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指为设立企业而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资本总额,为投资方认缴的出资总额之和。注册资本是投资者对本企业承担风险和分享利润的依据。企业的投资总额,是指按照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生产规模需要投入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生产流动资金的总和。投资总额中除注册资本之外,还包括借入资金。
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应保持一定的比例,两者的比例如下:
(1)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10;
(2)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3)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4)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3,其中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
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
注册资本是为设立法人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应为投资各方交付或认缴的出资额之和。而投资总额是指按照企业章程规定的生产规模需要投入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生产流动资金的总和。
投资总额是外商投资企业法中的特有概念,在内资企业中并不存在投资总额的概念。在组成上,投资总额实际上包括投资者缴付或认缴的注册资本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借款。这与现在很多项目公司最低自有资金的限制存在相似之处。
投资总额的概念出现的历史原因在于对外开放之初,所谓的外商投资企业其实质还是项目公司意义上的企业,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市场主体,而是为了一个具体的建设项目而在有效期限内存在的企业。国家在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同时,就批准了该外商投资企业的规模,这个规模就是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
在对外资的实际监管中投资总额具有四方面意义,第一依据投资总额确定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第二依据投资总额确定外商投资企业免税进口自用设备的额度,第三依据投资总额确定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贷款的额度,第四依据投资总额确定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权限划分。
因此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总额其实很重要,并非可随意填报,应该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之初即应考虑。市政西北院由于其业务种类性质缘故,预计在未来企业经营过程中不会出现重大对外投资,应该企业注册资本足以支付,不存在银行融资问题,所以其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都是1200万元。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权限,一般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可以由省级对外贸易经济主管部门直接审批,但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属于应由商务部审批的特定类型或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省级审批机关应将相关文件转报商务部,由商务部依法决定批准与否。另外,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机关与审批机关是相对应的,如商务部负责审批的,则申请人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后应到国家工商局做企业登记。
关于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关系,根据1987年2月国家工商局颁布的《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含)以下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10;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美元(含)的,其注册资本不低于投资总额的1/2,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美元(含)的,其注册资本不低于投资总的2/5,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美元;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投资总额的1/3,其中注册资本低于36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200万美元。
对于投资总额与外商投资企业免税进口自用设备额度和外汇贷款的额度之间的对应关系,目前通过查询尚未得到有效文件,但这种对应关系确实存在。
什么是投注差?投注差是什么意思?
在谈及外商投资企业外债的时候,常常会提及“投注差”。“投注差”是指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按现行有关外债管理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借用的外债规模不得超出其“投注差”,即外商投资企业借用的短期外债余额、中长期外债发生额及境外机构保证项下的履约余额之和不超过其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
关于“投注差”,我国外汇管理局有明确的规定:3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是十分之七,即210万元。投资总额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是投资总额的二分之一。所以外商企业通常选择210万美元注册资本,则投资总额420万美元。即企业可向境外贷款(包括向母公司借款)210万美元。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美元,其注册资本至少占投资总额五分之二。其中500万美元注册资本,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注册资本应占三分之一。
关注“投注差”
为何在国家严格的外债监管之下,它依然能汹涌入境?
相关人士分析:“国家对中资企业的外债规模和金融机构的的境外借款,控制是非常严格的,几乎没有空子可钻。但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借款却要宽松和容易得多。”
这里,主要得益于“投注差”管理。
《外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举借的中长期外债累计发生额和短期外债余额之和应当控制在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总投资和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以内。在差额范围内,外商投资企业可自行举借外债。这个差额就是“投注差”。
正是由于“投注差”的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对外举债大开方便之门。外汇局辽宁省分局的调查显示,多数企业都充分利用了“投注差”,一次性全额借入外债,从而最大限度地取得了套汇和套利的收益。
虚增项目投资总额、扩大“投注差”额度,就是其中重要一招。
某外商投资事务咨询公司的总经理告诉记者:“在合同上做大项目总投资,这样做的非常多。”
目前,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总额由地方相关政府部门和国家商务部审批,上述人士称,出于地方招商引资和引进外资的考虑,他们都乐见利用外资规模超过以往。
而这也正是当前的外汇管理工作中,较难协调的问题。
另外,由于“投注差”的计算办法,对短期外债计入的是“余额”,而对中长期外债计入的是“累计发生额”,所以企业为扩大实际外债可用规模,多采用借入短期外债的办法。这导致“短期外债”急剧增加。
外管局最新数据显示:截止到2007年末,短期外债余额2200.84亿美元,增加364.56亿美元,增长19.85%,占外债余额的58.91%,再次刷新历史新高。
而国际一般经验认为,短期外债占比在20%-25%之间属于比较安全的范围,但我国已远超警戒线。短期外债管理,已经成为当前外汇管理中“一个令人头疼的事”。
在短债剧增的同时,投机资本也乘虚而入。今年一季度,我国外汇储备新增1539亿美元,其中贸易顺差和FDI合计为688亿美元,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认为,剩余851亿美元的不明资金中,有很大一部分就是“热钱”。
外管局相关人士认为,外商投资企业短债的急剧增加,不仅加大了国际收支的不平衡,而且在大量结汇的情况下,增加了外汇储备压力,进一步加剧了国内流动性过剩,增加了货币政策操作难度。应当考虑对“投注差”的管理有所改进。
他认为,“投注差”的管理,不仅使外资企业在境内借款上“享受了超国民待遇”,而且“对资金流入的管理非产薄弱”,而这直接冲击了当前从紧货币政策的执行效果。
外资企业手头资金紧缺的时候,为了降低融资成本,很多外资企业会选择外汇贷款。并加之当前美元汇率持续下跌,人民币不断升值,外资企业从海外市场借入美元之后换成人民币,到期时候再用人民币偿还美元贷款,这样外资企业仅仅靠汇率波动就能够获得一定的收益。这就导致了许多外资企业更愿意从海外市场上获得外债融资。“投注差”很好的限制了外企外债的规模,但是它也存在着一个很大的漏洞。
由于投注差中规定中短期外债是以余额计,而中长期外债是以发生额来计算的,因此为了能钻投注差的空子,在华的外资企业更愿意借入短期外债,这就导致了国内短期外债比例一直居高不下。外资企业借入中长期外债后会占用掉投注差的额度,而短期外债却是可以用余额进行计算,因此许多企业就循环借入短期外债,借了新债还旧债,充分利用余额计算的规定,这也是导致目前国内短期外债一直居高不下的原因。
来自www.fundfund.cn详文参考:http://www.fundfund.cn/news_2009131_3738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