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林莉红教授是旧岁去省高院法官培训学校时的事,当时本想回家就写一写。可是回到家这事那事的到把最想写的东西落下了。
初见林教授,让我立马想到一个人,她就是吕忠梅院长。因为她俩的发型相似——齐耳的卷发,年龄相仿,又都长期浸染在法学领域,某些气质也接近。只是林教授一贯得做学者,身上多了一份随和、平静。这体现在二者的授课方式上,林教授是提问式得讲述,同时她渴望得到司法实务同仁们的对话。记得她在发了一个关于“行政诉讼种类构建”课题的提问调查卷后,还特意为我们这期学员扣了一顶很光辉的帽子,就是水平相当于她带的研究生。说这句话时,她给人的感觉是特别的真诚,特别想得到学员的同样真诚的回馈信息的印象。因此我说她在认准的事情上很执着,执着得可爱,可爱得让人想到“童真”二字。
我之所以在课程表上见到有林教授的授课后就特别期盼这堂课,是因为我在二十多岁时就读过她撰写的一本教材《行政诉讼法学》。在这本书里,她对合法性审查讲得很透。在我看来是我读过国内行政学人讲得最透的一位。她不仅谈了合法性审查的标准是什么,为什么要建构这样一个标准,及其这个标准与行政相对人的违法性在合法性审查中是个什么的逻辑关系。没想到就是这样一本学人的书,在我初入行政审判大门时,却给了我一把非常精制的钥匙,拿着这把钥匙来开司法审查的大门很爽。当然随着服务行政的飞速发展,合法性审查已显出它视角的局限性,因为它是建立在羁拘性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行为理论基础上的司法审查方略。对于自由裁量的具体行政行为它就有点显得短小,或者缺纽少扣的。但无论如何这位间接的老师,我这位她的书粉今天能有机会当面聆听她的讲授,是一份很浪漫的缘。我期盼——
她来了,中等身材,着得体的套裙,齐耳的黑卷发。上台就开电脑,然后播放她的课件,带着思索眼神不紧不慢地阐述着她对行政诉讼种类的思考,并追问这种构建的可行性。因为我看过一本中德合作的关于行政审判的书,里面谈过到行政诉讼种类,还有杨建顺教授的《日本行政法通论》也讲过诉讼种类的这个问题。当然王名扬先生在他的《法国行政法》中也略提一下这个问题。所以我听她讲起来还算不费劲,也很有兴趣听她讲下去。但是由于来之前没有得知有这方面的内容,课前没有多少准备,正真进入互动时,我并不能很有条理与她对话,到是听到同期学员中有人提了些很有见底的观点。这就是我所认识的林莉红教授,她大气,也执着,平和亲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