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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光县人霍从占说:有个有钱人家的女孩,五六岁时,晚上出外看戏,被人拐卖了。过了五六年,拐卖的人事情败露被抓,招供出曾经用药迷昏过这女孩。官府下令追查,女孩才得以解救回家。
到家时只见她遍体鳞伤,鞭痕、杖痕、剪痕、锥痕、烙痕、烫痕、爪痕、齿痕布满全身,就像刻上去的一样,她母亲抱着她一连哭了好几天,每每说起此事就泪湿衣襟。女孩说那女主人残暴没人性,当时自己年幼,不知道该怎么办,只是胆战心惊的等死而已。待年纪稍大以后,实在受不了被折磨的痛楚,就想自杀。夜里,她梦见有位老人对她说:“你不要自寻短见,再被烙两次,打一百鞭,业报就满了。”果然有一日,她被绑在树上受鞭打,刚打倒一百鞭时,县吏就带着公文证件到了。
原来这女孩的母亲对待婢女极其残忍,凡是那些战战兢兢侍立在她身边的Y头,很少有身上不带血痕的;只要她回眸一看,左右的人就吓得面无人色,所以神明就在她女儿身上警示报应。然而她竟然不思悔改,后来脖子上生了毒疮,死去了,她的子孙后代现在也已经衰落了。
从占又说:“有一位官太太,遇到婢女有过失,不用鞭打,只是脱去裤子,让她裸体躺在地上,自称这和蒲鞭示辱一样。后来这官太太得了癫痫病,家人稍有看管不严,她就裸体跳舞。
人们常说,“莫道因果无人见,远在儿孙近在身”,看来这话真实不虚啊。
——事据《阅微草堂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