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日上午,武汉市首个城管武装部在汉阳区城管局成立。
首批40名城管工作人员加入民兵队伍,率先成为全市城管战线中的“特种兵”。
图片来源:中国经济网
8月1日,武汉市汉阳区城管局成立武装部,并称此举是“战时可参军参战”。如果按照有关人员的介绍,这个做法似乎是他们的伟大创举,因为这是中华大地上史无前例的第一个城管武装部!一般的民兵组织设在街道、社区,院校等非政府部门,由政府职能部门-- 武装部 --统一管理。而在政府职能部门(城管局)内再设立武装部实属鲜见。据说,城管执法人员年轻力壮,加入民兵组织、参与正规军事化训练,有助于城管执法人员提升自身形象,改善执法水平。
事情真的会这么美好?人民大众肯定是热烈欢迎,举手拥护了吧?不然,看看网上的评论吧,几乎没有人认同这样的做法,更多人认为这是在瞎胡闹。
1。错上加错。众所周知,城管部门本身就是一个很有争论的机构。城管是政府授权的专司行政执法的执法队伍,北京宣武区首创,当时是因为很多管理部门互相推诿街头的执法工作造成的,于是成立了一个把几个部门的执法权归为一体的队伍,叫做“城管”。这个所谓的城管执法机构的性质模糊--坐机关办公室里的是公务员,上街“执法”的大都是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有的是聘用的所谓“临时工”。所以这个组织到底应该是政府部门的行政机关还是事业单位,尚有争论,至今没有解决。虽然不少地方的城管已经成为行政机构,并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职权,但更多地方的城管机构在设置、隶属关系、甚至名称上都不一样。至于城管的主要职能--行使行政执法权,也有很多争议,实际执行的效果并不好。城管使用特有的执法权,限制和取缔各类违反行政规定的行为,加上执法中发生的暴力现象,与被执法的对象群体矛盾突出。全国城管的无序发展,无法可依,肆意扩大职权、不分优劣增员,也使得城管在民间的地位与名誉受损。还有,城管执法和警察执法在一定范围内重合、模糊、甚至冲突,亟待进一步界定。总之,城管机构和职能的合法性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和市民的矛盾突出。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突然成立了这个不伦不类的武装部,是错上加错。
2。不伦不类。在城管下设立武装部是不伦不类的,那也就存在合法性的问题了。为什么?我国在县、乡和大中型厂矿、大专院校设立军事工作部门,各级人民武装部是同级地方军事部门的兵役工作机构,属于同级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军事部门的双重领导,负责本行政区或本单位的军事工作--主要是民兵、兵役和动员工作。如果,在一个政府部门内再设立一个什么武装部,不仅仅是不伦不类,甚至是违反政策法律和中央政府规定的。简言之,民兵和武装部都是属于中国武装力量的一部分,是国家掌控和管理的,不是一个政府具体职能部门应该“僭越”的。如果,一个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可以成立武装部,那么像其他机构也可以成立--比如说,劳动局管理范围内的工人里优秀的民兵更多,是不是也要成立一个武装部啊?公安机关和保安公司管理着许多受过训练的保安人员,是不是也该有一个武装部啊?一个区政府里已经有了一个专职的人民武装部,为什么还要在政府具体职能部门里面成立一个武装部?直接地由区武装部管理在城管里的民兵就不行吗?要知道,多一个部门,就会多一个科层,多一点官僚,也就多花销人民的血汗,不是吗?
因此,这个不伦不类,就在于完全没有必要在一个职能部门内再成立一个武装部,尤其是敏感的城管局;这个不伦不类,就在于城管人员更需要学习和训练的是执法水平:法律意识、政策水平、沟通能力、说服技巧,而不是什么国防思想和军事技术;这个伦不类,就在于不必要的地方武装组织和在带有自身利益的集团内变相地拥有和发展武装力量,是一把双刃剑,它会伤人,也会伤己,会害民,也会误国。
一个需要担心的问题是,由于城管的不文明和暴力执法引起了社会矛盾和市民的抵触,隶属于城管的武装部的成立,让人们对城管部门的戒心更大,反感更烈。而且,谁也无法保证在有突发事件的时候,领导们不假思索地动用民兵参与执法,滥用暴力,那就是等于用了人民武装来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就是直接的对人民犯罪。那样,中国的民兵就成了“民团”。
所以,我也认为,这个举措不是什么改革,而是瞎胡闹,是给国家添乱的大败笔。
有兴趣看看网友们的评论吗?
1。新浪:http://comment5.news.sina.com.cn/comment/skin/default.html?channel=gn&newsid=1-1-24891018&style=0#page=1
2。腾讯:http://comment5.news.qq.com/comment.htm?site=news&id=32599279
3。搜狐:http://pinglun.sohu.com/s3496454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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