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回复红网百姓呼声中网友反映武冈市头堂乡拦马村有关问题的调 湖南红网百姓呼声

根据政策在拦马村承包了些山林造林,想不到引起这样的麻烦,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关于回复红网百姓呼声中网友反映武冈市头堂乡拦马村有关问题的调查情况汇报

根据市委领导的批示,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经管局、头堂乡政府等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于2011年7月19日至7月29日对头堂乡拦马村村民网友于2011年7月9日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发出的《揭开头堂乡拦马村的黑暗》帖文中所反映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核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反映退耕还林方面的问题

  1、帖文反映:“被本村支书刘国港伙同武冈市林业局工作人员,合伙弄虚作假,编造合同,骗取国家资金”,“刘国港还单独利用职务之便虚构‘经济林’20.06亩”的问题。

  经调查,2003年武冈市分配给头堂乡退耕还林任务3000亩,当时退耕还林还是启动阶段,发动起来很困难,加之退耕还林实施之初,群众对退耕还林政策不是很了解。头堂乡政府、乡林业站借鉴其他乡镇一些大户承包造林的典型经验,通过做工作,有承包造林意向的欧某某(武冈市政府山林纠纷调处办公室干部)、原头堂乡林业站干部马某某、头堂乡林业站职工田某某在拦马村多次召开群众会议,在群众不愿造林的情况下,欧某某等人多次请村支书刘国港参与。2003年10月9日,欧某某在拦马村支部书记刘国港家约来拦马村全体村干部及7-14组组长、群众代表,通过协商,达成承包拦马村尖子山等4处220亩荒山的承包造林协议。拦马村干部及7-14组组长、群众代表共13人在协议上签了字。承包人欧定国为了造林便于管理,在2004年元月提议刘某某(田某某家属)、杜某某(马某某家属)、刘国港一起参与承包,各占四分之一的股份。2003年冬季完成造林,经市林业局验收核实造林面积为221.9亩。考虑到荒山造林没有退耕还林补助,而该乡双乐村、老屋村、黄沙村等地配套后又有多余的退耕地,双方经协商达成了荒山和退耕地配套协议,当年的配套比例是1:1.7,共搭配了双乐村21.1亩、老屋村24.6亩、黄沙村36.8亩,计82.3亩,落实到人:刘国港配套经济林补助面积20.6亩、刘某某31亩、欧某某2.5亩、杜某某28.2亩。2010年,头堂乡拦马村部分群众上访到了武冈市人民政府,武冈市检察院、武冈市纪委、武冈市减负办、武冈市财政局组成了联合调查组对拦马村退耕还林承包一事进行了调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改发〔2008〕15号)文件等相关政策,认定拦马村退耕还林承包是符合政策的。帖文反映“编造虚假合同,骗取国家资金,虚构‘经济林’20.06亩”的问题与事实不符。

  2、帖文反映:“还有一大片荒山耕地从一开始至今从没栽过一棵树”的问题。

  经调查,刘国港、欧某某等人在2003年承包造林时,造林面积221.9亩,以100元/亩从湾头桥镇雇请专业队,吃住在山上,当时造林质量是较高的,成活率达到验收技术标准,造林后雇请专人看山护林,由于山林的地理条件及当时部分群众防火意识淡漠,几乎年年补年年烧。如:2008年补栽柏木苗2.1万株、枫香苗0.6万株,造林苗木及工资款就花了九千元。2010年11月2日,武冈市信访专案组应拦马村上访群众的要求,聘请了具有专业资质的武冈市林业调查队对拦马村的造林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认定了拦马村的造林小班造了林,只是部分小班管护没有到位,补植补造效果不是很好。因此帖文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

  3、帖文反映:“各位山主一概不知情”的问题。

  经调查,拦马村纳入退耕还林造林地类,都是村或组的集体山场,没有承包到户,但有个别群众在村、组集体山场进行了开垦种植。而承包人在承包合同中有村、组负责人及群众代表签字,是符合政策的。

  4、帖文反映:“另外还有一笔骗取的退耕还林款2575元,此款是后期补偿款”的问题。

  经调查,帖文反映“另外还有一笔骗取的退耕还林款2575元,此款是后期补偿款”的问题无事实依据。刘国港等人承包的退耕还林的山地中有一部分是与水乐村的板栗经济林配套,按相关的政策要求,经济林第一个补助期为五年,承包户可按合同享受补助。第二个补助期五年,每年每亩补助125元,只能给有经营权的农户享受,任何大户不能领取延长期补助。2009年头堂乡林业站在发放2008年度退耕还林补助款时,欧定国、刘国港等人领取了到期的经济林延长期补助资金7850元。2010年9月经群众举报,武冈市退耕办对此进行了调查,武冈市林业局对刘国港等人违规领取的延长期补助资金7850元予以收缴并处以2倍的罚款。

  按照原承包合同约定,前8年的生态林补助款应该由承包户领取,由于少数群众不断上访,承包户在2010年主动退出,第八年的退耕还林补助款由拦马村群众领取,管护也由他们负责。

  二、关于反映有关玄羊电站的问题

  1、帖文反映:玄羊电站收取的工程押金下落不明的问题。

  经调查,玄羊电站于1992年由石羊乡人民政府组织报批承建,同年,委托武冈县水利局水利勘测设计室对工程进行勘测设计,兴建原则是利用原九垅坝拦水,通过开挖引水渠1.2km引水发电,设计总装机4×200=800kw,计划工程投资420万元,该工程1993年破土动工,并成立工程建设指挥部,为筹集工程启动资金,玄羊电站工程建设指挥部研究决定采取招工(计划20人)集资和工程承包押金的办法解决工程启动建设资金,集资标准为:每个招工人员集资6000—8000元(村干部子女6000元);工程承包押金按照每个工段造价的多少收取2000—50000元不等押金。在实施过程中,因各方原因未能按计划完成招工集资和工程押金收缴任务。经调查,共收取招工及工程押金20多万元,争取省水利厅投资20万元,共计40多万元。其资金的去向主要为以下五个方面:①工程勘测设计费用(6万元);②工程的三通一平维修费;③预付少部分引水渠、河堤土建工程的开挖、衬砌材料及人工费;④工程占用田地的部分补偿费用;⑤争取项目资金的差旅等前期费用。

  2、帖文反映:“玄羊电站由于刘国港等人从中作梗,暗箱操作,致使该工程‘流产’”的问题。

  经调查,玄羊电站1993年破土动工,1994年停工,停工的主要原因为三个方面:一是1994年撤区并乡,石羊乡与新东乡合并为头堂乡,玄羊电站的责任主体因机构和人员发生变化,玄羊电站工程建设指挥部自动消失,随之责任主体未能确定。二是工程建设集资缺口大。该电站工程总造价为420万元,招工和工程押金及上级投入资金到位的40多万元已全部用于前期原计划项目内容,如工程按期施工,需由业主单位筹集资金400万元方能进行下段施工,在当时的情况下,确实无协定的资金来源渠道,则无法继续兴建。三是原计划承建工程的包头,心中无底,个别包头虽交了少量工程押金,但由于自身垫付能力不够,不愿再垫付资金继续承建。

  经调查,自玄羊电站兴建与停产期间,确有多起招商者电话联系或现场勘查,在武冈方能满足其一定要求下愿意投资继续完成玄羊电站建设任务,但言者多,行者少,至2004年春才有名叫邓隆科(经多方调查,没有一个叫王得光的投资老板前来正式洽谈)的投资者愿意合作兴建玄羊电站,并口头承诺修建电站可以承担原电站已收取的工程押金70%和工程进度款的70%,因此与厂房座落地段的拦马村基本达成意向协议,同时在武冈电视发布了广告和通知,但与周边村商讨协议中,周边的拦马、玄羊、石羊等地的个体老板除要求投资方负责退回原交纳70%的押金外,玄羊村民要求直供用电,拦马村民要求无偿供电农排电力用电,最主要的原因是邓隆科等要求要对原九垅坝加高80cm,而上游的石羊村淹没区受害者坚持不能抬高坝顶高程和提出淹没补偿等一系列问题,因双方距离难以拉近,未能达成正式协议,最后,邓隆科等投资者主动放弃。

  3、帖文反映:刘国港利用手中权力入股“九龙电站”的问题。

  经调查,九垅电站在玄羊电站无法建成的情况下,于2004年冬由拦马村的唐世红、唐育林、徐清港等三人为主发启要求兴建,2005年由武冈市发改局立项,2006年武冈市水利局批复同意修建的综合电站,工程总投资280万元,在建设过程中,因资金筹集等原因,唐世红等三人在中途邀请了王祖华、刘国港等人陆续参股,该电站2008年建成投产,总装机4×125=500kw。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头堂乡拦马村村民网友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帖文中反映玄羊电站收取的工程押金下落不明和刘国港等人从中作梗致使该工程“流产”及刘国港利用手中权力入股九垅电站等有关问题没有事实依据。

  三、关于反映村级财务问题

  1、帖文反映:“在刘国港担任近20年的村干部期间,村上的财务从未公开过”的问题。

  经调查,头堂乡拦马村的村级财务于2008年3月8日由乡财政所、经管站、驻村干部以及村民主理财小组对1999年1月30日至2008年2月28日进行了全面清理、审核,没有查出违纪违规的行为,并对清查的结果进行了张榜公布。2011年6月7日,由村民主理财小组对拦马村的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清查和审核,没有查出违纪违规行为。于2011年7月22日对拦马村2008年3月至2010年12月的村级财务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审核,并对清查的结果在各组进行了张贴公布于众,没有查出收入不入帐、开支不合理等违纪违规现象。

  2、帖文反映:“村上借了别人的现金(如吕美成等几人的钱)也从不提起退还”一事。

  经调查,实际情况是:刘国港于1993年4月任村干部以来,没有接到往届村级借款移交,在村级帐目上也没有体现出村级借款情况;而1992年5月20日村上借吕美成1400元钱一事,由于吕美成多次强烈要求和纠缠,刘国港在村级帐目没有体现其债务的情况下将吕美成借款1400元退还。

  3、帖文反映:“村民签名推选的代表”一事。

  经调查,2010年由于王国斌等人因退耕还林等事项上访,头堂乡政府安排司法所等部门的同志到村处理,司法所要求群众推选出几名代表来处理信访案,当年已对信访案件乡里已做出信访答复,其上访村民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四、关于反映拦马村村委会换届选举的问题。

  1、帖文反映:“村民委员会候选人提名”一事。

  经调查,头堂乡于2011年4月26日召开了村级班子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拦马村按程序依法组织了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5月4日,拦马村召开了村民代表、党员、组长会议,直接推选产生了由刘国港、徐紫元、李红英、唐跃荣、徐清彪、吕来生、徐华生7人组成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并推选刘国港为选举委员会主任。会议对本次村委换届工作进行宣传和换届程序的通报,决定了村民委员会候选人的提名方法,决定以组为单位直接提名。选举委员会于5月5日至5月8日进行选民登记,共登记了846名选民,于5月8日将名单分片张榜公布。5月10日至5月14日,选举委员会组织各个组长和过半数选民,以组为单位推选出了第一轮初步候选人;5月27日,选举委员会组织了各组的组长、村民代表召开了会议,分主任、委员无记名投票直接提名的方式,当场唱票、计票,以得票多少确定候选人,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对推出的候选人,选举委员会和乡政府进行了资格审查,确定了拦马村的主任、委员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于6月1日进行了张榜公布。候选人的产生办法是拦马村选举委员会征求村民代表意见确定的,既符合村民组织法又符合民意。

  2、帖文反映“票箱的设定和票箱的监督”一事。

  经调查,拦马村于2011年6月13日进行了正式选举,选举工作由选举委员会具体组织,召开了选举会议,参加人员:选举委员会成员、各组组长、代表、乡政府工作人员。选举委员会依据《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关于“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确有必要使用流动票箱的,其对象和人数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规定,讨论决定了票箱的设置,考虑拦马村域面积大,人口分散,一致同意设置选举大会票箱和流动票箱,选举大会票箱设在村活动中心,流动票箱设4个,流动票箱贴好封条,不易被损。每个票箱由2—3名组长和1—2名乡政府干部组成,组长负责选票分发、选票说明和票箱管理,乡政府工作人员负责全程监督,各个组挨家挨户到选民家,选民独立投票,流动票箱工作人员全程不分离,直到把选票护送到选举大会会场。整个选举严格按照会议决定的事项进行操作,根本不存在失去监督和违背选民真实意思选举的可能。

  3、帖文反映“有的村民越权代人投票”一事。

  经调查,拦马村村委会换届选举过程中在家的选民个个投票,不在家的严格按照由村民选举大会讨论决定的委托投票的方式方法进行,即“外出的不在家的,可以委托近亲属投票,不是近亲的,必须书面委托或当面电话委托自己信任的选民方可投票,没有委托的不能投票”。投票结束后,统一到达选举会场,由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当场唱票、计票。按得票情况,当场宣布了选举结果。

  本次拦马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举委员会严格按照《村民组织法》、按程序组织实施,乡党委、政府对拦马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没有带任何意图。帖文反映拦马村村委会换届选举程序违法的问题失实,反映刘国港利用他人在今年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活动拉票的问题没有事实依据。

  综上所述,武冈市头堂乡拦马村村民网友于2011年7月9日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发出的《揭开头堂乡拦马村的黑暗》帖文中所反映的退耕还林、玄羊电站、村级财务、村委会换届选举四个方面的问题与事实不符,已作信访结案。


  武冈市纪委信访室(公章)

  武冈市委组织部组织组

  联合调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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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冈市民政局

  武冈市林业局

  武冈市水利局

  武冈市经管局

  201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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