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并不讳言在《姚明不是江苏人,而是广东人(点击阅读)》一文里,提到的无耻写手正是邝宝强。但是我一直秉承“人不犯卧,卧不犯人”的宗旨,所以这篇帖子多以调侃为主,还用了不少曲笔进行粉饰,以求淡化矛盾。而文章的主题是呼吁大家摈弃地域攻击,并没有涉及具体人名,没想到邝宝强主动对号入座,并在论坛对本人进行谩骂嘲讽,既然“人已犯卧”,鬼子踩了上门,我便不得不回应几句。
说到邝宝强,我承认他是有一点小名气,但凤姐马诺曾哥芙蓉们的名气恐怕比他大上千百倍,又如何呢?一个人靠卖丑、卖人格换来的名气,只愈发证明他的下贱。
前两天,一位平时只写股票的网友“苏州人家小云”,也隐忍不住,写了《细数宝仔七宗罪(点击阅读)》一文,“道德沦丧”、“恶意诽谤”、“坏事做尽”等语扑面而来,触目惊心。看起来这篇帖子颇有人身攻击的嫌疑,因此CBA主版当然没让上,然而后来它却堂而皇之地登上了新浪博客的首页。
这至少可以说明两个问题:
1、宝仔的名声真是臭到家了,连编辑都知道这个以挑拨离间、煽风点火为己任的小人是何等卑劣,否则绝不可能让这么一篇“人身攻击”的帖子上,而且是首页。当然,这也从侧面印证了“苏州人家小云”的帖子句句属实;
2、千万别以为自己是多大的腕。若让小云换了去写黄解说员、李大嘴的“七宗罪”,您看编辑敢不敢让他的帖子上!可见在编辑眼里,宝仔也不过是可供揉捏的泥人儿罢了。
言归正传,说说宝仔。
其人不过是粤西乡村一小厮,带着浓厚乡音的乡巴佬,连句话都说不准,还略带少许结巴。身形矮小,形容猥琐。不必追问我如何得知。虽然我是这两年才写CBA,却多年来一直是个旁观者,从来不曾远离。
至于其文,文笔拙劣,错漏百出,与初中未毕业者无异,让人不忍卒读。而宝仔“文章”内容,在《细数宝仔七宗罪》里对其的评论,可谓一针见血。行文目的专为挑拨离间,煽动江苏广东球迷骂战,将博客与论坛变成地域攻击的腌臜之地!
如果倒退70年,此人必是第一个举手投降的汉奸。
比如以前的张琦,本来只是一个老实本份探讨江苏队技战术得失的球迷,偏偏宝仔硬要将一张臭脸迎上去,主动挑起骂战,弄得论坛一时乌烟瘴气。
宏远球迷也不要以为宝仔是什么好鸟。
当年由于宏远副总刘宏疆拒绝了宝仔的无理要求,两人因此交恶,宝仔怀恨在心,从此以“支持东莞新世纪”为名,在论坛与博客对宏远进行大肆攻击与辱骂,每篇文字都极尽诋毁、侮辱之能事,被众多宏远球迷斥之为“反骨仔”。
后来宝仔见众怒难犯,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于是又涎着脸继续冒充宏远球迷。可叹许多真正的宏远球迷好了伤疤忘了痛,竟不记得这个卑劣小人曾经干过的种种龌龊事。
有此前科,我对他“倒退70年,必是汉奸”的评语,绝非妄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