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乌市交警部门的一辆宝马X6警车在网上引发围观,大家感兴趣的一是警车也可以如此豪华,二是豪华的警车只用于“开道”。
近来,媒体对警车开道的话题报道比较集中,前几天有河北邢台县警车护卫的车队撞伤学生事件,年初还有警车开道为那英拿戏服事件。
义乌是个县级市,这一级别的交警队配备豪华警车用于开道的还不多,到了地市级,交警支队配个奔驰宝马当开道车就比较平常了,要是到了省级的交警总队,各色高级开道车要配备很多台。义乌交警大队的石队长所言不虚,这种豪车一般只做开道用,平时还真没什么人用——这车比领导的专车都豪华,一般小兵谁敢乱开出去得瑟?
开道的警车,作用相当于古代官员出行时,排在举牌打旗一干人等最前头敲锣的那位衙役。遥想当年,这位衙役一边鸣锣,一边吆喝:军民人等,一概回避。据百度百科介绍,锣鸣七下,表示县太爷乘轿或行辕出行;鸣锣九下,是府一级的官员出行;鸣锣十一下,代表省、道一级的官员出行,皇帝出行,则要鸣锣十三下。
鸣锣开道无疑是按级别享受的待遇,坐在轿子里的古代领导同志一定会顾盼自雄爽歪歪,要是我等没城府的人有机会爽一把,少不得吩咐下人把轿帘子打起来,矜持地朝夹道的群众挥手致意,并辅以频频点头。
时代在进步,开道者开上了警车,锣也被警灯警报器所替代。既然是开道,当然要讲究庄严气派、威风八面,车子要高级豪华、警灯警报也要原装进口大功率几万块钱一套的才好。正如义乌交警的石队长所言:“没有一辆好的开道车也不合适,总不能开辆桑塔纳去吧。”
古代官员的仪仗,一级是一级的水平,轿子几个人抬、几个人跑龙套、锣敲几下都有明文规定,违反规定那叫僭越,搞不好会革职查办。在现代社会,就没有了这么多的繁文缛节,只要是能管住交警队的领导,谁有兴趣了都可以调辆警车来耍耍。不但官员可以动用警车开道,就连企业家、商人、演员、运动员、歌手等等都有机会体会一下喝令闲杂人等回避的威风。警车开道的多了,就有些乱套,路上吱里哇啦地乱叫,不知道哪里来的这么多首长!
不说层次高的,县里的人大政协搞搞视察也要动警车有木有?接待几个盖房子的、开工厂的也要警车开道以展示“良好的投资环境”有木有?县里开个大会小会都要交通管制、警车护卫车队有木有?县政府搞个演出,演员都要警车护送有木有?领导请客吃饭也要组队前往、警车带道有木有?(据中青报报道,邢台县警车带道车队肇事事件中,就是“一个视察活动”结束后赶饭局过程中的一个插曲。)
要是一个外国的三流买卖人,在中国某县的招商引资活动中,享受了中国警察警车开道的待遇,不知道会对中国警察产生什么样的印象?
钦差大人驾到,女学生排队鞠躬
说起来,这还算是官方的正事儿。去年5月,吉林省长春街头警灯闪烁,一队婚车在警车带领下招摇过市;2009年3月,山西晋中一位公安的领导为母亲出殡时也用警车开道。这都算不上新鲜,早在2003年,河北石家庄就发生过警车为婚车车队开道的事儿,离谱的是,这个车队从外地经高速公路驶入,在收费站走的是领导车队的专用通道,在市区一路吆喝着“靠边”,视红灯为无物。
还有更离谱的。某年,某交警支队长开警车护送上级领导返京,在高速公路上遇另一车穿插,冲动的交警支队长居然拔枪相向,不幸的是,被枪指了一下的是部队的领导,于是此交警队长被停职查办。
这些事例一方面说明,警车开道并没有沿袭鸣锣开道的好作风,一级有一级的规定;一方面又说明,警卫车队越来越没严肃性,发什么样的怪事都不稀奇。
现代社会虽然已经没有按官员级别配备仪仗的规定,但各级交警把最好的警车用来开道的做法表明,我们确实是个礼仪之邦,虽无明文规定,只要有需要,官员们出行的门面绝不亚于“肃静、回避”的威严。
只是,这样一来难免鱼龙混杂,一些人就钻政策的空子滥竽充数。倒不如干脆搞一个“警车开道管理办法”,明确各级官员的权力范围,比如:厅级干部每月可享受一次警车开道待遇,处级以上单位召集的会议方可使用警车开道等等。
警车貌似比较严肃,但被一些孙子搞得很不严肃;警车的主要功能貌似不是开道,但一些孙子恰恰认为它最重要的功能就是开道,所以把最好的警车当成了开道车;能享受警车开道待遇了除了国家元首就是犯罪份子(押解中),但一些孙子下贱到让艺人都神气活现地充起官老爷——真TA是有特色的怪现象。
其实,就吾国的立法精神而言,似乎对警车开道这种做法也不怎么支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前,一直执行的是《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其中第五十五条规定:“警车及其护卫的车队、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执行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灯信号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必须让行,不准穿插或超越。遇有交通警察出示停车示意牌时,任何车辆必须停车接受检查。”
到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的一条是五十三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对比一下,立法精神上似乎对“警车护卫车队”这种做法的支持在弱化。
关于警车使用的规矩,公安部的《警车管理规定》有关“警车开道”的表述只提到了“护卫国宾车队”,并没有说县官和艺人是不是也可以用警车护卫。《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警车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提到,“驾驶警车从事非警务活动”是违规的,但并没有明确,带着视察团去吃饭算不算警务活动。
警车的主业本是警务活动,偶尔护送一下国宾或是国家元首也是工作需要,但要是县里的警察都把开道都当成重要的任务,我们就要问一下:你们还有没有正经事干了?
为了警察同志们把主要精力投入到警务活动中去,还是取消省级以下的警车开道活动吧,一个国家,有一个国宾护卫车队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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