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据{古汉语常用字字典]释义,相当于“之于”“之乎”,“之”是代词,“乎”是疑问语气词,诸即是之乎的合音。很清楚吧,使用时稍加留意,不应出错。一般的文字工作者把“诉之于”用作“诉诸于”————此种例子俯拾即是————已经不应该了;不料,此种“贵恙”也出现在名家笔下,出了也不打紧,名家也不是神仙,难免百密一疏;但是,如果堂而皇之地坐落于教科书中,可就匪夷所思了!谓予不信,可略举数例以证之。【围城】{1980年10月,北京第一版;1985年北京第四次印刷,人文版}第278页末行“---借机把鸿渐改笔的疏漏公诸于众”,【中国历史】八年级上册{人教版,河北出版总社重印,2001年12月第一版,2005年第一次印刷}第119页,在“揭开制碱奥秘的侯德榜”一段中,有一句“----他还撰写了【制碱】一书,将制碱的奥秘公诸于世----”。
钱先生的学问恢弘阔大,不见际涯,【管锥编】更是杰构,凭此足可垂诸久远。这一小小瑕疵,我更愿意相信是来自于编辑先生们偶尔会有的疏失;但是,作为教育家们{教科书的编委该无愧于这个称呼吧}所编撰的用来给后世子孙传道授业解惑且兼具传承文明薪火使命的主要工具----教科书----上,出现这样一个{?}看似无足轻重的错误,却绝非无足轻重。从最宽容的角度来说,我们的教育家们是太不经心了;从最不宽容的角度来说,我们的教育家们对历经五千年传承至今的祖国的语言文字缺乏足够的尊重。
我不知道一本教科书从编写到印刷要经过怎样的程序,我想应该是比市面流行的武侠言情凶杀情色类的煌煌巨著们有更严格更庄重的出版流程吧!教科书的作用和意义,毋庸赘言,识者自知。
不能再严谨些再庄重些吗?这是很困难的事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