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法制是夏商周朝时期建立起来的一项比较高级的管理制度,它是一种为了维护王室利益而建立起来的权力分配制度,它影响着各封建王朝,那么宗法制具体内容是什么呢?它的基本原则以及特点又是什么?
按照周代的宗法制度,分为大宗和小宗。周王自称天子,称为天下的大宗。天子的除嫡长子以外的其他儿子被封为诸侯。诸侯对天子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封国内却是大宗。诸侯的其它儿子被分封为卿大夫。卿大夫对诸侯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采邑内却是大宗。从卿大夫到士也是如此。因此贵族的嫡长子总是不同等级的大宗(宗子)。大宗不仅享有对宗族成员的统治权,而且享有政治上的特权。后来,各王朝的统治者对宗法制度加以改造,逐渐建立了由政权、族权、神权、夫权组成的封建宗法制。
宗法制渊源于原始社会末期产生的父权家族和宗族制度,是在中国古代宗族国家制度的形成过程中,为调整人们之间的血缘亲属关系,维护其伦理道德秩序和社会等级制度,逐步建立起来的一种家族和宗族集团的法律规范。
宗法制度是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的宗法关系,建立了一套族权与政权相结合的统治制度。这是一种从嫡长子继承制为基本特征的权力分配制。宗法制的基本规则,是将每个宗族中的嫡长子一支确立为大宗,居于同宗中的支配地位或主导地位;而把其他庶子分立为小宗,处于大宗的从属地位或次要地位;宗主照例由大宗担任,并且世袭继承。因此,宗法制从一产生时起,就是基于确定继承顺序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等级制度,以巩固奴隶主的统治。
宗法制的特点是:
⑴宗法制规定嫡长子继承王位、国君位,其余的庶子一律分封出去。
⑵诸侯之封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等之爵。
⑶诸侯再将部分国土分封给卿大夫作为采邑,卿大夫又将部分采邑分给作为禄田。
纵观中国数千年来的封建王朝,不管是帝位的传承还是皇权的分配,似乎都与宗法制丝丝缕缕的联系,这也使得宗法制成为各封建统治者拥有和享受特权的理由,也成为了封建统治着享受特权的见证,它对中国整个封建王朝乃至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