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只是一种知觉——休谟
【导语】休谟如此描写自己:“一个气质温和的人,能够调节癖好,具有开放而愉快的幽默感,并在一切感情的表现上保持中庸适度。”我们所能想象的英国绅士,大概就是这样。
【正文】
西方近代哲学有两条主轴:一是理性主义,二是经验主义。这两者都是为了找到确定不移的知识基础,但是在知识起源的问题上各有所见。理性主义认为,人生来俱有“先天观念”,由此可以保证知识的普遍性与永恒性;经验主义则认为心智有如“一张白纸”,要靠后天的经验才可能累积知识,由此肯定了知识的扩张性与实用性。
出发点不同,一路走下去就千差万别了。走到最后,双双陷于困境。理性主义成为独断主义,因为先天观念不易证实;而经验主义则沦于怀疑主义,因为经验难免是变化莫测的。休谟是经验主义的集大成者,他的思想虽有怀疑主义的色彩,但是对人生也有正面的启发。康德就说:是休谟使他从独断主义的迷梦中惊醒。那么,休谟到底有何见解?
首先,他打破了一般人习以为常的“因果关系”的想法。譬如,学生用功读书,为什么?是因为父母的殷切期许,还是老师的严格要求?答案也许都对也都不对。一个原因可能造成许多结果,一个结果往往是许多原因所造成的。因与果之间并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既然如此,如何肯定所谓的因果关系呢?人们只不过是透过联想,看到两件事情或两个物体之间的相似性与连续性,就贸然肯定了因果关系。
譬如,一个人当了大官,大家议论纷纷,说他的祖坟风水很好,所以得到祖先的庇佑。但事实上,这个人如果自己不努力,祖坟有用吗?地球上现在有两百多个国家,哪一国没有政治领袖?这些大人物都是风水造就的吗?答案很清楚。
在批判了因果关系之后,休谟必须设法说明为何人们在自然界可以看到明显的规律。他认为,规律并无客观依据,而是出于人们习以为常的“信念”:相信自然界是一个有秩序的整体,然后大家依此安排生活,形成某种固定的习惯。这种信念也可以用于“自我”。休谟指出:人并没有一个独立而单纯的自我,因为每当我们提到自我时,都是在谈自我的某种经验或作用,如果离开这些经验与作用,根本无法想象什么是自我。
质疑自我的真实性,后果显然很严重。西方向来用自我代表灵魂,如此可以宣称死后的灵魂在接受规划及报应。如果真如休谟所说,那么,人死之后不再有知觉,也不再有自我,那么自然也谈不上灵魂的报应问题了。如此一来,宗教的基础不是要化解了吗?休谟矢志追求真理,对于一般人的需求并不在意。他甚至认为:所有主张上帝存在的论证都无法通过理性的检验。譬如,我们常说宇宙万物显示一种秩序(如春夏秋冬四季运行),好像有个上帝在“设计”这一切。但是,休谟说得好:“经过无数时代的演化过程,今日所见的一切自然显得很有秩序。”凡是与环境不能配合或适应的情况都被一一淘汰,这是演化的成果,而不必涉及一位精心设计的上帝。
如此一来,人类生活的原则是什么?以休谟自己为例,他如此描写自己:“一个气质温和的人,能够调节癖好,具有开放而愉快的幽默感,并在一切感情的表现上保持中庸适度。”我们所能想象的英国绅士,大概就是这副德性。如果把宗教信仰当成习惯,有如无害的社交活动与群体安慰,并且把大自然规则的变化也当成个人信念,进而对于内在自我更无所执着,因为那只是知觉所形成的幻象,然后我们所能掌握的人生大概也只能像休谟一样了。通常这样的人生会以“优雅”为目标,寻求生活中的小趣味,并且是不唱高调的。
休谟以“行善”为例,指出:一个人行善,即使不是为了别人的赞美,至少他不会反对或排斥别人的赞美。我们如果把行善与赞美连在一起,至少在社会风气上可以产生正面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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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谟讲过一个“嗜好”的例子。两兄弟擅长品酒,某日受邀参加酒会,主人特地打开一桶酒。哥哥先品尝,说:“酒是不错,但有皮带味。”众宾客大笑。弟弟接着品尝,说:“还有锈铁的味道。”笑声更大了。但是最后是谁在笑呢?一桶酒倒光之后,赫然发现里面有一条皮带,上面的铁环生锈了。
类似的例子都是休谟津津乐道的,这只是生活中的一个小趣味。从中可以看出知觉判断的不可靠性,我们亲眼看到的也可能是靠不住的。休谟曾说,即便在火焰和热之间,也许并不存在某种必然联系。
缀文:休谟认为,一个原因可能造成许多结果,一个结果往往是许多原因所造成的。因与果之间并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人们只不过是透过联想,看到两件事情或两个物体之间的相似性与连续性,就贸然肯定了因果关系。
本文原载于《心理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