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克汉姆39岁了。。。意识到的时候的确是小吃了一惊,但随即意识到我都已经2*岁了。。那人家有什么好不39岁的。。。然后我就在心中默念一声Fuck。有时候一个人去所谓崇拜某人是需要某个推力或是缘分的。比如其实我根本几乎不看足球这件事。也许篮球季后赛还能看个几场,但是足球真的。。sorry。高中的时候班上的男生不知为何几乎都黑小贝,我当初也是抱着打抱不平的心理帮着说两句,一如我如何崇拜上威廉姆斯姐妹。然后吵着吵着,我就发现我帮着辩论的这几个人真是有独特的魅力。高三那年,07年吧,小贝即将远走美国,皇马sb教练卡佩罗封杀小贝,但小贝依然是极其敬业坚持训练,在最后争夺联赛冠军的几场关键战中表现出色,赢得了媒体和球迷的一致尊重,这是一种职业态度的问题,所以迄今为止,我对贝克汉姆一家,没错,是他一家,都很佩服。这是一种人格上的东西。
于是乎,又想起一些高中的事情,当初谈个恋爱写个纸条还得大家一起吃水晶之恋之类的。。。简直了,现在想想我浑身都起鸡皮疙瘩,只有年少青涩不要脸的时候才能做出来的事情。。。btw,水晶之恋真是难吃爆了。。。高中时要好的一些人,有些几乎几年也见不到一面。我的高中充满了各种drama,drama还是drama,因为大飞哥本身就是个dramatic的人哈哈。有些事现在想想简直愚蠢到爆。。。有些话不能随便说,有些爱不能随便表达。不过大飞哥看人一向蛮准,从初中到高中,相中的那些人,真的都蛮适合结婚交往。Imean,男人女人都是。
前几天发了几张我爷家的小狗的照片。。然后有一个初中女生同学相中了其中一条,这个女生和大飞哥颇有渊源,初一的时候差点因为她挨揍。。。因为喜欢她的小混混听说我也喜欢她。。说多了。。然后她要我问我爷卖不卖小狗。。。我猜我爷肯定不会卖。。因为老年人就那点乐趣。。。于是我就婉转地表达了下,我说他肯定不会卖。。。但他有可能会送你。。。我其实没说后半句。。。我的意思是送你的前提是,你得跟我爷说你是我女盆友。。。然后当时冒出这个想法后,我心里抽了自己一嘴巴,骂道我自己也太不要脸了吧哈哈。。。此女生一如当年风格一样,发展成为叛逆女文青路线中的一员猛将,好吧,祝她幸福~~~只要我不吐槽王力宏,她应该不会介意我写了这么多她的事吧~~哈哈
有时候看美剧,比如《邪恶力量》里,都有那种每集一开始刚露脸就被怪物杀死的普通人类,所谓的炮灰角色。有时候就想,其实,大部分情况下,我们就是这种炮灰角色吧?一生平平淡淡的就那么过了,虽然“平平淡淡”要做到就已经很不容易了。那些坐飞机失事的,坠楼的,车祸的,都是和我们一样的炮灰角色,比起来,我们幸运太多。每个人都有做主角的心,但最终可能只有做炮灰的命。听起来sosad~~但其实。。。还好啦。。。想起大四那时候,脸上过着敏,然后还得化身普通观众给台上的主持人献花,因为我是电台实习生,那时候觉得好“屈辱”。。。现在想想好可笑。
送上门来的我不喜欢。----没错,就是贱的。你是我是大家都是。so,everybody is abitch~~
想起小时候,满大院疯跑晚,一跑跑一天~~夏天时候尤其是,穿着凉鞋,然后晚上回家的时候脚背上,腿上都是那种灰尘和汗水凝结成的类似一种霜状的东西。。然后要用一个大盆洗,就看那些泥水顺着腿往下流。。。。为什么我在本文最后说这么恶的事?因为,那时候我特别无忧无虑。。。做任何事都是可以的。。。
本文就怀念那个做任何事都可以的年岁吧~~~