02年到07年又发生了什么呢?其实文章中时不时的透露着一些后续情况。例如,张岳一出场就写到了他最后会挨枪子,也知道李四李武都会死,开始很不喜欢看这种提示后续结局的写作手法,让人觉得没悬念,但回过头来分析2002年到2007年间的事件时,才发现这种写法大有裨益。

这有点像红楼梦,红楼的骨灰级读者基本不必去看80回以后也知道结局是怎样的。或许作者早就意识到有些东西是写不出来的,当然也可能是无心插柳。下面就根据前文提到的,分析一下02到07年的情况。

有关02年内的事件,在巴黎夜总会丁小虎一出场的时候,介绍他打架打一宿的光辉事迹,文中清楚的交代事情发生在“2002年夏某晚”,打到后半夜,对方老大找来了小纪讲和,丁小虎不同意,后来赵红兵打来电话说,别动枪,动枪出了事我帮不了你。可见2002年夏天的时候赵红兵和小纪都还好好的生活着,因那次枪战受牵连入狱的可能性不大,顶多就是在看守所了蹲几天“协助调查”罢了。

但在02到07年间赵红兵确实入过监狱,在写到赵山河瘫痪,他的朋友们给了他二三十万的时候提到,“这和赵红兵在2004年再次入狱时饭卡上收到的钱有数量级的差距”,说明赵红兵2004的时候在监狱里。关于饭卡上的钱数,实体版倒是有交代,据说沈公子往他的饭卡上充了200多万,这确实和赵山河瘫痪时的收入有数量级的差距。

本文写作时间在2008年全年至2009年上半年,文中曾多次提到若干年后二狗与赵红兵的对话。其中一处,二狗问到赵红兵第二次出狱之后有没有想过不再混社会,引发了赵红兵有关“瀑布戏水”观点的阐述,也正是因为有了“瀑布戏水”这一思想转变才使得他真正向黑社会转型。关于这段谈话时间在“大约三年前”,即2005年。也就是说2005年的时候赵红兵没在监狱里。

在写到87年与李老棍子连连恶斗时,赵红兵提出了“瓷器碰玉器”的理论,这也成为他这些年屹立不倒的原因。有关这段的探讨,时间在“两年前的春节”,即2006年。能有此番言论,看见06年的时候赵红兵混得风生水起。

写到赵红兵找小静帮忙搞地皮的时候,赵红兵曾有过一个论断“机会,永远都是留给脸皮厚的人”,这段谈话发生在“前年春节”,即2007年。这是赵红兵的生意经,除了黑社会大哥,他还兼职做房地产生意。从87年初承包旅店到07年整整20年,在20年前他装修旅店的时候就提到过这样一段话:“监工的过程中,赵红兵表现出了在工程、装修方面极高的天赋,经他手刷的墙让专业人士都为之赞叹。赵红兵的这个天赋的确是没浪费,在二十年以后,他终于成了我市知名的房地产开发商,他开发的楼盘无论是外观还是质量都是一流的。”

在赵红兵最初承包防水地面的工程时,写到张岳鄙视第二产业时,原文曾有言:“到了今天,2008年,赵红兵搞工程之余又开始玩儿第一产业去了,每年有三个月的时间当农民。而且还自己亲自动手当农民。”

从05年到08年,一年混得比一年好,到了08年还有精力每年当三个月农民,以此为乐。用二狗形容李四的话“混得忒好了,忒牛逼了,忒尿兴了”!

可见,他们几人因枪战受牵连入狱,沈公子生意败落,这些与前文提到的事实是不相符的。实体书的结局不过是为了出版而扯下的一个谎言,也不能够全怪作者不负责任,这正是中国特色的魔幻现实主义造就的畸态人性。

然,赵红兵04年确曾入狱,关于这次入狱的原因文中没有只字交代,从时间点上来看,02年春节到04年前后两年多的时间,这次入狱基本和枪战事件无关。而04年进去05年便出来了,不到一年的时间,200多万的饭卡,倒不像是服刑更像是度假。

那么,以下是我个人的分析,赵红兵当时一定是犯了什么掩盖不住的事,但绝不是杀人越货的大事,不得已需要到监狱走个程序,用钱打点好各部门之后,轻判再减刑,待了不到一年,狱中生活条件优渥。总的说来,就是走个程序,配合和公检法部门演场戏交差。具体犯了什么事不好说,不过我倒是对其做了一个假想,只是我个人的一个比较符合逻辑的假想,以此为例吧。

我的假想事件与袁老三有关。原文提到:“98年至2003年前后的那几年,是我市太子党最嚣张的日子”。为何03年以后就不嚣张了?实体版里交代的是袁老三吸毒死了。但我想张岳的死、李四的死或多或少都有袁老三的原因在里面,赵红兵可能不恨袁老三吗?可能继续放任他逍遥吗?张岳死后这群兄弟竟然没有一个人想到要整治袁老三出出气的,这很奇怪,也很正常,虽然动不得袁老三,其实要想打压袁老三不是没有别的办法,不是每件事袁老头那个过了气的市政法委书记都管得了的。袁老四死了,情节恶劣,为了给老领导一个交代省厅督办张岳,但袁老四要只是被打一顿呢?只是当时,如果不能杀了袁老三和袁老头,那哥几个也不屑于去做些不疼不痒的报复。当时没这想法不代表在李四死了之后赵红兵还是没有这想法,或许某个契机激化了赵红兵和袁老三之间的矛盾,导致赵红兵对袁老三下手。退居二线的袁老头在加上一个人尽皆知的败类袁老三,估计这次再达不到办张岳时的力度了。而赵红兵亦是个喜欢做足充分准备的人,各方面打点到位。一个过了气的老干部和一个一尊源源不断送钱的财神,哪一方更站一点优势?即给袁家一个交代,又给赵红兵做足实惠,便有了这场入狱的戏。

前番只是猜测,抛砖引玉,下面回归原文,分析一下其他人后五年的情况。

漫谈《黑道风云二十年》之结局 黑道风云二十年大结局

费四,除赵红兵外硕果仅存的社会大哥。如果说赵红兵、李四、张岳的性质是黑社会,做的却是清清白白的白道生意,那么费四则是真正意义上的犯罪团伙,虽然他惹事最少,少与人发生矛盾,没有杀人越货的勾当,但仅从他从事的营生来看,就是非法的。所以,实体版提到费四入狱也不是没有可能,毕竟他也是几进几出监狱的人,但开个赌场无非就是没收点钱,劳教一下没多长时间又出来了,判不上什么大刑。

关于费四后几年的情况原文在赵红兵结婚前夜,孙大伟与众人那场豪赌时提到过:“多年以后,已经是我市最大的赌球外围代理的费四,经常被人家这样说……四爷,你下面每天几千万的水钱,你当之无愧是咱们市的赌王。”这便是证据,赌球在我国走向昌盛大约在03年前后,06年达到巅峰,每天几千万的水大概应该在03年以后。可见这些年费四并没在监狱里,仍从事着赌场事业,并且蒸蒸日上。原理同赵红兵,公检法部门都打点好了,没特殊情况大家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毕竟公安部门也不愿意总和自己的财神过不去。

再说小纪,连小纪具体做什么的原文交代的都不是很清楚,后几年的状况更是只字未提,只言远离江湖了。从前面提及的来看,大概仍在做与古玩有关的生意。若论起犯罪的社会影响,小纪似乎远远及不上费四的营生。但从严重程度来看,聚众赌博最多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倒卖文物,高仿造假这些判个十年八年的再正常不过了。小纪虽远离江湖,但他的犯罪情节很可能远远超过赵红兵和费四,不在江湖不代表没从事犯罪活动,这大概是文章作者一直忽略了的。由此只是推测,并非江湖人的小纪因那场枪战入狱的可能性不大。后五年里,他的事业有可能像赵红兵费四一样蒸蒸日上,在进入21世纪之后古玩市场也是越来越兴旺,但也有可能锒铛入狱。

马三、王宇两人,为什么要这两个人一起写呢?马三会很高兴吧==只是看实体版提到这两人跑路又先后落网而已。

马三本来就是跑路的,张岳团伙被捕时他就在逃,但赵红兵与大虎暗战时马三就已经回来了,毕竟事情过去几年了,张岳已死,这事大家也渐渐淡忘了,赵红兵用钱疏通一下,马三基本也可以像李四、王宇一样背着通缉令逍遥,从他帮赵红兵做事这点来看,赵红兵应该是为他疏通过了。李四、李武死时马三根本不在场,这事跟他也没什么关系,除非他杀了袁老三,否则“落网”的可能性不大。这样写的唯一可能就是“教材”在教导我们坏人迟早要被抓的。

王宇的问题严重一些,“通缉犯”又开枪杀了李武,十有八九逃不过一个死刑。但文中却有一处,王宇丢了两根手指时明明白白写到:“几年以后的春晚……大年初一,王宇就有了新外号‘非常六加七’。”那是2005年的春晚上,赵本山和范伟演的《功夫》。没人会给死人取外号,说明2005年的春节王宇还活着,并且是和大家一起过的年。那么,王宇活下来唯一的可能就是,定过失杀人,判个死缓,等风头过去了再减刑。当然,也要钱开路。这是没判死刑的唯一可能,至于为什么05年能和大家一起过春节,估计05年出狱的可能性不大,但像当初接李四回家过年一样把王宇弄出来一天还是有可能的。

别觉得这么说很玄乎,好像钱是万能的,事实上钱就是万能的。举例,表哥93年入狱,被判20年,若服满刑期现在还没出狱呢,事实上01年赵红兵与大虎暗战的时候他就已经出狱了。20年变8年这样的事儿实在没什么好稀奇的,在咱国家贪污几个亿判十年,私自改装个电表偷几块钱的电判十一年,这样充满着“中国特色的魔幻现实主义”实例屡见不鲜。但20与8的差距足见赵红兵没少往里砸钱,当然真到用表哥时也是真的拿得出手。同理,赵红兵再给王宇砸钱也完全合乎情理。所谓的黑社会,养的不就是这样的手下吗?

前番都只是推测,根据作者先前叙述的推测,也不排除作者行文不严谨出现的误差。比如说张岳如何收的马三,前后就交代了两个版本。但我觉得八九不离十吧。

至少可以肯定的是赵红兵混得特别好,一天比一天好,用黑道的手段联合白道的关系做正经生意,日进斗金,江湖再无人与之抗衡。赵红兵之所以能够达到如此巅峰,决定性的转折点在他第二次出狱后提出的“瀑布戏水”观点,如果说80年代末期那个墨者红兵打架是本着一颗伸张正义的心,无意中走上了神坛,而第一次出狱后,受道家学说洗礼的红兵又想要远离纷争,那么,二次出狱的赵红兵心里想的则完全是顺应现状,混好这个社会,当好这个大哥。再加上不久后九哥的提点,赵红兵才真正一步步走向巅峰。

在第四部之初作者曾提到过“组织结构生命周期”理论,并断定赵红兵团伙进入了“衰退期”,组织要进行重组,因而与李武的反目成为了必然。重组的结果无非两种,优胜、劣汰。要么彻底颠覆,要么在相互消耗中一方以压倒性优势成为绝对王者。赵红兵团伙在此次重组中无疑是胜利的一方。原本最有实力的四个团伙,李武收拾了老古,赵红兵团伙灭了李武又彻底制伏了大虎,江湖为赵红兵独大,由此成为不二的大哥。尽管在这期间牺牲了张岳、李四。

其实从第三部开始,赵红兵已经渐渐失却了那为义气而战的墨者本性了,到了第四部,他则完完全全朝着江湖大哥之路进发。李武做事确实不地道,让赵红兵团伙能挑出理来,但如果当他是大虎,当他是黄老邪,还会觉得他做这些事过分么?这其间真的不排除李武风头日盛逐渐盖过赵红兵,赵红兵有意打压他而为之。是斗争就要有流血牺牲,笑到最后的人才是王者,张岳李四的牺牲为赵红兵扫清了前路,虽然赵红兵也不愿见到兄弟牺牲,但不可否认,他踩着张岳李四的血迹登上江湖至尊的宝座。

很想提一提李四,我喜欢这个人物,因为那句“睚眦必报”,李四喜欢玩阴的。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善恶终将有个说法,当这个世界上公平、正义、法律统统去休息了,还有那么一种行为叫做“替天行道”,就像张岳为富贵报仇。当然李四的做法还算不上替天行道,但印证了那句“出来混总是要还的”,老五还了,东波还了,二虎还了……最后,李四自己也还了。

纵观全文,总结起来也就两句话:一,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二,官商勾结、黑白互利才是颠补不破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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