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外交豁免权:外交官在美不法行为面面观
刘旭东
2005年年初,美国弗吉尼亚警方把视线集中到了一个多次向幼童和少女下手的家伙 ——一个40岁左右的男子。这次他又开车4个小时,去与从互联网上认识的一个少女约会,并答应要向她传授有关性方面的知识。不过这个“少女”其实是警方派出的一名女警探。结果几名警员在一个购物中心将该男子逮捕。令警方感到吃惊不已的是,这个身份被查明叫萨勒姆·阿尔-玛兹鲁塞的犯罪嫌疑人居然是来自阿拉伯酋长国的一名外交官—— 享有“外交豁免权”。于是警察们只得放人。几天之后,阿尔-玛兹鲁塞离开了美国,没有蹲一天大牢。
有媒体在评论这类事件时不无嘲讽的指出,它与其说是“外交豁免权”倒不如说是“外交免罪权”。由于有关国际公约早就在外交领域规定了这种制度,使外交官和大使馆、领事馆工作人员在驻在国得到保护并享有某些特权,所以当外交人员在别国犯事之后,既不能被驻在国逮捕、起诉,也不能要求其缴纳税款、罚款……
纽约市是美国人口最拥挤的大都市,也是联合国总部所在地。在这座城市的街道上违章泊车和醉酒驾车是屡见不鲜的,而其中也包括联合国的雇员和各国领事馆的外交人员。据统计,从1997年到2002年年底,各国的外交人员因违章停车而累计的未支付罚款单已达到15万张——欠款达1800万美元,正是由于外交豁免权的原因使纽约市政府丧失了追索权。另据纽约警方2006年4月的一个案例显示,俄罗斯的一名年轻外交官伊尔雅·什基耶维克·莫洛佐夫有一次醉酒驾车,高速冲向一条已被封闭路段,撞倒了试图要求他停车的一名警官,致使其身负重伤。由于他享有外交豁免权,所以没有被起诉就获得了释放。
如何防止有人利用外交邮袋偷运毒品和其他违禁品入境也是美国有关机构多年来面临的难题。2006年7月,联邦缉毒局宣布了起诉某联合国雇员以外交文件专递邮袋运毒的一起案件。由于有关部门在外交邮袋入境时无权对它进行检查,从而使得不仅是毒品,而且还有其它违禁品,如武器、化学品和破坏性材料都有过被偷运入境的案例。
外交人员如果虐待自己雇用的劳务人员在美国也会触犯刑律。美国反奴工团体最近发表文章,提醒某些外国驻美外交官不要以外交豁免权为挡箭牌,从事虐待他人的行为。早在1999年,一个名叫莎迈拉·伯格姆的孟加拉国妇女投诉说,她在她的雇主,一位巴林(西南亚国家)驻联合国外交代表的家中做佣人时过着被奴役的生活。这家外交官夫妇不但没收了她的护照,还殴打她。在工作的10个月期间,总共只支付给她800美元,且只允许她离开过其在纽约的公寓两次。当伯格姆起诉其雇主时,美国联邦司法部的律师却指出,这桩诉讼案必须撤诉,因为这位巴林的外交代表和他的夫人具有外交豁免权,而美国宪法中有关禁止奴工的条款根本不能约束外交人员(伯格姆后来与其雇主达成了庭外和解)。有资料显示,在过去20年中,有数百名妇女曾受到她们的外国外交人员雇主的剥削。
上世纪80年代,正值美国国会审查外交豁免权条款之际,一名纽约警探作证说,有一名犯罪嫌疑人曾连续强奸了多名妇女,而有两名女性受害者也指证了这名犯罪嫌疑人。然而警方却在扣押了这个家伙45分钟之后放了人,因为他是一个来自加纳的外交官的儿子。当这个惯犯离开后,作证的警探告诉前来采访的《纽约时报》记者,“那个家伙不但洋洋得意地对我说,‘我告诉过你我有外交豁免权’,而且还嘲笑在现场指控他的两名妇女。”这一案件已过去了20年,但现状并没有多少改变。
按照外交豁免权,外交人员在美国是不必为他们用于公务的房产缴纳房地产税的。然而有些人却将其挪作它用,将这些房产变成了牟利的工具。据纽约市的某些官员披露,来自菲律宾的外交人员在他们的曼哈顿综合楼里开办了银行、餐馆,甚至用作航空公司的办公室—— 却没有交付应缴纳的100多万美元的税款。
由于纽约市政府不能直接向外交官追讨税款,于是便转而起诉这些外交人员服务的政府。可是当纽约市政府在2003年起诉土耳其政府,追讨拖欠多年的7000万美元的税款后,它最终所讨到的钱只不过区区500万美元。再举另一个赖账的例子。扎伊尔的几名外交官员欠下了他们租住的私人公寓的房租累计达40万美元。当房东们提起诉讼,讨要房租时,美国国务院却为这些扎伊尔人辩护,强调他们受外交豁免权保护,一家巡回法庭也表示了赞同观点。于是房东们迫不得已切断了水电供应。而这些外交官依然分文不付,拍拍屁股溜之大吉(据报道,后来房东们与扎伊尔政府达成了“友善的协议”)。
在评论“外交豁免权”这一目前国际奉行的规则时,美国企业研究所的联合国事务评论员约苏阿·穆拉维奇克指出:“它正在遭受滥用,可以确定地说,以豁免权为掩护的做法在普遍被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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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刊登于北京《世界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