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毓秀惹谁了? 郑州皇家一号惹谁了

郑毓秀惹谁了?

陈夏红

跟法政人物有关的“郑毓秀”有两个:其中一个是一九六一年与五十八岁的王造时结婚的郑毓秀,这位郑毓秀时年三十七岁,当时是上海线毯厂的普通女工,“文化有限,又有小孩”,三十岁时丧偶,因而与刚被摘帽的“右派分子”王造时结合,组建新的家庭。(叶永烈:《斯人独憔悴:王造时的悲剧》,见叶永烈编:《王造时:我的当场答复》,中国青年出版社1999年版,第55~56页。)

另外一个郑毓秀,较之这位“王郑毓秀”,则风光多了:她属于国民党元老,当年闹过革命,亦留学法国并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尽管包括胡适在内的很多人,都认为这个博士论文是王宠惠捉刀代笔之作。郑毓秀回国后,投身法律界,做过法官,做过律师,亦做过大使夫人,在近代以来的中国女性中,纵然比不上“国母”或者“第一夫人”,但亦是风光无限、青史留名了。本文所说的,即是这位郑毓秀,如果从其夫魏道明姓的话,我们则应称之为“魏郑毓秀”。这位“魏郑毓秀”,尽管是高学历的海龟,但似乎有点讨人厌,几乎没见过谁说过她好话。

郑毓秀惹谁了? 郑州皇家一号惹谁了

蔡登山先生已经在其文章中,引用胡适的日记,阐述了胡适对这位郑毓秀的不齿。(蔡登山:《探寻胡适日记中的郑毓秀》,见蔡登山著:《民国的身影——重寻遗落的文人往事》,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但基于本文论述的需要,亦参照台湾联经版胡适日记,先看看胡适日记中的郑毓秀。

1930年7月16日胡适日记载,“见法国人Chadowme与Fonterioy,他们为李石曾、郑毓秀办一个LaChinaNovelle月刊,想我参加,我婉辞了。”(曹伯言整理:《胡适日记全集》,台湾联经出版公司2004年版,第6册,第192页。)近两个月后的9月3日,胡适再次在日记中提及此事:“晚上听人说,法国人Chadourne受李石曾郑毓秀的委托,办一种法文月刊,名‘LaChineNovelle’。此君对人说,应请胡适加入撰述。此话被他的老板们知道了,这刊物就停办了。(此月刊的第一期文字已排成大半,我曾看见校样。)这又是‘我虽不杀伯仁,伯仁由我而死’了。”(曹伯言整理:《胡适日记全集》,第6册,第262~263页。)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一天的“联经版”日记中,这位法国佬的名字由Chadowme变成了Chadourne,而所办刊物名亦由LaChina Novelle变成了La ChineNovelle。在安徽教育出版社的《胡适全集》第31卷中,9月3日的日记无论是人名还是刊名,都与7月16日的日记保持了一致。(《胡适全集》,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31卷,第667页、第720页。)出版早的反而一致,而出版晚的却有歧义,这只能说是怪事一桩了。胡适并没有在日记中细透露,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他不愿意加入此刊物,是因为刊物本身?还是因为郑毓秀?

是年10月11日的胡适日记中,郑毓秀完全呈现出了一个“很傻很天真”的无知少女形象:

后来夏奇峰也来了,他最知道郑毓秀和王宠惠、魏道明等人的故事,谈的甚有趣味。

郑毓秀考博士,亮畴与陈箓、赵颂南、夏奇峰诸人皆在捧场。她全不能答,每被问,但能说:“从中国观点上看,可不是吗?”(Anpoint de vue chinoise, nest cepast?)后来在场的法国人皆匿笑逃出,中国人皆惭愧汗下。论文是亮畴做的,谢东发译成法文的。

她的侄儿小名阿牛,有一天撞见她与魏道明裸体相报,她恼怒了,把他逐出。此人即前月与电影明星李旦旦结婚同赴欧洲度蜜月的。

魏道明之母常逼他结婚,他无法,乃令人从孤儿院中抱一小儿来家,说是郑博士所生。(曹伯言整理:《胡适日记全集》,第6册,第315~316页。)

日记虽然是一种隐私性极强的文体,但胡适这种提倡“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学者,却在这则日记中对郑毓秀做了全面的诽谤:博士论文答辩的窘境、王宠惠操刀代笔乃至郑毓秀与魏道明的私生活,都成了胡适日记中极具八卦精神的篇章。结合后来胡适对郑毓秀的评价,可能正是夏奇峰对郑毓秀的这种描述,致使郑毓秀在胡适脑海中留下了“不要脸”的印象,——1931年1月2日胡适日记载,“到Hussy家访顾少川夫人,即在那里打扑克牌。晚饭席上Mrs.Hussy提议发电报给郑毓秀贺年,我不开口。后来她真用铅笔写电稿了,我才说:‘请不要放我的名字。’这班女人太不爱惜脸面!”(曹伯言整理:《胡适日记全集》,第6册,第418页。)

胡适对郑毓秀的厌恶,不光自己“深恶而痛绝之”,就连与郑毓秀有关的任何人等,都“恨”屋及乌了。在1931年3月17日的日记中,胡适最后一次提及郑毓秀:“访杨仲瑚。仲瑚做了郑毓秀的姐夫,遂得特区(公共租界)法院园长。我因此不与他往来。”(曹伯言整理:《胡适日记全集》,第6册,第445页。)

胡适是大学者,他倘若因为道德洁癖,讨厌郑毓秀也就罢了。可是不知道怎么搞的,郑毓秀在民间的印象亦好不到哪儿去。我这里可以举董竹君笔下的郑毓秀为例。董竹君因在1949年前的上海创办锦江饭店而留名,她在回忆录中,专门有一节,写“红人郑毓秀”。在董竹君的笔下,郑毓秀是这么一个人:

郑毓秀,广东人,留法学生。身材在女人当中是魁梧的,皮肤粗黑,脸型凶怪,穿着旗袍,戴副眼镜,说话声音洪亮,举止有些像男人。性格急躁,动辄就怒。从她的态度表情间一看就知道是位个性很强,而有才干,有魄力,有政治野心的女性。可是她的政治活动是危害国家和人民的。抗战前,她任上海法政学院院长、上海法院院长、立法委员。郑毓秀是当时南京政府的红人之一。她红得透顶,据闻仅次于宋美龄、宋霭龄。她人住南京,却要喝上海租界的自来水,面包要吃上海“老大昌”的,每天火车送一次。后来,甚至用飞机送,生活挥霍、腐化竟至于此!(董竹君著:《我的一个世纪》,修订版,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291页。)

我的上帝啊!真是未见其人,先闻其声。董竹君这一番爱党爱人民的素描,郑毓秀博士便成为貌丑性爆贪吃挥霍的村姑了。事实上,至少在表面看来,郑毓秀对董竹君还是不错。董竹君云,郑毓秀有一天即来锦江饭店看她,一番久仰久仰、幸会幸会之后,便“听说你有肠胃病,我也有这病。我每天去广慈医院推拿按摩、电疗,医治得很见效,你不妨也试试看,明天车子来接你一道去。”郑毓秀的这种善意,当时究竟有没有政治目的我们尚不好断言,但在董竹君笔下,这完全成了一个反党反社会的圈套,我们且看看董竹君的心理活动:“这真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她是当代红人之一,闻其名并没见过人,为什么她想接近我?当时,在她势力范围内,哪能拒绝?只要在政治上自己好好提高警惕,和她来往来往,对掩护革命活动和我个人与锦江也会有利的。因此我答应了她的邀请。”(董竹君著:《我的一个世纪》,第291页。)董竹君这是典型的捡了便宜还卖乖,——此后郑毓秀每天都随车来接她,每次都在楼下等她一个多小时,甚至还代付了所有医疗费,按理说对她已经仁至义尽了。

只是郑毓秀低估了董竹君的革命警惕性。两人熟识之后固然有饭局,饭局上必然会聊政局,而董竹君把这看成了郑毓秀另有用意、暗示她加入国民党内郑毓秀派系的表示。革命经验丰富的董竹君,假装不懂政治,只想做生意、养孩子,并渐渐远离郑毓秀。“使她感觉到,我只是对政治不感兴趣。这类人是非常难弄的,我真怕她借故和锦江捣乱来整我,所以我在和她交往的过程中,尽量不得罪她,还表示跟她很亲热。关心她的病痛,关心她的衣食起居,时常送些鲜花、菜点给她,把她哄得甜滋滋的,免得她达不到目的时对我下毒手。”(董竹君著:《我的一个世纪》,第292页。)

平心而论,不管郑毓秀有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郑毓秀对董竹君这位小老板还是很不错的。即便在抗战的时候,关于董竹君跟日本人有往来的谣言满天飞的时候,郑毓秀依然说董竹君的好话,说她坚决不相信董竹君为日本人做事。只是好心不一定得好报,郑毓秀无意得罪董老板,董老板却将郑毓秀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

据蔡登山先生说,1949年后魏道明、郑毓秀夫妇政治失势,远走巴西、美国,穷困寂寥,以打麻将消磨时光。1954年时郑毓秀左臂罹患癌症而遭切除,更成为其晚年解不开的心结。“由于身体受伤,郑毓秀对金钱越来越看重,据说晚年的时候,郑毓秀无论走到哪里,都随身携带一个大手提包,那里面装着她的财富。”(蔡登山:《探寻胡适日记中的郑毓秀》,第233页。)晚景凄凉如此,真是生不如死。1959年郑毓秀客死异乡,用我的师弟楚望台挽程春明教授的挽联说,真是“生不由得,死不由得,自古多情应笑我;毁也罢了,谤也罢了,从来寡义不识君。”

走笔至此,我想这篇小文章也该结束了。郑毓秀跟胡适、跟董竹君之间的交往,由于她自己没有留下第一手的交代资料,我们基本上一无所知她的所思所想。只是让我实在参不透的是,郑毓秀跟胡适几乎没有任何直接的交往,而对董竹君又好如姐妹,可是为什么无论是阳春白雪如胡适者,还是下里巴人如董竹君者,都不说点郑毓秀的好话呢?!

2009年5月20日于昌平军都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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