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自马达加斯加的卢氏黑黄檀是一种极容易冒充檀香紫檀的木材,在20世纪90年代进入中国,属黑酸枝木类。
卢氏黑黄檀刚刚进入中国时,被一些专家鉴为檀香紫檀,一些文物专家凭借经验,也认为是檀香紫檀,不仅公开在杂志、电视、广告中,而且,还在国际互联网上大肆宣传。
中国的大量宣传惊动了联合国环境保护组织,于是联合国环境保护组织马上通知马达加斯加政府,要求立刻停止采伐檀香紫檀以及有关的贸易。马达加斯加政府收到文件后,认为这是一场误会,并向联合国环境保护组织递交了详细的书面报告,明确表明了本国(马达加斯加)不产檀香紫檀,出口到中国以及其他国家的树种是——豆科黄檀属中(黑酸枝木类)的卢氏黑黄檀,绝非檀香紫檀。为此,联合国环境保护组织还特意邀请法国木材研究所的专家,到马达加斯加考察,并起草了详细的报告,以证实马达加斯加政府的报告属实。
马达加斯加政府为了纠正误导性认识,正式把卢氏黑黄檀的全部资料提供给中国林业研究部门,此时,才基本上统一了对卢氏黑黄檀的认识。出于习惯或者利益的考虑,市场上把卢氏黑黄檀不规范的称为“大叶(紫)檀”,而把檀香紫檀称为“小叶(紫)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