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读《道德经》,每次都有疑惑。“道”到底指什么,而老子心目中的“道”又是什么?虽这样疑惑着,但心中也明白:恐怕这两个问题永远都没有统一而标准的答案了。平凡而又深奥的东西,可能都没有一定的界定标准与最终答案,而其奥妙就在于在永不停息的探索中,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以下是傅佩荣先生对《老子》道与自然的解读(来自傅佩荣《国学的天空·老子的智慧》):
提起“自然”,很多人会想到“自然界”。但“自然”一词在《老子》一书出现五次,没有一次指自然界。“自然界”老子用四个字来形容:天地万物。换句话说,天地万物就是大自然。而老子所说的“自然”,是指自己如此的状态,自己本来的样子。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
所以,道是大的,天是大的,地是大的,人也是大的。存在界有四种大,而人是其中之一。人所取法的是地,地所取法的是天,天所取法的是道,道所取法的是自己如此的状态。
这段话非常深刻。老子首先提出四种“大”,大代表人无法想象,无法用理智或感觉去把握;道是大的,没有问题;天、地很大,也没问题;但人大在什么地方呢?顶多身长七尺,稍微胖一点而已,有什么大呢?这里的“人大”,来自于人有一种内在的潜能,可以提升到领悟“道”的程度,这种智慧的力量是大的。因此,存在界有四种大,人在其中是一样,老子对人的肯定由此可见。
接下来四句话比较难懂。首先,人法地。人活在地上,地上生长五谷蔬菜、水果等物产,人要按照“地”提供的生存条件活下去。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海吃海”,我住在山上,就从山里取得各种生活资源;住在海边,就从海里获得生存资源;人活在地球的任何一个地方,都要从周围地理环境所给予的生存条件中取法,才能够活下去,这叫“人法地”。接着,地法天。地指地理,天指天时,也就是春夏秋冬。地上万物的生发和成长,要靠春夏秋冬来配合,靠季节及风、雨、雷、电的相互配合,风调雨顺,才能够自然生长。一个地方如果雨水多,草木就茂盛;雨水少,就变成沙漠。这叫做地理环境受到天时的影响。至于“天法道”,因为天时也有规则,天也需要来源。“道”的解释之一就是规则。天所取法的是道,最根本的规则是要保持平衡,保持常态,保持恒久。
此三者,“人法地”可以保障人的生存,并学习合宜的生活法则;“地法天”地理要受到天时的影响;“天法道”等于是让天有个最后的依靠。最后,“道法自然”,问题来了。有人把这句话翻译成:“道”所取法的是自然界。但是天和地就是自然界,人法天地,天地法道,道又回过头来法天地,这不是循环论证吗?所以道所取法的“自然”是自己如此的状态。也就是说,宇宙万物连人在内,只要维持自己如此的状态,没有任何额外的意念和欲望,连“道”也要向你取法。当然,老子这么说,并不是“道”真的要取法谁,因为“自己如此的状态”也来自于“道”——无为,什么都没做,但是无为而无不为,到最后所有该做的都做完了。任何事物若是保持“自己如此的状态”,就是与“道”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